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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户口投靠条件

夫妻一方户口为青岛市户口的(非集体户),可申请办理随夫或随妻户口迁移。有落户需求的朋友,推介户籍无忧公司,实力很大。
结婚十二年以上,可以申请夫妻户口投靠。
不同的城镇,对户口迁移的规定都是完全不同的;建议去你丈夫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带上结婚证等相关的婚姻关系证明,当面咨询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件;迁出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当地户籍派出所同意迁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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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夫妻投靠落户条件2021新规

一、北京夫妻投靠落户条件2021新规  外地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投靠北京非农业户口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  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2.办理材料  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  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投靠人的《结婚证》  房产证  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备注:第一条“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是最基本的条件;第二条是补充说明,其实是为结婚很晚或者再婚的人准备的:比如两个人43岁再婚,要想办夫妻投靠,只要满足46岁5年,也就是说到了48岁就可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4月15日起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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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投靠落户证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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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户口投靠政策

农业户口。放心,我国将进行户籍改革政策,逐步取消非农业、农业户口,辽宁已实施,统称《居民户口》。祝好运
可以的,在户籍上叫夫妻投靠,手续如下: 1.让你老公去东北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他的户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后到你的户籍地。 2.你拿上上述的两个证明,你俩的结婚证,你的户口本,再写一份申请落户报告,去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落户,派出所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你出具调查报告,然后去治安大队审批后给你出具准迁证明。 3.你丈夫拿准迁证明回他东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开具迁移证后回你户籍所在地。 4.你拿迁移证到你派出所落户。 5.你俩的户口就到一起了。

5,夫妻投靠落户怎么办理

流程:一、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二、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三、所需材料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四、申办资格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五、办理时限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扩展资料:投靠入户: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6,夫妻投靠书面入户申请如何写

户口迁移入户申请书 本人XXX,性别:女,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非农业户口。 配偶XXX,性别:男,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非农业户口。 XXX年XXX月XXX日与配偶XXX在本市XXX民政局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均属晚婚(初婚),无子女。由于本人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离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相隔较远,加之配偶于XXX年XXX应招在XXX市XXX单位工作,给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请夫妻投靠,把配偶XXX的户口从异地迁入户本市XXX,希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7,如何办理夫妻投靠落户手续

核心提示:办理投夫、投妻进长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申办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1)《户籍迁移申请表》一式二份;(2)申请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迁移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5)在本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6)迁入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7)“农嫁居”夫妻投靠人员,迁往农村落为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所在镇、乡、街道同意迁入的意见;(8)其他视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程序: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经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领导审批后,由派出所统一将材料上报分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准迁手续,派出所在接到分局审批决定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8,关于夫妻投靠户口政策

各地的夫妻投靠政策都不一样一般二三线城市比较简单,只要夫妻关系存续,有合法稳定住所,工作落实就可以!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都还需要从居住证、纳税和社保缴纳开始,同时对投靠落户还需要一定的申请排队年限,一般都要5-7年!
现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开户籍证明,然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准迁入手续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四)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关于夫妻投靠(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9,夫妻投靠迁户口都需什么流程

对您反映的问题,城阳区政府进行了落实,民警已向您告知相关户籍政策,目前相关户籍政策: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原籍农村居住地。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公安分(市)局核准:(一)本人申请;(二)居民户口簿;(三)居民身份证;(四)本市城镇无业凭证;(五)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六)集体土地使用证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承包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承包权原始档案复印件。
准生证没问题,可以两地办主要是在女方办。关于户口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结婚3年有个甚至结婚10年(比如武汉要求结婚10年且过35岁),具体流程先去所在城市公安局(打个电话问问具体位置)拿个“户口异动申请表”,并且准备劳动合同、结婚证、双方户口和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主管户籍的办。要看城市的迁入要求,建议电话问清楚。我办的又点复杂跑了4趟。
1结婚证是必需的,2对方户口是否在市内,如市外还需要迁入地办理准迁证,市内的话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居民还需房证。3、双方户口性质是否一致。如一致上面2条办理,不一致得要问清户口迁入后是否要改变。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居民因结婚要把女方(或男方)户口迁入的,带齐以下材料到派出所所办理:1.到派出所领取《迁入审批表》,填好后到迁入地单位(或村委或社区)签“同意迁入”并盖章; 2.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3、迁出地单位(或村委或社区)出具同意其户口迁出的证明;4、申请人和入户人各写一份申请报告(可以本人全部写完,有模板照抄滴)(以上所有材料一律用16k纸及钢笔或水性笔填写,用圆珠笔填写无效)

10,夫妻投靠落户怎么办理

流程:一、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二、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三、所需材料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四、申办资格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五、办理时限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扩展资料:投靠入户: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的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夫妻投靠落户:凭申请人户口薄、结婚证和落户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户籍证明;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凭父母户口簿、职工档案、子女的户口簿、出生证等;女超过20周岁、男超过22周岁投靠父母落户的,系本市迁出返回落户的,应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本市以外的人员来我市落户,应由原籍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并持有户口簿、职工档案等能反映出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凭子女户口薄、职工档案或者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和父母户口薄或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明。 5.凡考取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原我市的考生,凭毕业证、报到证明、迁移证,由市公安局审批录入微机,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本人原意,允许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上落户,已落实工作单位未迁移户口的,凭毕业证、报到证或接收单位人事等部门的录用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农业户口”的学生,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三)全市停止办理“非转农”户口,严格控制市外内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农业户口。1.“农转农”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子女超过结婚年龄的应出具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凭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职工档案等证明填写《农转农落户审批表》,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公局审批,市外迁入的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公安派出所凭《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本市范围内迁入的,凭《审批表》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原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考取大中专院校(指统招生、不含成人院校)毕业后,三年内未找到工作单位回原籍落户的,凭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毕业证、填写《非转农、农转农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旗县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审批、解锁,公安派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落户手续。3.出生小孩凭《准予迁入证明》、父母亲户口簿等材料,按规定随父或随母办理出生落户手续。 4.原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参军复员、转业的,凭安置办的落户介绍信、原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农业户口注销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按农业户口录入微机,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二、规范户口登记、完善户口管理 (一)公民因常年外出等原因被注销户口及公安派出所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无个人信息的,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等证明,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填写补户、漏户审批表,由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审批、解锁,公安派出所办理补户、漏户手续。 (二)公民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未落户的人员,凭接生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户口簿等材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凭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父母或者监护人的申请材料,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后,报旗县区公安(分)局审批,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落户手续;超过一周岁的,未落户人员,由市公安局审批,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落户手续。每月,旗县区公安(分)局,通报当地人口计生部门。 (三)收养被遗弃的儿童或孤儿的,凭《收养证》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按规定,由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收养公证书,经市公安局审批后,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对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的公民,经市公安局审批,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不符合落户条件的,退回原籍办理落户手续。 (五)公民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按规定应该注销其一个常住户口,保留一个常住户口。 (六)公民死亡、出国后未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按规定注销户口,并收缴其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七)对婚姻等户口登记项目动态变更的,公安派出所凭有效证明予以变更。对姓名等静态项目变更、更正的,凭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居民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表》一式两份,由公安派出所、旗县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审批、解锁,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包头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3日
一、配偶随迁落户办理流程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人口服务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2、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核实其真实性、有效性,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3、分局批准后,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二、子女投靠落户需要以下条件: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三、申办资格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四、办理时限凡由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审批办理的户口,从报送日之起1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市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的户口,5个工作日办结。凡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的户口,15个工作日办结。扩展资料: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夫妻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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