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的规章制度有那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http://www.cau.edu.cn/xgh/FAGUI/guojia/ldf.html

劳动法的规章制度有那些

2,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原发布者:从YI开始劳动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严肃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二、所有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公司领导和所属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作息时间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在上、下班时要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四、员工因故需要作息半天时,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时00分划分。即在1时00分后打卡的,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时00分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上行政班的人员每天必须打卡两次(不论是上全天班还是半天班)。 五、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不作为空卡记录。 六、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均作为空卡处理,空卡一次扣除半天工资。  七、当日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二天工资。当月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30天者直接给予辞退处理,因旷工导致相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时,应赔偿相关的损失。八、迟到早退15分钟内扣5元/次,30分钟内扣10元/次,60分钟内扣20元/次,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超过两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早退、旷工者当月无全勤奖。九、凡是已经休息而来公司打卡的,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二天工资。十、经多次打卡考
这算什么问题啊 如果是想找规章制度,可以向咨询公司购买,当然,最好是找专业劳动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做,会更有针对性。
你应该要个专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让你一劳永逸。比如《考勤制度》里,如果你没有界定旷工的小时限制,那么人家下班前10分钟打上班卡,下班按时打下班卡,你最后都界定不了旷工,只能按迟到处理。企业管理类似这样的漏洞很多,最终会搞得企业焦头烂额。而专业的规章制度里把这些漏洞都给你弥补上了,这样的管理制度你只要在百度上搜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介绍”就能找到这个管理制度集,你拿来就能直接用,效率很高的,给你100%的省心和放心。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3,紧急求助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多了,具体什么事?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部门名称 行政部 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部门:总务科、保卫科; 管理权限:受分管理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后勤生活、维护内部治安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负责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和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计划。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季、月度后勤用款计划,搞好行政后勤决算工作,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和检查; 5.负责员工生活费用管理和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员工生活费用成本核算制度,制定合理的生活费用标准,对盈亏超标准进行考核; 6.负责做好公司经营用水、电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水、电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计量器具,抓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保养维修工作,加强用水、电费用核算,及时交纳水、电费; 7.负责员工就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地询问公司员工对就餐质与量的要求,以确保员工就餐的安全。 8.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9.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建立以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 10.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一切进出公司的物资,严格门卫检查、验证,物证相符方能进出,凡无证或证物不符门卫有权扣留,由保卫科查处; 11.建立和完善后勤岗位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 11.加强部门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人事、企管等职能部门,做好管理员、炊事员、保卫人员、维修工等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岗位优质服务评比活动; 12.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卫科;直接上级:行政部;下属岗位:保安员;部门性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权限:受行政部的委托,行使对公司安全保卫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对公司安全保卫管理,积极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严格服从行政部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行政部负责;2.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3. 负责拟订本科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目标;4. 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管理;5. 负责公司门卫工作的管理;6. 负责对公司厂区、营区的巡逻;7. 负责对公司违章、违纪事件的处理;8. 负责维持公司日常生活次序;9. 负责员工暂隹证的登记和发放管理工作;10.负责做好公司安全保卫专业档案管理;11.负责公司防火、防盗安全的检查;12.负责做好公司的保密工作;13.对保卫人员的监督、考核、评比;14.协助做好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15.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对违纪、违法的处理;16.协助做好有关公司安全保卫工作;17.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科; 直接上级:办公室主任; 部门性质:全面公司基础设施的建设; 管理权限:受办公室的委托,行使对公司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对公司厂房、营区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 主要职责:1。服从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办公室负责; 2.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3.负责拟订公司工程项目的工作计划; 4.负责实施项目扩初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有关会审工作; 5.工程预决算的编制及审核,组织实施项目招标的具体工作; 6.负责土地征用、地质勘察、平面测量、工程的坐标定标、土地清理平整,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办理施工执照和项目开工的有关工作; 8.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现场管理,组织有关阙进行质量的检验和评定,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9.组织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的考核,编制提出项目进度计划,提出用款计划(草案)等工作; 10.组织召集项目有关会审、评审、验收等各类会议,并协调与规划设计等部门的关系; 11.收集整理征地、施工图、设计变更、竣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12.拟定工程基建用料计划,并组织验收、核对保管工作 13。负责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编制维修计划; 14.负责对人员检查、监督、考核、评比; 15.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人事科、劳动工资科;部门性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人事、劳动工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人事工作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培训、考核评比的专职管理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负责组织对人力资源发展、劳动用工、劳动力利用程度指标计划的拟订、检查、修订及执行;4.负责制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设计人事管理工作程序,研究、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5.负责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6.负责合理配置劳动岗位控制劳动力总量。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车间及有关岗位定员定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合理控制劳动力总量及工资总额,及时组织定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7.负责人事考核、考查工作。建立人事档案资料库,规范人才培养、考查选拔工作程序,组织定期戒不定期的人事考证、考核、考查的选拔工作;8.编制年、离、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9.制定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等有关的统计报表;定期编写上报年、季、月度劳资、人事综合或专题统计报告;10负责做好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及时考核,负责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管理工作;11.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录用、辞退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12.负责核定各岗位工资标准。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办理考勤、奖惩、差假、调动等工作;13.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定额和计划管理工作;1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15.负责编制培训大纲,抓好员工培训工作。在抓员工基础普及教育的同时,逐步推行岗前培训与技能、业务的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技术知识与综合管理知识相结合的交替教育提高培训模式及体系;16.认真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务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会计核算科、财务科、稽核科;部门性质: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全过程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报告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公司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督、稽核、审计、检查、协调和指导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组织编制公司扑、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4.负责制定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5.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6.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全同信息部、经营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7.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8.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经营、技术、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9.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营销、仓库等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10.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办公室、信息、行政后勤、技术等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11.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二级或三级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12.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13.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14.负责进销物资货款把关。对进销物资预付款要严格审核,采购货款支付除按计划执行外,还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字同意,方可支付;15.认真完成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技术开发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技术科、研究所;部门性质:生产技术管理;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分管领导负责;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负责制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的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设备、质量、能源等管理标准及制度;4.组织和编制公司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近期技术提高工作计划,编制长远技术发展和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对计划、规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5.负责制订和修改技术规程。编制产品的使用、维修和技术安全等有关的技术规定;6.负责公司新技术引进和产品开发工作的计划、实施,确保产品品种不断更新和扩大;7.合理编制技术文件,改进和规范工艺流程;8.研究和摸索科学的流水作业规律,认真做好各类技术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工作,为逐步实现公司现代化销售的目标,提供可靠的指导依据;9.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的企业统一标准,实现产品的规范化管理;10.编制公司产品标准,按年度审核、补充、修订定额内容;11.认真做好技术图张、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制定严格的技术资料交接、保管工作制度;12.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13.及时搜集整理国内外产品发展信息,及时把握产品发展趋势;14.负责编制公司技术开发计划,抓好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15.组织技术成果及技术经济效益的评价工作;16.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制订检查、监督、指导、考核专业管理工作;1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应科; 直接上级:办公室; 部门性质: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备品配件其他物资; 管理权限:受办公室委托,行使对采购、供应的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采购,并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物资; 主要职责: 1。服从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办公室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开始越权事件的发生; 3.制订本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4.了解市场上公司所需采购的物资、备品的变化的情况; 5.调查研究本行业采购物资、备品的规律; 6.采购方式设定; 7.对主要供应商进行等级、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信用等能力的评估; 8.采购前要询价、比价、议价; 9.合理编制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10.进料质量、数量异常处理; 11.付款汇总、审查; 12.进料异常情况的处理; 13.进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 14.处理与协调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15.组织对物资市场信息的搜集和分析; 16.检查、考核、评比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7.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品质管理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质检科、质管科;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企业生产品税经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程、工作指令责任和义务;管理职能:制定质量工作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确定检验与监督管理方式、组织质量管理培训、逐步推进企业生产经活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能: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计量管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提高、改进、管理、计量管理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质量纠纷;5.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质量工作纲要,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力争尽早通过ISW9000论证;6.配合人事部抓好全员质量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员、计量员、管理人员、各级领导、营销人员、维修人员、操作工等不同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公司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计量、质量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计量、质量员执证上岗制度;7.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8.负责搜集和掌握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传递质量信息;9.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玫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处理。牵头组织调查、分析、仲裁、协调各种质量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质量事故,由本部全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本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批准后,下文处理;10.负责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感。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及时制订或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技术纪律;11.负责收集公司产品售后质量服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调查、客户抽查,及时择写质量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12负责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统计报表。建立和规范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核程序,培训专、兼职质量统计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13.负责定期进行质量工作汇报。定期在年、季、月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平衡会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组织专题分析会集中汇报,特殊应急情况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个别汇报;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营销部;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下属部门:市场科、储运科、售后服务科、驻外分公司、驻外营销点;部门性质:公司产品的经营销售及售后服务;管理权限:受分管副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产品的经营销售过程中的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各销售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主要职责:1. 坚决服从分管领导统一指挥,认真的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负责;2.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3. 负责制定销售管理制度。拟定销售管理办法、产品及物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标准、建立销售管理网络,协调、指导、调度、检查、考核;4. 负责编制年季月度产品销售计划。并按时交计划生产、财务部门,便于统一平衡、合理下达计划、组织生产作业、及时回扰资金。同时,随时关注生产计划完成进度和监督产品质量问题;5. 负责产品入库出库核对工作。进出库产品必须手续完整齐全,验收及时,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等,出入库单据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制度,认真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6. 负责库存产品的保管。认真保管在库产品,做到永续盘日清月结,堆放整齐,经常核对库存,出入库产品及时按型号、规格、数量进行逐笔登记台账,达到账物相符、账卡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对口,做好在库产品的防火、防盗、防损工作,确保库存产品的安全;7. 负责组织年度在库产品及物资的期末盘点工作。在盘点中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弄清责任,做好原始记录,分别按程序办理调整账目手续;8. 负责编制销售统计报表。做好销售统计核算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时汇总填报年、季、月度销售统计报表;9. 负责驻外分公司、营销网点销售调度及运输工作。及时汇总编制产品需求量计划,合理的平衡产品供货计划,做好对外销售点联络工作,组织产品的运输、调配,完善发运过程的交接手续;10. 积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合理有效地开辟新的经销网点,努力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11. 负责对营销网点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管理、监督、协调、考核等工作;12. 负责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经常走该用户,及时处理好用户投诉,保证客户满意,提高企业信誉;13. 负责拟订本部门工作目标。抓好对所管辖范围内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关心营销人员的生活及思想动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绝经济犯罪的事件发生;

紧急求助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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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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