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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南宁交社保

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除了工作单位投保、个体经营者凭营业执照可以投保外,不允许个人投保。
我之前的社保也是在南宁交的,已经停了一年半,现在在武鸣工作,公司从四月份帮我交了,我也没有去南宁办转移,具体情况你去社保所问吧。

在南宁交社保

2,南宁社保如何查询

如果是公司帮你办的,你直接问公司里的负责人。或者你直接拿上身份证或社保卡去当地社保局问,肯定有结果的。
应该是吧!我姐以前那个最后一位也是X!后来她去帮驾照都办不了,去派出所问,说是身份证有重号。现在换了才能用。你去当地派出所查一下看看

南宁社保如何查询

3,南宁的单位要参加社保 要准备什么资料 还有要到哪个单位去办理

到单位经营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单位办理社保,需要以下证件申请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我是来看评论的

南宁的单位要参加社保 要准备什么资料 还有要到哪个单位去办理

4,南宁市社保

肯定没有具体金额的回答,在退休之前,任何人和单位都不知道的,只有在退休后由社保局计算出来。 当然可以给你一个计算公式参考。 退休领取,有这样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领取多少,根据交纳时间段和档次,工种,是否持续交纳等综合因素决定。 另外,毕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国家推出社保的目的是解决将来的养老,医疗问题,体现社会主义的均化原则,而不是拉大差距,进而制造矛盾,所以就算交得再多,都规定了上限。 如果说想提高养老品质,建议你在购买社保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购买一定的商保作为补充比较好。

5,如何办理南宁社保

如何办理南宁社保参保办理程序  1.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3.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有南宁户口的,不管时到退休还是没到退休年龄的,拿着工作过的证明(单位证明或工作证或工资单或考勤表或单位发的任何证件任何证书),都可以到桂春路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当然钱要自己补缴够十五年,最早补缴时间从88年元月起。没有南宁户籍的,只能通过单位办理。
准备标准劳动合同并双方签字,一寸相片三张以上,企业办的要去企业注册所在的当地辖区的社保领取单位表,填好个人信息及工资贴好相片,带上合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公章去社保摇号排队办理即可,之后你自带U盘下载他们帮你算好的明细单,里面包含个人工资和公司应付金额,个人应付金额。交好钱后,70天后在回来领卡

6,南宁市单位如何办理社保登记参保手续

一. (一)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在成立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体身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按属地原则在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个人账户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纳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存储额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每年定期公布的年记账利率,按年利息并入个人账户。 依据上述规定你是肯定可以在达州参加社会保险的,但因为在外地从事经营你只能在达州以个体身份人员参加。缴费年限与金额与以后享受养老金待遇成正相关。 若户籍为农业人口,也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更灵活,但保障水平有限。 二. ⒈提供填写完整的《南宁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⒉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一份。 ⒊提交《职工社会保险证》或《南宁市劳动保障卡》。 如首次参保,首先办理参保手续,应持单位的工商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及参保员工花名册办理参保登记,然后申报单位的工资总额情况,经社保机构稽核确定缴费基数后,就可以按比例履行缴费义务了。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8%,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医疗保险单位负担2%以上,(各地执行不一)可咨询缴费窗口,个人负担2%,工伤保险2%由企业负担,个人无缴费义务,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负担1%,生育保险单位缴费1%,个人无缴费义务。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1、到营业执照领取属地的社保中心办是注册手续。 2、要将之前保险的部分补缴,从营业执照领取之日始补缴。 参保登记、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社会保险业务受理部门 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 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以下全部统称为“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 二、单位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新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 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 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 用人单位发生注销、停业、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情形时,须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 构办理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地税局(或者是国税局、工商局)出具的注销受理回执或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当月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复印件; 4、如有欠款,需缴清欠款,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 5、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全部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三)单位参保登记资料变更的办理 变更事项 携带材料 单位名称 (1)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在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在省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提供《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 (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邮政编码 地税登记证号码 所属区 法人姓名等 股东姓名 须提供《验资报告》、《股东手册》原件、复印件 单位性质 帐户名称 新开户银行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开户银行 行号 银行帐号 除上述资料外,单位还需填写《参保单位基本资料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有关业务 1、新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新参保单位办理好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单位今后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均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到期重发 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 使用 ,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3、《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 在市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各区社保中心参保的单位在 对应的区社保中心或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理。 年审的具体时间、所需材料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告为准。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注销 单位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完终止业务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回单位的《社 会保险登记证》,作注销处理。 三、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的办理 (一)单位人员增减变动的办理 已参保单位每月人员有变动的,需在每月月底前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省属单位退休人员在省社保局核定批准退休后,应及时填写《省属单位参加广州市医疗 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名单》,经省社保局盖章确认后,前往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本单位 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增员手续。 (二)参保人员年度缴费工资的申报 每年 3-5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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