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就是统计实用面积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2,初始登记和首次登记的区别

法律分析:初始登记即首次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初始登记和首次登记的区别

3,证券登记按什么划分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证券登记按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证券登记按什么划分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4,房屋初始登记有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房屋初始登记又被称为首次登记,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进行的第一次不动产权利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宅基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林地所有权,海域使用权等都存在着权利的初登记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5,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也就是你提到的开发商所办理的大证。你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初始登记必须由开发商提供相关建房资料(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办理,个人无法办理。

6,首次登记和初始登记的区别

房屋初始登记也被称为首次登记,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进行的第一次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我国对不动产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在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之后,所有人才能拥有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初始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把房屋的信息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在办理了初始登记之后房屋的所有人就取得了不动产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7,土地总登记与初始登记有什么区别

土地总登记只会出现在地籍工作最早开始的时候,比如1949年建国的时候,或者是战争过后出现巨大变化的时候,才会进行一次全面的重新登记。土地总登记的事项并不是在权利设立时。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初始设立时的登记,只要权利设立,就需要进行初始登记,比如土地出让时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时候的就是初始登记。
现在没有土地登记卡了~土地登记卡指的是原来90年代初使用的,用途和土地使用证是一样的~出了土地使用权证后,土地登记卡已经不发了~大部分的土地登记卡也换证了~

8,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通常,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都需要进行房屋的初始登记。那么,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通常,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都需要进行房屋的初始登记。那么,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来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权而进行的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房屋权人(单位)办理房屋登记确权必须到房地产交易监理所进行申报,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规定提交房地产登记确权的有关证件资料。 二、收件: 1、公房登记确权须提交证件: 须提交以下证件:土地使用证、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基本建设计划等。 2、统管房确权提交证件: 房屋权证、交接协议、统管文件;如被统管单位无房权证,应提交初始房地产来源证件及申报资料等(具体要求按交易所关于统管房登记确权的规定执行)。 3、私房确权须提交证件: 土地使用证、房屋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三、初审:对提交的证件资料,工作人员认真审查证件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现象,表格是否按规定填写,有无空项。经审查证件齐全合格,应及时登记台帐,发给申请人“房产证件交件收据”,并予约实地复核时间。不合格的应及时申请人下达“房屋登记确权缺失通知书”或“房屋确权申报材料驳回通知书”,待证件提交齐全后再进行申报登记。 四、实地复核调查:外业人员会同测绘队人员对申请登记的房屋、占用土地等情况到实地逐一核实,认真调查四邻意见,确保无任何纠纷。实地勘丈结束后,及时绘制图表,完善资料,认真填写调查意见,并及时转交科长审查。 五、审查:科长对转来的申报证件、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在科长审查栏内签署意见后。 六、审批:由所长或分管所长进行终审、签字。 七、缮证:经审批准予发证的,由内勤转发证科。 八、发证:发证时严格收费标准。核对好《房屋权证》中的每项内容,杜绝出现任何差错。

9,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土地用途概念会一样吗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变更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经过初始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发生变动而进行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设定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土地用途、地址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两者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土地由工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需要较长的时间,先看该地区的整体控制规划,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广泛征求环保、国土、园林、建设、交通等多个部门后依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绝大部分工业用地都是划拨的,这个时候要先经过土地变性,将土地由划拨用地通过招投标程序变为可供商业开发的国有土地。

10,房屋初始登记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在法律效力上哪个更大一些

一、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二、登记的程序及部门不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是政府主管部门行使监管职权、房地产经营企业满足预售条件履行报备义务接受资格审查的一项行政管理行为。而预告登记时双方合意之下申请的,只有双方达成合意才能可以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431373838申请登记,也可以不用申请预告登记。可见登记备案的启动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而预告登记的启动主体则是签订了物权协议的当事人。且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必须有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才能办理,即备案登记是预告登记的前置程序。三、两者的登记机关也不一定是同一个预告登记就是房屋的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是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四、适用范围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其登记的标的仅限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的现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旧房买卖合同都被排除在备案登记的范围之外;而预告登记适用于所有不动产交易,不仅包括商品房买卖和私房交易,还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受让等。

11,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怎么填写

房屋登记申请书填写: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7、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8、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9、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申请内容栏: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8、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9、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10、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11、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12、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1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14、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由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扩展资料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的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和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参考资料: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百度百科
初始登记申请书填表说明:(各地可能略有不同,不明之处请咨询当地房管)  一、几点说明:  1、当事人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的含义;  2、当事人必须以汉字文本端正、清晰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3、填写时请使用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毛笔。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签名、按指模确认,不得使用修正液进行修正;  4、当事人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亲笔签署; 5、表格中涉及数量、日期、编号的,应用阿拉伯数字。  二、如何填写各栏目  (一)如何填写“申请人信息栏” :  1、姓名(名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身份: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人本人的填写“申请人”,非本人的,请填写“申请人的代理人”。  3、证件类型: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类型,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4、证件号码:填写用于申请的证件的号码,如身份证号码等。  5、所占份额:填写“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的,以分数形式填写具体份额,如1/3,1/2等。  6、户籍情况:自然人请根据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机构根据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注册所在地选择填写“本市”、“本省外市”、“外省市”、“港澳台地区”、“境外”等。  (二)如何填写“申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填写申请人确定的联系人姓名,可以填一人或者多人,排在第一行的为默认联系人。  2、联系电话:填写可以在工作时间方便联系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3、联系地址:填写申请人的联系地址。  4、邮编: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三)如何填写“申请内容栏”:  1、项目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名称。  2、竣工时间:填写工程竣工时间。  3、房屋坐落:填写房屋的具体地理位置,具体指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等。如“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  4、房屋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附表A5《房屋建筑结构分类》填写房屋的建筑结构,结构分为“钢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等六类结构。  5、规划用途: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及其所附图件上确定的房屋用途。  6、房屋性质:填写房屋性质,包括:市场化商品房、动迁房、配套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销商品房、集资建房、福利房、其他等。  7、房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总自然层数。有地下层或半地下层的,计入总层数。如地上层数有10层,地下层数有2层,那么总自然层数就是12层。  8、地上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上自然层数。  9、地下层数:填写房屋所在建筑物的地下自然层数。  10、总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建筑面积总和。  11、总套内建筑面积:填写房屋测绘报告记载申请登记的各房屋基本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总和。  12、土地使用权证号:填写申请登记的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13、建筑物专有情况:如需要以清单形式列明各专有部分的具体情况,勾选“详见建筑物专有情况”,并具体填写《建筑物专有情况清册》。  14、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如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的房屋,勾选“详见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况清册”,并具体填写《建筑物区分所有清册》。  1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因“单位建造房屋”、“新建商品房”、“个人建造房屋”或“其他”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选择“其他”原因的,应在后面注明申请登记的原因。 16、备注:填写申请人需要备注的内容。  17、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由申请人(代理人)签章确认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4.2.7的要求,自然人应采用签名或摁留右手拇指或食指指纹方式确认,法人应采用加盖该法人印章的方式确认,其他组织应采用加盖该组织印章的方式确认。  18、申请日期:填写填表日期,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如“201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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