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劳动局规定公司裁员是怎么补助的

企业经济裁员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经济补偿规定,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
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劳动合同中与公司还有违约金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还将按协议给予补偿

上海市劳动局规定公司裁员是怎么补助的

2,上海加利派裁员赔偿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法《关于上海市企业裁员赔偿标准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加利派裁员赔偿标准为每人每月拨付最低收入待遇标准的1.33倍,按每月拨付最低收入待遇标准的2.67倍计算,每月上限为本市最低收入待遇标准的30倍,每人至多赔偿24个月。此外,对于拥有高级职称的被裁员人员,每月拨付最低收入待遇标准的3.33倍,按本市最低收入待遇标准的40倍计算,每人至多赔偿36个月。

上海加利派裁员赔偿标准

3,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了7年现在裁员能赔多少

01年底到09年1月,算是7年工龄,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的金额是“全部收入总额”乘以“你的工龄”,也就是说公司要赔偿你7个月的工资。这个赔偿金是不需要缴税的,而且要注意是全部收入,而不是基本工资。很多公司的工资基数不同,有些公司可能是基本工资+福利,于是不道德的公司可能会玩数字游戏,用基本工资乘以工龄而实际上赔偿额应该是全部收入的总额再乘以工龄

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了7年现在裁员能赔多少

4,上海裁员赔偿标准2022

辞退员工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的年限不能多于十二年。用人单位一般是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必须要解除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协商同意后才能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上海劳动法新规定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违法辞退是否有代通知金? 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提前通知金),标准是本人一个月工资,计算基数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样。一般是指劳动关系解除前劳动者最近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但也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劳动关系解除前最近三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否有代通知金,主要是看企业有没有提前一个月进行告知。三、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吗?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这个方面坚持不去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话都是本人的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 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辞退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主管部门来提出仲裁或者是投诉举报都是可以的,当然这不行的话,也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提起相关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的解决。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表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这一磨合期内,对双方的约束不如正常的劳动合同履行期,在磨合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避免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才发现该劳动者不适应本企业; 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工作环境等条件不满意的劳动者,同样有优于进入正常劳动合同履行期的条件即可以提前3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可使劳动者提前从不满意的环境中解脱出来,可以说,试用期对双方了解对方都有益处,并非是一个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场所,也并非劳动者恶意规避法律寻求利益的好期间。试用期的规定对双方是公平合理的。 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是不能解除的,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解除的,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解除,并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的数额,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5,上海公司裁员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无缘无故把你炒了,即使提前一个月通知也需要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具体事项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管理局的电话 12333.
。。。不清楚,可以拨打12333,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热线问。

6,上海裁员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经营困难裁员的,要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裁员,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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