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农地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包括承包使用人的确权登记、土地流转、土地性质变更批转、宅基地使用权等。
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新型农地制度形成了多元化的农业生产主体,拓宽了农业生产的融资渠道,加快了土地流转速度,促进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现代农业机械的普及,极大地释放了农业生产力。

农地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2,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二元的土地公有制结构,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的产权主体不同。城市土地为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内容包括农地使用制、“四荒地”使用制、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制、宅基地使用制。一、我国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内容主要包括:(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土地制度主要内涵1、土地制度是反映人与人、人与地之间关系的重要制度。2、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构成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3、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的土地制度,包括了上述广义土地制度的全部内容。三、土地制度国家管理手段:1、立法手段。2、经济手段。3、技术手段。4、行政手段。5、司法手段。6、教育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

3,农村土地政策最新规定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农村土地政策最新规定

4,什么是村社土地制度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形成的,并对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当年,它是伟大的制度创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的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其弊端日益显露。缺点在于:土地经营权不能自由流通- 对三十年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部分的勤劳农民是不认同的。 所有权是国家的, 你只有使用权-
西欧的土地制度建立起以土地为纽带的封建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它的作用是加强了中小封建追阶层,是西欧封建骑士制度的基础。国王,封建主和基督教会通过层层采邑分封建立起依次互为主从的金字塔般的封建等级制度。罗马教廷在西欧封建社会占据很重要的地位或者说是统治地位。在精神和文化领域,神权凌驾一切。教皇和教会当时还是西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等级和教会的影响,对后来西欧发生的文艺复兴,资产阶级改革等重大事件,都有深层渊源。

5,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什么

农村土地流转只是一简略的叫法,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原则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其原有承包关系不变。你可以找2005年农业部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看一下,内容非常全,规定得很清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其中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每亩1000元左右)和安置补偿(折算成每亩为1.5万元至3万元之间)是对村民个人的,土地补偿(每亩1万元左右)是对村集体的。各省应该制定了细则。

文章TAG:农村土地制度农村  农村土地  土地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