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人员易地安家有补贴吗

退休人员只有退休金。没有安家补贴。

退休人员易地安家有补贴吗

2,上海宝山区人才引进住房补贴还给吗

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政策问答  1、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主要有哪些对象?  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适用对象”,点击查看。  2、申请安居资助的新引进优秀人才本人及所在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申报条件”,点击查看  3、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有哪些形式?  答:安居资助分为安家补贴和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两种形式。申请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且与本区其他住房保障等相关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4、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A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资助额度为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最高资助200万元;在本区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可突破以上最高资助额度,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二)B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资助额度为50万元,特别优秀的最高资助100万元。(三)C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或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安家补贴最高资助额度20万元;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以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的上年度宝山区域120平方米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标准,给予100%的租赁资助。(四)D类人才可申请安家补贴或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安家补贴最高资助额度10万元,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按C类人才租赁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五)E类及紧缺急需人才可申请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按C类人才租赁资助标准的20%给予资助。(六)以上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优先保障。  5、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提供的上年度宝山区域120平方米房屋租赁平均价格为多少?  根据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提供的《关于2020年宝山区商品住房平均月租金的说明》,均价为6800元/月。  6、申请人获得安家资助后,补贴如何发放?  答:安家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分5年发放完毕,首年发放补贴总额的40%、以后每年发放补贴总额的15%。  7、申请人获得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后,一次申请可享受几年?  答:租房(人才公寓配租)补贴资助期限为2年,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区域贡献大或成长发展性好的,资助期满后可申请续增1期,最长不超过4年。  8、新引进优秀人才获得安居资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资助?  答:需要。资助资金由区财政资金负担80%(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负担50%,街镇、园区负担30%),企业按不低于20%比例予以配套。  9、新引进的优秀人才的引进时间从何时开始起算?  答:从2017年1月1日起算。  10、申请人为公司新引进员工,用人单位无法开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保证明,是否可以申请?  答:无法申请。申请人必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11、政策中举荐部门主要指什么部门?  答:指我区12个街镇,以及宝山工业园区、区国资委和区发改委、经委(信息委)、商务委、科委等相关区属职能部门。  12、申请人为国(境)外人才,需要提供何种其他材料?  答: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人才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人为国外人才的,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合法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13、申请安居资助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征信有什么要求?  答:一般要求企业近一年内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要求最近一年内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相关不诚信行为,法人或主要经营管理者所在申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不纳入资助范围。  14、申请安居资助等次的佐证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能证明申请人对应高层次人才A、B、C、D、E分类标准的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认证等。  15、申请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以上证书,还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16、符合条件的个人如何申请?  答:一般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有关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后,事业单位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报送至注册地所在街镇、园区。新引进团队核心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由举荐部门统一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17、相关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怎么办?  答:相关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或履行监管、审核等主体责任不力,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把关不严,且在后续管理中未能尽到责任,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记入单位诚信档案,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资格。  18、人才在资助期内已不符合条件,还能继续享受安居资助吗?  答:人才在资助期内因企业、社会组织迁移、工作变动、自身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应终止其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其中,享受安家补贴的人才因个人原因在宝山工作不满3年的,需退还实际所得安家补贴。  19、区属国有企业人才是否可以申请《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  答: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下级公司和区国资委委托管理企业的党政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20、《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重点扶持哪些企业申报?  答:重点扶持我区重点产业中经济社会贡献度较高的企业。  21、申报企业区级税收未达到1000万,是否还能申请?  答:可以。企业由主管部门重点推荐,且须为对宝山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  22、如何通过网络申报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  答:可由申报单位统一通过宝山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s://apps.shbsq.gov.cn/rcfw/),使用法人一证通秘钥登录系统,成功录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在线向所在街镇、园区提交材料。目前,附件仅支持上传20MB以内的word、excel、jpg等格式文件。  23、宝山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浏览器兼容范围包括哪些?  答:目前支持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Google Chrome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24、申报过程中,遇技术问题,如何解决?  答:可

上海宝山区人才引进住房补贴还给吗

3,在上海大学生当兵能给多少安家费

不是学校给的吧,是部队统一补贴。学校能做的是免4年学费。
具体的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各地差别很大,要具体看当年地区的红头文件,就上海目前来讲,待遇还是挺优厚的,两年大概有十几万的补助,可以落户,考研加10分,

在上海大学生当兵能给多少安家费

4,上海市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上海市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上海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停工留薪期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昭通市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2016年徐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徐州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徐州市是属于江苏省,那么员工工伤赔偿计算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法 律规定进行执行的。 具体规定如下: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 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 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 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 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6年泉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泉州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您好,楼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以“本人工资”为基准,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有社保基金支付),若终止劳动关系,则可以获得另外两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有不明白之处,请去问哈律师吧,上律师吧 :tieba.baidu./p/4313323854 去具体详问律师 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人士吧。 2016年惠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惠州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参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第30条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31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二)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第32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33条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35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2016年都市工伤赔偿标准,成都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不同级别不同的工伤赔偿标准,你需要去鉴定得出工伤伤残的级别,才能给出准备的解答。 至于工伤期间的工资,是应该照常 发放的。 更多有关于工伤这块的问题,可以到 法律咨询贴吧去那儿找相关的工伤的专业律师去问的。 2016年岳阳市工伤赔偿标准,岳阳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伤残的等级,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2016年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广州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需要去做鉴定,得到伤残级别。再根据伤残级别来计算 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登陆——:tieba.baidu./p/4313330808,你可以去与律师互动问答。了解清楚 . 2016年绍兴市工伤赔偿标准,绍兴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待遇全国是统一的,即《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可以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保中心查询。

5,如何申请安家补助

首先自己的情况要复合规定而且也根据当地情况提交资料最后可以询问办公人员
申请范围: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程序: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住房补贴汇缴汇缴要求: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程序:(一)无变动汇缴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1、新增职工;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住房补贴补缴补缴条件: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程序: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申请条件: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程序: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申请条件: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程序: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

6,安家补贴怎么办理具体办理地方

申请范围:  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  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  住房补贴汇缴  汇缴要求: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一)无变动汇缴  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  (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  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  1、新增职工;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  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  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  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  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  住房补贴补缴  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  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  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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