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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公琦的个人履历

叶公琦,1929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吴县人。大夏大学肄业。194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后,从事上海学生运动和党的秘密工作,曾任中共沪新中学支部委员,中共大夏大学总支委员,上海地下党交通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任上海嵩卢区学委委员、代理书记,中共嵩卢区委组织员、秘书。1952~1958年任中共嵩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工业部部长,中共上海市邑庙区委工业部部长。1958年被错定为右派(1979年1月复查改正)。1958~1978年,先后下放劳动,任上海圆珠笔厂技术科副科长、试验室主任、工程师。1979~1980年,任上海电影照相工业公司工程师、负责人、中共党委委员。1980~1983年,任上海市轻工业局副局长。1983~1988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副市长。1988年4月~1998年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第九、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第一次、第五次、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中共上海市委委员,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上海市人大代表。

叶公琦的个人履历

2,黄鸣简介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更多义项?查看更多图片黄鸣,国际太阳能学会(ISES)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节能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副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家能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鸣在全国率先提出“G(green)能源替代”战略,建议用太阳能光热大规模替代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等所需热能,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该战略被列入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快速导航微信文章图册集锦基本信息中文名 :黄鸣别名 :Solar-king(太阳王)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 :汉族出生地 :江苏泰兴出生日期 :1958年毕业院校 :中国石油大学机械设计系职位 :山东皇明集团董事长信仰 :中国共产党主要成就 :皇明集团创始人获奖 :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人物简介?黄鸣黄鸣(1958年-),男,江苏泰兴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名师学院领域学院院长。198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机械设计系。同年就职于原地质矿产部石油钻井研究所。1988年,黄鸣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设计出了第一台“太阳能热水器”。1992年到1994年,任原单位第三产业实体德州新源高科技公司总经理。1995年,负债百万元创办皇明太阳能公司。2005年,获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提名奖。2006年5月,黄鸣应联合国总部特别邀请,作为主讲嘉宾登上联合国讲坛,向世界100多个成员国及国际组织介绍了皇明创造的中国太阳能可持续发展模式(简称“皇明模式”),成为登上联合国讲坛的中国企业家第一人。2006年12月,被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团中央、国家环保总局七部委联合授予“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称号,是当年唯一入选的企业家代表。2007年1月,被中华慈善总会评选为“中华慈善人物”;3月,被世界自然基金会授予“中国可再生能源突出贡献奖”; 5月,受聘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特聘教授。2008年4月,黄鸣再次受到联合国特别邀请,出席了在泰国曼谷举行的联合国亚太工商论坛;9月,成功当选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成为中国担任国际可再生能源权威学术机构领导职务第一人。2009年12月,受多家国际环保组织的邀请,黄鸣以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及中国商界领袖的双重身份参加了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会议期间,他不但与施瓦辛格直接对话,受到了包括瑞典王储等外国高层的关注,并被全球聚焦(Global Focus)组织评选为“气候企业家时代英雄”。2010年9月,黄鸣在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期间首次面向全球提出了“微排地球”战略,其主旨就是将皇明经过实践并完善的未来“微排城市”模板,大面积向全球复制推进,共同应对能源和环境两大全球难题,得到了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200多个城市市长及专家的一致认同。2011年1月,黄鸣荣获2010“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创新奖”,成为新能源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家。2011年9月29日,黄鸣获2011诺贝尔替代奖“正确生活方式奖”。2011年“正确生活方式奖”29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揭晓。中国企业家黄鸣与国际粮食组织、美国教育家贾斯金、乍得女维权人士穆代纳获此殊荣,这是30年来中国人第一次获得这一奖项。黄鸣被国际可再生能源界誉为“太阳王”(Solar-King)、“中国太阳能产业化第一人”。其麾下的皇明太阳能,在一个全球非成熟产业中走在世界的前列,跳出中国企业“引进消化吸收落后,再引进吸收再落后”的怪圈,通过自主创新,创造出中国太阳能可持续发展模式,成为世界可再生能源企业发展的标杆。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黄鸣是《可再生能源法》议案的领衔提案人,直接推动了该部国家法律的颁布实施。他两次登上联合国讲坛,是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皇明模式”,有利于加快世界太阳能工业体系的完善及商业化进程,从而改变世界可再生能源主要依靠政府推动的不可持续发展现状。黄鸣在全国率先提出“G(green)能源替代”战略,建议用太阳能光热大规模替代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等所需热能,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该战略被列入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他还代表民间拟出了中国第一份能源替代时间表:即“近期替补”: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25%,其中太阳能占12%;“中期为主”:即到2040年替代55%,太阳能占25%;“远期独有”:即到2060年后替代90%以上,太阳能占50%。黄鸣还对传统文化、企业管理等造诣颇深,经常被邀请到全国各地高校、企业授课,国内外高层会议及论坛演

黄鸣简介

3,刘鸿生的人物经历

刘鸿生,祖籍浙江定海。19世纪刘鸿生的祖父刘维忠在上海宝善街开设了一家供人看戏饮茶的丹桂茶园。生意还算兴隆。鸿生父刘贤喜,经人介绍,在招商局的轮船上做总账房,除了每月优厚的薪水,还经常利用轮船往来的便利条件夹带私货贩卖,从中牟利,因此家庭生活还算富裕。刘鸿生7岁那年,父亲突然病逝。尽管哥哥继任了父亲的轮船账房职务,收入却减少了;同时,也由于祖父年迈,无力经营茶园,生意也一天不如一天。全家十几口人生活十分拮据。虽然家中交学费已经十分困难,母亲仍然不愿意让聪明好学的儿子失学。她想方设法,让刘鸿生继续读书,13岁他进圣约翰中学。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他发愤苦读,各门功课一直名列前茅,不但可以免交昂贵的学费,而且每月能领到奖学金。大学二年级时(1906),美国校长决定送他到美国去学习神学,学成回校担任牧师兼教英文。他因不服从校长培养他当牧师的安排被开除。1906年,刘鸿生由上海圣约翰大学辍学﹐至职业学校任教,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老闸巡捕房做教师﹐老闸巡捕房做教师。1908年﹐考入上海英租界会审公廨当翻译。约半年后﹐转入意籍律师穆安素事务所工作。1909年(宣统元年)﹐入英商开平矿务局﹐任上海办事处任推销员﹐为开平煤打开销路。1911年﹐升为开平矿务局(1912年后,改称开滦矿务局)买办﹐设立帐房﹐赚取佣金。随后﹐又与上海义泰兴煤号合作﹐经销开滦煤﹐分取利润。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自租船只﹐由秦皇岛装载开滦煤运沪销售﹐约有三年时间﹐赚银百万余两。1918年为扩展煤炭经营﹐他与义泰兴煤号等伙设义泰兴董家渡煤栈﹐并委托英商壳件洋行经理码头业务。此后﹐他又在上海及长江下游各埠与人广设销煤机构。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提倡国货﹐抵制外货﹐使民族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1920年1月﹐刘鸿生在苏州与人伙设华商鸿生火柴公司﹐资本12万元﹐他占3/4。这是刘鸿生资本向工业企业转化的起点。此后﹐他又独资或与人合资设立华商上海水泥公司﹑中华煤球公司﹑大华保险公司﹑华丰搪瓷公司﹑章华毛绒纺织公司﹑中华工业公司﹑华东煤矿公司﹑中国企业银行等。到1931年底为止﹐刘鸿生的企业投资(包括公司股票﹑合资股份及船舶码头三项)已达745万余元﹐被称为中国的“煤炭大王”﹑“火柴大王”。1932年11月﹐出任国营轮船招商局总经理。抗日战争爆发后﹐刘鸿生在日本侵略军占领区内的企业受到损失。1938年6月他出走香港﹐旋转赴内地。在内地和香港再与民营企业或官僚资本合资设立华业和记火柴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中国火柴原料公司﹑中国毛纺织公司﹑西北毛纺织公司等。还担任国民党政府火柴专卖公司总经理﹑全国专卖总局局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刘鸿生于1945年10月回到上海﹐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兼上海分署署长、经济部计划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咨议委员。1946年春,他在沦陷区的企业全部收回。但除火柴和码头业有暂时的发展外﹐其余企业经营都很困难。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实行“金圆券”政策(见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通货膨胀)﹐刘氏企业遂全部陷于瘫痪。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刘鸿生曾一度跑到香港。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刘鸿生于1949年10月由香港回到北京,受到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亲切接见,并与他进行诚恳、坦率的谈话,使刘鸿生受到很大鼓舞。刘鸿生回到上海﹐1949年12月,他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委员和生产救灾委员会委员。刘鸿生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短期内制止通货膨胀和稳定物价的措施由衷钦佩,决心为上海水泥公司等企业从速复工努力工作。1950年6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同年10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1950年12月,韩战爆发,中国人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刘鸿生在工商界中带头捐献飞机大炮,并动员刘氏企业在捐献中尽最大努力,上海水泥公司董事会与全厂职工一起积极响应,共捐献人民币20.17亿元(旧人民币)。1953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发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刘受到鼓舞,表示自己的企业要争取第一批申请公私合营。1954年1月18日上海水泥公司召开董事会,在刘鸿生的提议下;作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公私合营的决议,并向政府提出申请。是年7月1日,获准公私合营。当年,刘鸿生有8个企业实现公私合营。1956年初,刘氏在各地价值2000余万元的企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1953年10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刘鸿生历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民建上海市分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上海市人大代表;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上海市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政协第一届常委。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上海分会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兼上海分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上海市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经济审核委员会主任等职。刘鸿生待人宽厚,而教子严格。他认为“知子莫若父”,要求子女学有所长,虚心向他人学习,成为有知识、有学问、有专长的人才。他说:“只有学会真本领,才能担当大事情”。子女从国外留学回来,他规定必须在企业里从普通职员做起。由于其严格督教,子女多有成就,有的成为技术业务专家。1956年,当刘鸿生病重弥留之际,还谆谆嘱咐子女们,把所余的全部定息献给国家。他在去世前半个月,接受《人民中国》杂志记者的采访,发表《为什么我拥护共产党》的谈话,讲述他40多年来坎坷的经历,以亲身感受,揭露帝国主义与中国官僚资本压迫和摧残中国民族工商业的种种行径,生动地说明中国民族资本家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1956年10月1日,刘鸿生因病在上海逝世,享年69岁。

刘鸿生的人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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