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规划局,无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问题
来源:整理 编辑:无锡本地生活 2022-11-05 18:39:42
1,无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问题
这个滨湖区发的防止森林用火安全的通知。因为你所在路段已经属于森林范围。虽然森林离你很远,但划分范围就是林区内道路了。
2,无锡喻松桥规划何时启动
2023年3月19日。在2023年3月18日14:16分来源于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发布公告通知说因不动产发生转移,坐落于喻松桥144-203,证号为20180187281的不动产权证书已作废,在2023年3月19日就已经开始启动。
3,无锡市滨湖区华庄镇旺安村剩余少量房2022年有拆迁规划吗
可以咨询无锡市规划局。一,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这种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二,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三,双向补偿方法房子被拆迁后,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如果家里或朋友家被拆迁了,到时候千万不要少领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不过从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从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4,无锡二批次集中出让16幅宅地揽金200亿元一地块经56轮竞拍成交百度知
8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无锡第二批次集中供地出让结果。此次共出让地块16幅居住用地,出让总面积1016722.9平方米(含地下空间面积),起始总价1979167万元(含地下空间价格),成交价为2006642万元,总溢价27475万元。16幅地块底价成交13幅,摇号1幅。无锡二批次集中供地依旧采用了“限地价 摇号”的竞价规则,同时,保留了预申请人可以“现金 银行保函”的方式补足地块剩余竞买保证金的政策。地块周边交通便利,邻近地铁1号线、2号线,多条公交线路环绕,距离谈渡桥地铁站仅700米。溢价成交的3幅地块中,梁溪区的热门地块XDG-2022-34号地块(锡国土(经)2022-10)位于迎龙路与清扬路交叉口西南侧,经过56轮的角逐最终以28.45亿元的成交价、21017元/平方米的成交楼面价、10.52%的溢价率进入摇号阶段。最终由南京仁恒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市安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城南置业有限公司竞得。图片来源:中指研究院另外两幅溢价成交地块均位于惠山区天一新城板块。XDG-2022-9号地块(锡国土(经)2022-16)以103609万元的成交价、12023元/平方米的成交楼面价、0.19%的溢价率由无锡城建发展集团竞得。XDG-2022-10号地块(锡国土(经)2022-17)以77921万元的成交价、12030元/平方米的成交楼面价、0.26%的溢价率由无锡城建发展集团竞得。中指院指出,从无锡近三个批次来看,相较于其他区县,梁溪区依旧为企业拿地重点,今年首批次时便是唯一出现溢价成交地块的区域,该区平均溢价率3.68%。本次,梁溪区依旧以6.12%的平均溢价率保持领先。具体看,XDG-2022-27号地块位于梁溪区天鹏西路与通沙路交叉口东北侧,由无锡益广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和文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46930万元。XDG-2022-38号地块位于梁溪区江海路与北兴塘河交叉口东北侧,由无锡益广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和文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103810万元。XDG-2022-42号地块位于梁溪区广惠路与洋溪河交叉口西北侧,由江西春丰实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34030万元。此外,XDG-2022-35号地块位于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锡虞路南、春笋西路东,由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江苏省锡山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和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309983万元。XDG-2022-48号地块位于锡东新城商务区东翔路与规划道路交叉口西北侧,由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无锡恒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200970万元。XDG-2022-8号地块位于堰桥街道天丰路与西元路交叉口西南侧,由无锡市广鑫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广盛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69725万元。此次民企竞得6幅地块,中指院认为,本次无锡土拍的国央企关注度相对较低,相对的,民企迎来了较好的窗口期,“现金 银行保函”的保证金缴纳政策为期望参与无锡房地产市场但同时资金有限的企业减轻了不小的压力,尤其是对于资金规模较小、融资成本较高的民营企业而言,更是释出了足够多的善意。此次土拍,出现了多家企业竞得2幅以上地块的情况,可见该项政策对于土地供应有积极作用。7月29日,无锡发布了第三批次集中供地公告,11幅宅地总出让面积539300平方米,总起始价约120亿元。此次涉及惠山区(1幅)、新吴区(3幅)、梁溪区(2幅)、经开区(2幅)、滨湖区(2幅)以及锡东新城(1幅)。本次起价最高地块来自于新吴区新光路与春富路交叉口西北侧的XDG-2022-59号地块,起始价格约18.6亿元,推出楼面价12800元/平方米。本次推出楼面价最高地块来自于经开区周新路与兴梁道交叉口西南侧的XDG-2022-55号地块,起始价格约12亿元,推出楼面价为18000元/平方米。
5,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区设立规划分局,规划分局根据管理职责和分工,负责指定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监察支队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区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第四条 城市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副本)制度。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章 城市规划编制的管理第六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年度城市规划编制计划。 市区范围内区、镇人民政府需要编制本区域有关城市规划的,经各区人民政府统一汇总编制计划后,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第七条 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定。 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编制要点编制规划。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重保障社会公众利益,防止污染以及热岛效应等公害。第八条 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的,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专项规划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后,由编制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九条 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重要地区和地段,应当进行以城市空间和景观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设计。第十条 城市规划在报批前应当公开展示。在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材料中,应当附有公示后社会各界的主要意见。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市、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天内在本市政府网站、固定场所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布。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或者修订。 城市规划的调整或者修订,由原组织编制部门负责。 城市规划的修订和调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三章 建设工程选址和用地的规划管理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一)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二)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三)在原(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 (二)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选址范围外20-50米的地形地貌; (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四)位于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第十五条 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及对相邻住宅建筑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规划网站、建设项目拟选址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公示。第十六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后,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部门意见,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建设规模等,并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书面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位置、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要点。
6,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江苏省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无锡市城市规划区包括中心城规划区、规划控制区和近郊规划区。中心城规划区和规划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近郊规划区的具体范围为马山区,郊区在中心城规划区以外的部分,太湖风景名胜保护区的梅梁湖景区、蠡湖景区、锡惠景区、马山景区,水源保护区等。 江阴市、宜兴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第四条 无锡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无锡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具体负责并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 (三)参与各县(市)属于国家和省、市批准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四)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查,并对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察与测绘实行统一管理; (五)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第五条 各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无锡市规划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主管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崇安、北塘、南长、郊区、马山五个区规划管理部门业务上受市规划局领导,根据授权,分管各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第六条 无锡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规范,按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无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七条 无锡市城市规划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编制。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分区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原则规定城市土地利用和使用性质,人口分布与密度,建设用地的容量等控制指标,主要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位置和控制范围。 城市详细规划应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地区内各项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可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以直接指导各项建设工程的设计。第九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各项专业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经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近期建设规划须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每五年编制一期。 城市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重要的详细规划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江阴市、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无锡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属无锡县人民政府行政管辖的乡镇的规划,由无锡县人民政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组织编制,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中心城规划区和近郊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详细规划,由所属县、区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分区规划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批。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同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凡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7,好消息无锡又将新添两处超大型旅游度假区
近日,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鸿山 旅游 度假区、翠屏山 旅游 度假区总体规划批前公示。未来,无锡又将多两个游玩好去处。 无锡鸿山 旅游 度假区总体规划 (2019-2035) 规划范围: 北起锡甘路,南至望虞河,西至振兴路(沿沈家桥浜至飞凤路),东至漕湖(区界),总面积17.2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2019-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9年-2025年。 发展目标: 以省级 旅游 度假区建设为依托,将鸿山 旅游 度假区培育成集智慧生态科普、智慧文化体验、智慧康养度假、智慧服务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 旅游 度假区。 规模与容量—— (1)游客容量与游客规模:规划度假区日游客容量为2万人。远期年游客量为120~180万人次。 (2)用地规模:至2035年,度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约357.98公顷。其中,公共设施用地87.4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46.74公顷,城镇居住用地16.9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43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00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83.68公顷,特殊用地6.26公顷,留白用地10.42公顷。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体两翼、一脉六区”的空间结构。“一体两翼”:“一体”位于度假区中部,以生态与文化为主题的生态文化核。“两翼”分别为北部的智慧田园翼和南部的休闲度假翼。“一脉六区”:“一脉”为依托伯渎港——望虞河的生态廊道,“六区”是构成“一体两翼”的组成部分,其中,“一体”包括吴文化博览园和梁鸿国家湿地公园两个功能片区,智慧田园翼由智慧田园片区构成,休闲度假翼由望虞花海、智慧康养谷和鸿逗农场三个功能片区组成。 景观风貌:以田园及乡村风貌为主,形成“三横三纵、五区多点”的景观结构。提出水、田、园、林、路、居等六大类景观要素的景观风貌优化对策。 旅游 度假产业: 以“江南原乡,鸿山福地”为形象定位,以田园、文化、康养、乐活、乡村、生态六大类主题产品为支撑,策划“吴风雅韵”文化之旅、“欢乐田园”亲子之旅、“元气满满” 养生 之旅和“绿意盎然”生态之旅四条精品 旅游 线路。 旅游 服务: 构建“两中心四节点多驿站”三级 旅游 服务体系。“两中心”为吴博园 旅游 服务中心和大坊桥 旅游 服务中心,“四节点”为七房桥 旅游 服务点、鸿逗 旅游 服务点、湿地公园 旅游 服务点、智慧康养谷 旅游 服务点共计4个 旅游 服务点,“多驿站”为14处依托现状和规划景点,结合慢行驿站设置的 旅游 服务部。 综合交通: 规划依托区域交通、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多级道路体系,构建“一大环五小环”环状嵌套式道路网结构。同时,从优化道路断面、 旅游 交通组织、慢行体系、停车设施等方面优化综合交通体系。 无锡翠屏山 旅游 度假区总体规划 (2019-2035) 规划范围: 东至锡东大道,南至锡沪路-胶西路-胶阳中路-锦安路-安国路沿线,西至鸭荡圩,北至双泾河,规划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 发展目标: 基于“城旅一体、主客共享”的理念,以山地及农文旅主题为特色,结合度假休养功能,实现“农+文+旅”产业融合。以省级 旅游 度假区建设为依托,将翠屏山 旅游 度假区打造为锡东大型郊野公园及长三角山地运动主题度假区。 容量与规模: 2025年预测度假区年接待游客150万人次,日均0.41万人,其中年过夜游客60万人;2035年预测度假区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日均0.82万人次,其中年过夜游客150万人。 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约447.14公顷,约占总面积27.08%;其中城镇建设用地约325.54公顷,约占总面积19.72%,村庄建设用地约35.19公顷,约占总面积2.13%;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约50.39公顷,约占总面积的3.05%,其它建设用地约36.02公顷,约占总面积的2.18%。 空间结构: 总体形成“一心三屏”的整体空间结构。“一心”:位于吼山北路与锡沪路交叉口北侧,为 旅游 度假区的综合服中心与换乘中心。“三屏”:农业观光带、运动体验带、商旅度假带。 景观系统: 总体形成水绿相映、诗情画意的山林休闲的景观体验,形成“ 一镇三山,五湖十景 ”的景观格局。一镇:安镇;三山:依托吼山、胶山、翠屏山三座自然山峰,营造各具特色的景观特征。五湖:郊湖、丰湖、桂湖、碧湖、安湖五湖环绕点缀。十景:花海听风、颐养仙谷、跃动立方、永乐祈福、查桥水街、碧湖春晓、西林探幽、桂坡花溪、石马问道、满园锦翠十处特色景观。 旅游 度假产业: 基于“城旅一体、主客共享”的理念,基地定位为“郊野公园型 旅游 度假区”。以山地及“农”“文”“旅”主题为特色,结合度假休养功能,重点突出独特的田园生态特色功能,结合景区的资源优势,塑造以山林观光和山地运动为特色的一站式 旅游 度假目的地形象,定位“悦动翠屏”的主题形象。 综合交通: 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引导的作用,加强交通与土地利用相互协调,不同交通方式有机衔接,支撑片区可持续发展,创造绿色顺畅、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1)构筑功能明确、层次分明的道路网络系统,重点完善次支路网络,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 (2)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贯彻公交引导发展的概念,合理布置公交场站。 (3)落实停车调控理念,强化配建停车实施,合理布置公共停车设施,引导小 汽车 合理使用。 (4)重视慢行交通,促进绿色发展,建立舒适宜人的慢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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