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每年平均发生几起交通事故

每天好像是10多起左右
这个问题好有难度啊,我希望每天平均不到1起事故.

大连每年平均发生几起交通事故

2,大连交通事故7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评定伤残为7级说明伤残系数以百分之三十来赔。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大量的辅助数据,由于你没有提供,所以列出公式以供参考: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 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获得其他的赔偿。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营养费5.交通费6.残疾辅助器具费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损害抚慰金

大连交通事故7级伤残赔偿标准

3,大连发生重大车祸

这个网上和新闻已经报了。在大连15中附近的公交站,一辆路虎撞飞了六七个人,大部分是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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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生重大车祸

4,谁知道昨天晚上到今天大连旅顺车祸死人的事故急急急

25号下午5点左右吧,在旅顺到铁山的路上,盐滩附近,一辆轿车底朝上的撞在一个路灯上,现场只有这一辆车,我路过的时候可能刚出事不久,警察和救护还都没到。当时现场3个人,一个在拿灭火器往车上喷,一个身体扭曲躺在地上,另一个人跪在身边趴在躺着那个人身上哭。等我车开到胜利塔的时候碰到往那边走的救护车
在旅顺到铁山的路上,我路过的时候可能刚出事不久,一个在拿灭火器往车上喷25号下午5点左右吧,另一个人跪在身边趴在躺着那个人身上哭,一辆轿车底朝上的撞在一个路灯上,一个身体扭曲躺在地上,现场只有这一辆车,警察和救护还都没到。当时现场3个人,盐滩附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是轿车和大货车相撞听说是 好像是轿车要转弯的时候吧 轿车里副驾驶的那个女的 还是我们公司的呢 当场死了好像

5,大连交通事故撞到人请问律师当事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种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大连交通事故律师告诉您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指对人员伤亡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和车辆损害牲畜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民事责任的承担。第三种是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你还有不懂的地方你可以咨询相关律师,我之前遇到过交通事故是委托卓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办的要是你有疑问可以咨询他们家。
交通事故案件不是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案件,可以由律师代为出庭!另外,律师也不一定需要特别代理,一般代理也可以。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特别代理是主流,很少一般代理。
交通事故撞到人,根据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和被撞的人)在事故中的过错(违章行为),对发生这起事故的作用大小,来分别确定双方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希望采纳。
一般注意的地方应该是证据材料之类的吧,自己弄不明白具体还是问问专业的人比较好,辽宁卓政在大连有律师事务所,你可以百度查一下

6,大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时效,防范道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快速处理适用于每日早6时至20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车辆可自行移动且当事各方财产损失均未超过1万元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单方车辆损失在2千元以下,各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对现场进行拍照后,迅速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或前往“大连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第三条所述事故车辆办理保险理赔,按下列步骤处理:   (一)各方当事人应当场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   (二)各方当事人就事故事实及成因协商一致后,填写《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如无《协议书》应在纸上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共同签字后各持1份。   (三)各方当事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驾事故车辆前往中心的同一网点,由派驻中心网点的交通警察根据当事人所保存的交通事故现场证据认定事故责任,出具事故认定书,由各驻点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进行定损理赔。事故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到达中心的,应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   (四)到达中心完成定责定损前,当事人应保持车辆受损部位的原貌,不得自行修补或扩大损失。   第五条 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千元以下,均投保交强险,依照本办法实行快速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持《协议书》或《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中心,按以下方式索赔:   (一)一方当事人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由责任方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承保其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   (二)各方当事人负共同责任的,各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各自的承保保险公司索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无人员伤亡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当事人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在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任何一方车辆损失超过2千元,但不高于1万元。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三)双方对事故事实、成因有争议或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以及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事故事实、成因存在疑问的。   (四)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五)机动车无交强险标志、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处理,驾驶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的。   (四)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五)一方逃逸的。   (六)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七)有一方车辆损失超过一万元,且当事人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   (八)每日20:00至次日凌晨6:00期间发生的夜间事故。   第八条 当事人已真实填写《协议书》并约定共同前往中心的,如一方无故不到中心或者拖延赔偿的,对方当事人可以持《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条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并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强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条 对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警察及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当事人到中心办理事故认定和定损理赔的,应当于每日8时至17时(包括节假日)办理。   第十二条 发生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尽量本着不妨碍交通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遇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其他车辆应当让行。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大连保监局负责解释。2008年5月5日起实施的《大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同时予以废止。

7,大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赔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 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第二十六条 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抢救、治疗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  第三十三条 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或者垫付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医疗机构核实有关情况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保险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lz您好附近旅店不少,好的差的都有,呵呵,因为学校是在高新园区,周围有很多大学,大连理工==在附近呵呵,所以,商家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因此周围有很多面向学生开的旅店,这个应该不难找,不只是新生,呵呵,在校的也偶尔光顾呵呵。因此,针对消费群体是学生,所以档次一般的旅店价格应该可以接受,毕竟学生手里钱是有数的,呵呵,所以您放心。如果想找个档次高点的,不远有个凌井大酒店,还有很多酒店,这价格可贵了呵呵。公交车从火车站可以坐531路直达,531路小公汽,票价2元,火车站终点站位置在胜利广场旁边,过了电车轨道的道边,很容易找,建议排队等个座,到学校很远,具体时间得看压车不压车,不压车也就50分钟,压车就不好说了,旦丁测股爻噶诧拴超茎在凌水桥车站下车,学校正门就在道边,很容易找的呵呵。也有公交车倒车的,可以上青泥洼桥坐很多公共汽车,16,22,23,801,901到会展中心,801,901是2元,青泥洼桥是大连的商业中心很好找到了会展中心下车等28路,28路也是1元,站点如上。倒车虽然繁琐,可是车况好,更舒适。不过还是建议如果人不多就坐531路,省事呵呵,省得倒车。的士有30元足够,如果司机不绕道呵呵,难得上趟大学,建议咱也潇洒腐败一把,坐个的士爽爽,毕竟比挤公交车可是好多了,时间么20分钟左右,如果是压车则未知。学校真的不错,能考上证明lz聪明过人,希望lz能在大连继续学到东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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