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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时身份证丢了 如何补办

以下几个问题的问答均来自公安部 一 问:我国公民在什么情况下需补领居民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公民补领新证后找到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问:公民如何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答:具体申领程序是:(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临时身份证丢了 如何补办

2,怎么补办临时身份证

按照当前的国家政策来说,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根据不同的地区的要求不同,我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如下: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怎么补办临时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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