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都需要做些什么

需要准备些完整研发资料,象研发项目《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及参与研发人员情况表,公司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设计书,及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等,具体根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需要到国税备案:并且要准备资料 (一)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五)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六)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还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表

请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都需要做些什么呢

2,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要哪些资料

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1.\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2.\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3.\x0d\x0a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4.\x0d\x0a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5.\x0d\x0a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6.\x0d\x0a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7.\x0d\x0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要哪些资料

3,企业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明确,企业应保留下列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企业申请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应留存备查什么资料

4,我单位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去税务局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税务局只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必须要经过税务机关备案。备案首先要到当地科技局或者经信委进行项目确认,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然后去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非必须条件,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不一);然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去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备案需要的资料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备查资料: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3.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5.集中开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比例等资料;6.研发项目辅助明细账和研发项目汇总表;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扩展资料:(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参考资料: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5,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需报送哪些备案资料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需报送以下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3)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4)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的附表,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计算表中,加计扣除额栏,应该由企业填写。例如:2008年,a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全年支付工资共计30 000元,应该如何填列申报表?可以这么理解,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楼主所述得情况: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00元,可以按2000元扣除。1,申报表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残疾人工资的50%,加计扣除。即扣除60000元。3,此时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加计扣除额合计”中的第11行“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填报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安置残疾人员,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额。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6,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登记备案要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 2011-12-6 点击次数:84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企业开发项目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10]107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6]249号)要求,经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现将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确认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4)(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见附件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 二、备案确认的办理程序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进行确认; 2、对符合备案确认基本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3)及提交要求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照有关条件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进行... 发布时间: 2011-12-6 点击次数:84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委《企业开发项目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发[2010]107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06]249号)要求,经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现将技术开发项目备案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确认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4)(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见附件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07年度第6号公告)。 二、备案确认的办理程序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工作由市科技局进行确认; 2、对符合备案确认基本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企业应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见附件3)及提交要求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照有关条件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进行项目审查。 对属于上述两个领域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咨询,根据专家咨询意见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统一编号,一式三份,一份科技部门留存,一份申报企业留存,一份报送同级税务主管部门。 三、备案确认的材料报送要求 (一)《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分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集中开发)(一式两份)。 (二)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一式两份)。 (三)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一式两份)。 (四)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一式两份)。 (五)委托、合作、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一式两份)。 (六)《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包括电子文件)(一式三份)。 (七)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并附项目的有关查新、检测检验报告及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八)上述文件均需企业法人签字、企业盖章有效。 四、备案确认的时间安排 企业提出研究开发项目备案申请后,市科技局在十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 五、备案确认的管理及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是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弄虚作假骗取备案项目确认书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备案项目的确认和税收优惠,追缴其已抵扣的税款,并进一步作其他相应处理。 注:1、填写《江苏省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时,“该项目在技术领域中的类别”栏中应填写附件4或5领域中的三级目录。 2、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时,在“科技主管部门确认意见”->“规定范畴”应填写与《项目情况表》中相同的领域类别。
办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和下列附送资料: 1.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2.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3.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4.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 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7.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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