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运动员

没错了,2008年残疾人运动员菲尔普斯勇夺八金,创造了奇迹,这是老实说的,我相信老师

残疾人运动员

2,我是个残疾人 想当一名运动员 想问问怎么加入的 当残疾运动员的标准

首先我很敬佩你,具体的我不太清楚。应该是先要向县级残联报名,之后市级残联会组织人员进行比赛选拨。

我是个残疾人 想当一名运动员 想问问怎么加入的 当残疾运动员的标准

3,最著名的残疾运动员是谁

娜塔莉·杜-图伊托是史上第二位取得奥运参赛资格的截肢选手,被称之为单腿“美人鱼”。同时她还取得了残奥会的参赛资格。杜-图伊托在1万米游泳项目上极具竞争力。她14岁时开始在为国家游泳队效力,2001年2月,在一次游泳训练之后,她骑着小型摩托车回家,路上遭遇车祸。她的左腿膝盖以下被截除。

最著名的残疾运动员是谁

4,残运会运动员怎么分等级

残疾人基本分级视力残疾(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脑性麻痹(CP-ISRA):分为8个级别,1-4级(坐轮椅参赛)、5-8级(不坐轮椅参赛)。脊髓损伤(ISMWSF-IWAS):分为8个级别,1A、1B、1C(四肢瘫)、2、3 、4、5、6(截瘫)级。截肢和其它肢体残疾(ISOD-IWAS):截肢分为9个级别,A1-A9级。其它肢体残疾分为6个级别,L1-L6级。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不同的比赛分级也不同,例如残疾人举重的分级如下:(1)截肢标准:双或单膝上截肢(A1或A2);双或单膝下截肢(A3或A4)。最低标准:经过踝关节截肢,而不是经过足或趾的截肢。(2)其它残疾:①下肢运动麻痹,肌力减少20分以上(双下肢肌力总分100);②髋关节活动度在60°以内或僵直;③膝关节伸直差30°或任何位置僵直;④踝关节僵直;⑤双下肢相差7cm;⑥躯干:永久性的严重的运动障碍或脊柱侧弯大于60°(通过X光片测量);⑦侏儒:身高不超过145cm并有其它残疾。(3)脑瘫运动员必须有诊断证明是脑瘫,或是非进行性脑损伤造成的先天或后天的运动障碍。如果仅从神经检查有异常,但无功能障碍不能参加比赛。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感到满意欢迎您的下次咨询哦!更多13条
躺着 向上推起

5,残疾人田径比赛的运动员分为那几个类别

残疾人运动项目医学分级目前,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共参加14项国际残疾人体育赛事。全部比赛项目都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分别规定了最低参赛标准。(1)田径盲人运动员:T11(F11)级,T12(F12)级,T13(F13)级脑瘫运动员:CP1--CP8级轮椅运动员:F51--F58级(田赛),T51--T54级(径赛)其他肢体残疾:LAF1--LAF6级(田赛),LAT1--LAT4级(径赛)截肢运动员:A1-A9级(2)羽毛球:分为轮椅组和站立组(上肢残疾组和下肢残疾组) (3)举重:截肢、脑瘫或其他肢体残疾(4)射击:根据是否使用射击台分为SH1(SH1A、SH1B、SH1C) SH2(SH2A、SH2B、SH2C)(5)游泳:“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分10个级别; “SB”级(蛙泳)分为9个级别; “M”级=(3דS”+1דSB”)÷4(6)乒乓球:TT1-TT5(坐姿),TT6-TT10(站姿)(7)轮椅网球:公开级(8)射箭:坐位ARW1(ARW1-C)ARW2 站位ARST(ARST-C)(9)轮椅篮球:根据其运动动态观察分为1-8级(10)自行车:盲人B1-B3;肢残LC1-LC4;脑瘫CP1--CP8; 手动自行车分为HC4/3和HC2/1(11)坐式排球:截肢、其他肢体残疾、脑瘫、脊髓损伤(12)轮椅击剑:分为A级和B级(13)盲人柔道:B1--B3(14)盲人门球:B1--B3 每个残疾人体育项目都有各自的最低参赛标准,脑瘫、盲人、脊髓损伤、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等运动员都将视其残疾和功能障碍程度进行级别确定
兰州

6,残疾人运动员顽强不屈的故事

周菊芳,女,1985年生,上海人。 周菊芳原是田径运动员,主攻中长跑,在一次比赛时被一位自行车教练看中,从此改练自行车。可在一次训练中不慎将左手摔断,变成了残疾人。但是,凭着对自行车运动执著的热爱,周菊芳没有放弃,她又改练残疾人自行车。残疾运动员的训练需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汗水,可周菊芳都咬牙坚持了下来,每次训练从来都是风雨无阻。 菊花芳香苦中来,自从2003年投入系统的残疾人体育训练以来,周菊芳取得了一系列的优异成绩。2003年在捷克欧洲自行车公开赛上获得3枚银牌,2003年在第六届全国残运会上获得自行车场地3公里、公路5公里2枚金牌,1枚银牌。 2004年9月在雅典残奥会上,在自行车女子1公里场地计时赛中,周菊芳(LC1级)以1分15秒491的成绩夺得冠军,并打破世界纪录。这也是中国运动员在历届残奥会上夺得的第1枚自行车比赛金牌。 2005年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的残奥世界杯比赛中,周菊芳获得女子LC1级500米场地计时赛和2000米场地争先赛2枚金牌 王燕红,女,1969年生,新疆自治区肢残运动员。 15岁时王燕红因病致残,1994年被选中参加第六届"远南"运动会,开始练习射箭。每天王燕红都要扛着4公斤重的弓箭,进行五六个小时的拉弓射箭训练和各种艰苦的体能训练。一天下来,手上被磨起一个又一个血泡,胳膊也被箭弦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那条残腿在一天天的直立硬挺后,更是疼痛难忍,苦不堪言。而每天几百次上千次地重复单调的射箭动作,几乎让她发疯!这一切她都用顽强的意志咬牙挺了过来,她要挽起生命的巨弓,为自己的人生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从1994年到2002年,王燕红先后参加了第六、七、八届"远南"运动会,共获2枚金牌、2枚银牌,并在第八届"远南"运动会上以301环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2003年在世界轮椅运动会上,王燕红夺得射箭女子个人冠军,并创女子个人70米单轮、30米单轮的世界纪录。 2004年在雅典残奥会射箭70米女子个人(站姿)决赛中,王燕红以92环的成绩打破世界纪录,为中国代表团赢得了参加残奥会以来首枚射箭项目的金牌。

7,残奥会运动员身体最残疾的达到几级

残奥会运动员为什么要进行分级 为了保证比赛中尽可能公平、公正和安全的竞争,要对参赛选手的残疾情况和运动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具体参赛项目的要求将残疾程度戓运动能力差不多的选手尽可能分在一起进行比赛。 根据所参赛项目参赛的最低残疾规定,对参赛者的残疾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最低参赛残疾标准。 参加残奥会比赛的残疾人类别 视力残疾。 肢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包括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肢体残疾者。 残疾人基本分级(体育比赛) 视力残疾(IBSA):分为3个级别,B1、B2、B3级。 脑性麻痹(CP-ISRA):分为8个级别,1-4级(坐椅子参赛)、5-8级(不坐椅子参赛)。 脊髓损伤(ISMWSF-IWAS):分为8个级别,1A、1B、1C(四肢瘫)、2、3 、4、5、6(截瘫)级。 截肢和其它肢体残疾(ISOD-IWAS):截肢分为9个级别,A1-A9级。其它肢体残疾分为6个级别,L1-L6级。 分级内容 运动项目级别:根据运动员参赛的运动项目, 按标准对其进行运动分级 参赛最低残疾:确定运动员是否符合最低参赛 残疾标准。 运动项目级别状况分类 为保障分级的准确、真实,还要对其运动项目级别状况位置进行分类,运动项目级别状况有以下几类: 1.未被国际分级组分过级的新运动员需在比赛前分级,有的需要在赛时再复查(N) 2.虽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但有待赛前或比赛时复查 (R) 3.以往由国际分级组分过级并被确认(p)
1级
晃地地地
一.射击比赛:根据运动员的残疾程度分为SH1(SH1A、SH1B、SH1C)、SH2 (SH2A、SH2B、SH2C)两个级别。SH2级为上肢残疾不能承受枪的重量,要求使用射击架的步枪选手。SH1、SH2中的A、B、C是根据他们的残疾程度,确定其所坐轮椅靠背的高度。 A为使用无靠背轮椅或射击凳子的运动员; B为使用低靠背轮椅的运动员; C为使用高靠背轮椅的运动员。 二.游泳比赛:游泳是唯一的各种残疾的运动员都可以参加比赛的项目,包括肢体残疾、视力障碍、脊椎损伤、智力障碍等等。 智力障碍的运动员,如果符合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的鉴定,游泳比赛将其定为S14级。 视力障碍的运动员根据他们视力的丧失程度被分成三个级别B1,B2和B3级。在残疾人游泳比赛中运动员分别参加11级、12级、13级三个级别的比赛,分别对应B1,B2和B3级,具体标准如下: B1级:双眼无感光,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B2级: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 B3级: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 对其他残疾类别的残疾运动员将进行综合功能分级。根据运动员的伤残情况以及水中的运动能力给予相应的综合评判记分,然后根据总分结果进行分级。测试内容:包括陆上和水中功能两种测试。截肢运动员则根据其截肢的部位以及残肢保留的长度,对照分级标准直接分级。残疾运动员游泳分为:S级(自由泳、仰泳、蝶泳);SB级(蛙泳);SM级(混合泳)。S和SM分为10个级别,SB分为9个级别。 S和SB级其总分分别为300和285分;SM级则是根据运动员的S和SB的级别,按公式计算。公式为:(3דS”+1דSB”)÷4=SM级别。 运动员在300分或285分的基础上,根据残疾运动员的肌力测试、功能障碍评定、划水动作和转身蹬池壁的测试进行减分,残疾程度越重的运动员减得分数越多。例如,只剩40~65分的运动员将分在S1级;只减掉少数分,还有266~285分的运动员,则分在S10级。大致的分级标准如下: S1 SB1 SM1 运动员四肢有严重的协调问题,或者不能使用他们的腿、躯体、手,只能稍微活动肩,上下肢运动功能严重受限,下肢推进力受限。游泳中,运动员通常使用背部游动。 S2 SB1 SM2 运动员能用他们的胳膊,但不能用手、腿或者躯体,或者有严重的四肢协调问题。 S3 SB2 SM3 运动员能适当地用胳膊划水,但不能用腿或躯体;运动员四肢有严重的协调问题,或者严重的四肢短缺以及残体非常短的四肢高位截肢。 S4 SB3 SM4 运动员能使用胳膊,并且手的力量非常的微弱,但不能用他们的躯体或腿;运动员有协调问题,影响四肢,但主要是腿;运动员三肢短缺。 S5 SB4 SM5 运动员能用他们所有的胳膊和手划水,但不能没有躯体或者腿功能;运动员有手足协调问题。 S6 SB5 SM6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双臂和双手,以及一些躯体控制,但没有腿功能;运动员有协调问题;运动员同侧两肢截肢;矮小症的特定类型(女性小于130厘米,男性小于137厘米)。 S7 SB6 SM7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他们的胳膊和躯体,以及一些腿功能;身体的同一侧有协调或者软弱问题;两肢高位截肢。 S8 SB7 SM8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他们的胳膊和躯体,以及一些腿功能;两肢截肢;或者一个胳膊不能使用。 S9 SB8 SM9 运动员只有一只腿非常微弱;或者有很轻的协调问题;或者有一肢截肢。 S10 SB9 SM10 运动员腿有轻度软弱;运动员关节的灵活运动受到严重限制;运动员双脚畸形,或者一肢的小肢截肢。 三.举重比赛:根据运动员的功能能力进行系统的医学功能分级,是残奥会有别于奥运会的一个重要特点。进行医学功能分级的宗旨在于维护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竞技性和竞争性。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和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进行医学功能分级鉴定。 残疾人举重的分级如下: (1)截肢标准:双或单膝上截肢(A1或A2);双或单膝下截肢(A3或A4)。 最低标准:经过踝关节截肢,而不是经过足或趾的截肢。 (2)其它残疾: ①下肢运动麻痹,肌力减少20分以上(双下肢肌力总分100); ②髋关节活动度在60°以内或僵直; ③膝关节伸直差30°或任何位置僵直; ④踝关节僵直; ⑤双下肢相差7cm; ⑥躯干:永久性的严重的运动障碍或脊柱侧弯大于60°(通过X光片测量); ⑦侏儒:身高不超过145cm并有其它残疾。 (3)脑瘫 运动员必须有诊断证明是脑瘫,或是非进行性脑损伤造成的先天或后天的运动障碍。如果仅从神经检查有异常,但无功能障碍不能参加比赛。 四.田径项目:残奥会田径项目运动员的分级标准分别由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委员会(ISMWSF)、国际残疾人体育运动联合会(ISOD)、国际脑瘫人体育运动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运动协会(IBSA)医学委员会来制定。对运动员参赛最低标准的限制主要从双上肢和下肢肌力丧失的程度、关节活动范围以及其他方面运动功能障碍等因素考虑,这个标准适用于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每一残疾类别的运动员因其功能障碍程度的差异又分为不同的级别,在表述中的符号F代表田赛,T代表径赛,数字代表类别和级别,具体如下: (1)视力障碍运动员无论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3个级别。11级的运动员双眼无感光,全盲;12级运动员的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13级运动员的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小于20°。分级别测试的运动员的眼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 (2)脑瘫运动员 脑瘫运动员在田赛和径赛项目中均分为8个级别,分别为31-38级。其中31-34级别为残疾程度相对较重的运动员,在比赛时需要使用轮椅;35-38级别的运动员在比赛时不需要使用轮椅。 (3)脊髓损伤运动员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分为F51-58级,径赛为T51-54级。 (4)截肢运动员 截肢运动员无论是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9个级别,分别参加轮椅和非轮椅组比赛。 (5)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在标准中表示符号为LAF和LAT,参加田赛的运动员共分6个级别,其中LAF1、LAF2、LAF3、LAF4级的一些运动员可以参加轮椅组比赛;径赛分4个级别,其中LAT1、LAT2级别为轮椅组。 另外,参加径赛项目和田赛中跳跃项目,以及投掷项目中非投掷上肢残疾的运动员,如果仅腕关节僵硬或腕关节及手功能障碍,不符合最低参赛标准。 五.帆船项目:视力残疾运动员和盲人运动员根据他们的视觉敏感度和视野范围情况被分为如下三个级别: B1级-全盲——从双眼无光感到有光感,但却在任何方向、任何距离都无法辨别出手的形状。运动员不能借助任何视力提示来帮助他们进行帆船比赛。 B2级-部分失明——从能够辨别出手的形状,到视觉敏感度为2/60(0.0333),而且/或者视野低于5度。 B3级-部分失明——从视觉敏感度高于2/60(高于0.0333),到视觉敏感度为6/60(0.1),而且/或者视野高于5度低于20度。 B1级-全盲-在多人帆船项目中评定分3分。 B2级-部分失明-在多人帆船项目中评定分5分。 B3级-部分失明-在多人帆船项目中评定分7分。 B3级-部分失明-是单人帆船项目中的最低残疾标准。 为了使所有分值和所有级别的残疾运动员都能参与比赛,必须对三人帆船比赛选手们的分值总和进行最高限制,即在三人驾驶帆船的比赛中,三名运动员的分值总和不能超过14分。这就使得身体残疾较重的选手也能够参与比赛。 六.田径:残奥会田径项目运动员的分级标准分别用于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每一残疾类别的运动员因其功能障碍程度的差异又分为不同的级别,在表述中的符号F代表田赛,T代表径赛,数字代表类别和级别,具体如下: (1)视力障碍运动员 视力障碍运动员无论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3个级别。11级的运动员双眼无感光,全盲;12级运动员的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13级运动员的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小于20°。分级别测试的运动员的眼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 (2)脑瘫运动员 脑瘫运动员在田赛和径赛项目中均分为8个级别,分别为31-38级。其中31-34级别为残疾程度相对较重的运动员,在比赛时需要使用轮椅;35-38级别的运动员在比赛时不需要使用轮椅。 (3)脊髓损伤运动员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分为F51-58级,径赛为T51-54级。 (4)截肢运动员 截肢运动员无论是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9个级别,分别参加轮椅和非轮椅组比赛。 (5)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在标准中表示符号为LAF和LAT,参加田赛的运动员共分6个级别,其中LAF1、LAF2、LAF3、LAF4级的一些运动员可以参加轮椅组比赛;径赛分4个级别,其中LAT1、LAT2级别为轮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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