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济南市经十路17165号(经十路与历山路路口向东50米路北),0531-81959399

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2,请问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在济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并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5%。 你可以参照:http://www.gjj.gov.cn/fagui/fagui.asp(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看看,里面有提问及各类问题回答,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家的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请问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3,个人能缴纳济南住房公积金吗

个人不可以缴纳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办理要件: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2、管理中心审核;3、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综上,个人不可以缴纳公积金,需要由当地所在单位办理。

个人能缴纳济南住房公积金吗

4,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

济南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4、正式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8、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济南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济南公积金专业提取
济南住房公积金缴纳分个人承担和单位承担两部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5%至12%,最低缴存公积金基数为1100元,最高缴存公积金基数为14652元。详情可咨询:2811850578
到房管局问一下,什么都明白了
济南住房公积金缴纳分2部分,一是有者缴纳的比例数是一样的。个人和公司缴纳的都转入到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纳比例为7%到12%,这个比例取决于您所在的公司的待遇状况,如果公司是按最高额12%缴纳,那就是指从应发工资中扣除12%转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只是您个人承担的这一部分;同时公司也要拿出同等金额来转入您的公积金个人账户,这是公司承担的一部分,这两部分均存入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6,济南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多少

公积金最低缴纳216元 单位跟个人分别承担50%
7% 8% 工资额度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范围是:济南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岗职工均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按月按比例主动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范围: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领取劳动报酬,用工期在1年以上的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7,济南交的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详见济南公积金网站)中对提取条件的规定: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具体办理见规定http://www.gjj.gov.cn/NewsShow/NewsShow?NewID=522&NewsType=003003002
没有规定时间,符合条件就可以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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