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

婆家是非农业的话,至少要11年,根据区域的不同,年限也不同。

上海市居住证转户口

2,本人持人才引进居住证老公有上海户口是浦东新区的哪一种途径转

就我所知道的几种途径如下:  第一种就是和上海人结婚。  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有沪籍,另一方若申请上海农业户口,须结婚满四年,若申请上海城镇户口,须结婚满十年(以前是十五年,现在缩短了,年限按结婚证登记日期算)且须满足申请时满35周岁即可。   具体办理到男(女)方(沪籍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另外几种途径都需要通过用人单位申报,人才服务中心及人保部门批准可落户的方式:  一是居转户的方式,持居住证满足一定年限及条件,可申请上海户籍。具体政策条文,LZ可到21世纪人才和12333网站查询。不过此政策试行三年,今年3月到期,后续政策还未知,据说改为打分制了。  二是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属于上海紧缺的人才可直接落户,具体详情到21世纪人才和12333网站查询。这种方式对于申请者及用人单位均有较高要求的。  三是通过解决夫妻分居困难的方式,由在沪方的单位提出申请,12333网站上亦有详细条文。由于你先生具有博士学位,个人觉得此方式较适合你,具体参考以下:http://www.12333sh.gov.cn/200912333/2009bmfw/ztfw/bszn/rsrc/200909/t20090918_1085155.shtml
2014年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和上海户口的待遇区别1.看病,区别是:你不可以断交医保、否则医保很快就被封存了。解封之后还是可以看病用的。2.小孩上幼儿园,一般是优先学区房+户口;然后才是学区房;然后才是学区房+居住证;然后是户口;然后才是积分居住证,最后才是无房+积分居住证,以此类推小学,初中;高中 是要考试填志愿的。参加高考也是可以参加,并不是必须参加。(这个是 2013年闵行区政策,其他区没有试过)3.养老,无户口养老按照户口所在地执行,不过就算是首批持积分居住证的到养老还早,具体如何,谁也不知道。4.买房,须在3年内累计满2年社保交金,已婚外地户口才可以买房,且只能买一套。本地的就可以买两套。5.2016年前,持居住证满7年可转上海户口,不过你到2016年还没7年,不知道2016年以后怎么回事7.另外,还有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目前已经不存在了,全部统一为一年期的居住证。需要到街道居委会直接办理,但是申请积分需要公司人事帮忙办理。需要材料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3、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人事授权书复印件;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8、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9、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可以双管齐下,满7年试试,不行就随员后再转。也只能这样了。你老公是博士跟你有什么关系?

本人持人才引进居住证老公有上海户口是浦东新区的哪一种途径转

3,上海居住证怎样转户籍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申办全攻略  第①步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和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申请单位的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按照激励条件中“奖励”规定申请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获奖证书;在本市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本市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激励条件中“投资份额”规定申请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材料;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第②步 材料申报  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第③步 机构审核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第④步 迁入户口  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其实是人才引进居住证才可以转,普通的居住证是转不了上海户口的!
要转入的户籍在哪个区哪个街道就去那个街道派出所,要的东西烦死,起码跑3.4次,上个月我刚跑完,到派出所拿张单子,上面有需要的材料
不可以的
上海市政府昨天发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这个引人注目的文件核心变化是从以往的指标控制转为条件管理,可以入户上海的几个关键条件可以概括为“技能”、“贡献”、“品行”、“轮候”。 《试行办法》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违法犯罪记录的,可申办上海户籍。此外,持证人员在个人贡献、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直接投资等方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优先办理。 这一办法的试行期为3年,上海市将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将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上海居住证怎样转户籍

4,上海居住证转户口

文件是累积分数,学历高一部分分数拿的多,但是归根讲总分的。居住证很好办的,但是户口就麻烦了,而 且这些条件都符合才能拿户口。要不然来上海洗碗洗7年也能拿户口,上海户口就太容易了。。。 现在设置的很难的,哎。。。 关键还是看你有没有钱,会不会讲上海话。我学校里有些外地老师,有户口有房子,但是没人会把他们当上 海人看的,因为不会讲上海话,而且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 加油吧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 二、关于激励条件 (四)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具有个人证书。 (五)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 (七)办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是指创业人才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三、关于申请的提出 (八)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务网上下载)并提供应由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核实并备齐材料后,向市或者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 3、通过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由建立劳动关系的派遣单位负责办理,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四、关于申请材料 (九)办法第八条第(一)项所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十)办法第八条第(三)项所称“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一)办法第八条第(四)项所称“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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