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区间

上海.你的个人所得税=(3500工资-2000起征点)*10%对应的税率-25速算扣数=125,完全没错的。

上海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区间

2,上海税收地方和政府比例

您好,上海的税收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部分。中央政府的税收占上海总税收的比例约为60%,其中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政府的税收占上海总税收的比例约为40%,其中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此外,上海还有一些特殊的税收,比如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收的比例也不小。总的来说,上海的税收结构比较复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各占一半,特殊税收也有一定的比例。

上海税收地方和政府比例

3,海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钱按什么比例征

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2000元,然后按照9级超额累进制计算税率
月收入超过2000

上海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钱按什么比例征

4,现在上海市个人工资所得税新调整的交税比例和起点工资线是多少

目前是1600,但在讨论修改成2000。比例是多级的,超过1600的部分需要缴税:0-500:5%500-2000:10%(这是500-1000还是500到2000我忘记了)后面记不清楚了,反正是越高交越多。

5,关于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的有哪些条文谢谢

根据国税发〔2008〕28号文,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汇算清缴时总机构计算出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已预缴部分,计算应补退税,按预缴比例就地补缴或退税。  计算公式为: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根据国税发〔2008〕28号文,第二十三条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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