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补助怎么申报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在沪注册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必要的研究与开发能力或生产设备; (四)在研究与开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成果; (五)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近两年财务报表不出现亏损; (六)具备项目实施的资金保证。 第十二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指南,于每年六月底前向市信息委申报项目。市信息委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后,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从立项依据、目标要求、可行性、预算编制等方面对项目统一进行评审,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招标或前期论证。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补助怎么申报

2,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上海高新企业认定申报补贴政策有哪些?有多少奖励金额?很多企业都想进行高新企业认定,不仅可以获得名誉上的奖励,最重要的是还可以获得资金上的补贴,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高新企业申报的相关内容。 上海高新企业认定申报补贴政策/奖励金额 1、 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5万元。 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企业该笔贷款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算利息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 2、 闵行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资助;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梅陇镇企业获得闵行区或张江园区的高企资助后,梅陇镇按照上级资助额60%的标准予以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资助;对外区迁入本镇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2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资助。 3、 松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4、 黄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5、 长宁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新迁入长宁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6、 普陀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根据企业经济社会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专项奖励。 7、 虹口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新认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8、 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获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奖励5万元。 9、 杨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对新迁入杨浦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资助。 10、 宝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区内企业被认定(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1、 嘉定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注册在本区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中当年认定(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度、成长性和研发投入等情况,经企业所在街镇推荐,给予认定后一次性最高20万元人民币资金资助;对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经济小区等机构,经综合评价优良的,给予最高一次性20万人民币资金奖励。 12、 金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于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13、 青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迁入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后,首次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每次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14、 崇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资助,其中实体入驻崇明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不予资助。 15、 临港新片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25万元。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或新引进张江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增长额外资助:上年度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元,上年度较上上年度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符合相应要求,给予50至200万元补贴。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

3,上海的创业者去哪查看扶持政策呢

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委办局网站查询,但是这个不够方便,因为你没时间每天都去查看,一不小心就会错过一些政策,建议你在手机上下载一个上海市企业服务云,直接在政策知识库里订阅,就能获得很多政策推送了,上面的一些政策都是委办局发布的,权威性还是蛮高的。在线填写一些问答,就会自动进行政策匹配,匹配后直接在今日申报里进行申请就可以了,这样能方便不少呢。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扶持政策一般都是直接去委办局网站查询吧,具体符不符合应该是有标准的,你可以去网站上看看,或者去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资金补贴类: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创新资金项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上海市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上海市、区级信息化发展专项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质认定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项目上海市双软认定项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上海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认定项目上海市、区级研发机构(中心)认定项目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项目

上海的创业者去哪查看扶持政策呢

4,崇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发布《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文件强调了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崇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推进崇明“五新经济”发展,全力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 根据文件精神,崇明区鼓励科技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资助,其中实体入驻崇明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不予资助。同时,鼓励乡镇、园区结合实际,另行支持。 鼓励科技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凡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企业,按照市科委扶持资金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对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对注册并纳税在崇明区并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附: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根据《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关于加快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_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所确定的建设要求,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崇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推进崇明“五新经济”发展,全力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宜居宜业宜游、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崇明。第一章 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 第一条 【建设技术平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在崇明建设符合国家创新战略和崇明生态产业导向的研究院、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转化平台等各类科技研发载体,为崇明生态经济发展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经评定为国家级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评定为市级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二条 【汇聚张江崇明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企业注册或落户张江崇明园(智慧岛园区、长兴海洋装备园区、工业园区、富盛园区中纳入张江崇明园区的区域),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优惠政策。对承担张江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的单位,区财政按照张江专项资金的要求给予适当配套资助。 第三条 【发展产业集群】鼓励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各类企业,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5G应用、海洋科技、生态治理、碳中和示范等六大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业集群建设。被认定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业集群的,给予10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区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业集群的,给予50万元的资助。 第四条 【引进外智服务】鼓励国内外专家和院士在崇明进行生态技术研究。凡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崇明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实体企业,可享受不超过20万元的生态科技项目资金资助;凡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实体企业,可享受不超过30万元的生态科技项目资金资助。第二章 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第五条 【支持创新载体】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留学生创业园等创新载体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国家级创新载体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市级创新载体给予50万元的资助、区级创新载体给予15万元的资助。在上述创新载体实际运营满1年后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5万元的建设费(含孵化用房改造费、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房租费用、网络费用、贷款利息等)补贴。 第六条 【房租补贴】对认定或备案为区级以上创新载体给实体企业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房租补贴,按照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期限为3年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第七条 【活动补贴】支持举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企业专项培训等创新创业的活动。经审核或认定,给予创新载体实际支出金额50%的补贴,每个创新载体每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 【扶持企业发展】对认定或备案为区级以上创新载体内的项目,如一次性获得200万元(含)以上投融资,给予创新载体每项5万元的创业辅导奖励,每个单位每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第三章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九条 【引进科技成果】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移转化。崇明的实体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签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同,并在崇明区域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区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第十条 【提供科技服务】单位将自有的仪器设施设备加盟到上海市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中,为社会提供公共检测、项目试验、成果转化等公共服务的,除市级资助外,区财政按照市科委核定的“科技创新券”金额标准给予1:1比例的资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一条 【使用科技创新券】企业使用上海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提供的科学仪器设施和研发服务,获得上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的,除市级补贴外,区财政按照市科委核定的“科技创新券”金额1:1的比例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科技融合发展】积极鼓励将非涉密的先进军用科技应用于崇明生态建设,推进融合发展。将先进军用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化或崇明企业积极参与军用技术研发创新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区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 第十三条 【培育服务机构】积极鼓励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在张江崇明园内建立科技中介、科技金融、企业信用、知识产权等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崇明实施转化。对建立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并经认定备案的项目,给予实体落地的运行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的平台建设支持费用;对经认定的服务项目,给予服务金额的30%的扶持,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第四章 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第十四条 【创新资金扶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对获得市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上海市科技创新资金扶持金额的1:1的配套资助。 第十五条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科技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资助,其中实体入驻崇明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不予资助。同时,鼓励乡镇、园区结合实际,另行支持。 第十六条 【科技小巨人】鼓励科技企业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凡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企业,按照市科委扶持资金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对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资助,对通过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第十七条 【创新卓越发展】鼓励符合崇明生态发展要求的企业申报市级卓越创新企业,对通过认定的市卓越创新企业,按照市科委扶持资金标准给予1:1配套资助。 第十八条 【科技进步奖励】对注册并纳税在崇明区并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五章 推进数字化转型 第十九条 【支持新基建】对在崇明开展光纤网络、无线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备建设并利用信息技术在绿色农业、生态旅游、智能制造、信息惠民、城乡治理、碳中和示范等特色产业与重点领域进行数字化应用的企业,可申报不超过50万元的“数字崇明”项目。 第二十条 【鼓励两化融合】鼓励数字产业企业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改造崇明传统工业,提升企业的生产、管理、技术、销售等环节的综合能力,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或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扶持。 第二十一条 【支持公共平台】支持企业应用“互联网+”和“生态+”等模式开展行业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网络直播、5G应用、生态服务、碳中和示范等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崇明传统产业,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每年度,对平台中新增的收费会员所发生的应用服务费的25%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二十二条 【支持数字应用】鼓励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森林资源、鸟类资源、湿地资源、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工作,推进数字农业、数字教育、数字健康、数字养老、数字就业、数字住宅、数字家居、数字交通、文化创意、体育休闲、低碳旅游、碳中和示范等领域的发展,对应用数字技术在崇明实施的企业,可申报不超过50万元的“数字崇明”项目。 第二十三条【支持数字载体】支持数字花卉、数字园区、数字农场、数字湿地、数字村庄、数字商圈等“数字崇明”载体建设,对被列入市级试点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资助。 第二十四条【支持数字产业】支持企业申报上海市数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对被列入市级项目的,按市级项目资金的金额给予1:1的配套资助。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崇明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民非组织等单位。个人和其他非独立法人除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产业人才,按照相关区级人才扶持政策予以扶持。本办法扶持项目如与人才或其他扶持政策重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二十六条 【管理机制】对国家级和市级所确定的科技项目,由上级部门评定,区级落实配套;对区级的科技项目,由区科委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把关。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办法支持的各级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会同区财政局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重点和重大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绩效评价。本办法所涉及的扶持资金按照区与乡镇(公司)财政管理体制执行。 第二十七条 【信用监督】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内存在重大司法、行政负面信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不予政策扶持。扶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第二十八条 【实施期限】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办法由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5,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享受政策:申报成功以后可以获得无偿资金资助。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的项目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项目符合创新基金重点支持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4、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申请无偿资助项目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拥有申请省创新资金数额2倍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企业净资产为申请省创新资金2倍以上,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7、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新增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两年以上、三年以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8,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国家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如有疑问可致电宣先生 60941825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6,上海市创业补贴政策

不错,有利于小微创业团队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实施及国家在创业培训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_税收优惠政策等各方面鼓励自主创业。那么,目前上海在 :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融资、税收、培训等方面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从上海地区的情况看,已相继推出多项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然而,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创业群体对这些优惠政策的了解有限,特别是一些初次创业的新手,更是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其实,优惠政策好比是创业的助推器,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一、开业优惠政策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选择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进行创业,是降低风险、减少开支的有效方法。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以下7项优惠政策: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实施及国家在创业培训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_税收优惠政策等各方面鼓励自主创业。那么,目前上海在 : 公司注册公司注册、融资、税收、培训等方面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从上海地区的情况看,已相继推出多项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然而,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创业群体对这些优惠政策的了解有限,特别是一些初次创业的新手,更是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其实,优惠政策好比是创业的助推器,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一、开业优惠政策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选择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进行创业,是降低风险、减少开支的有效方法。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以下7项优惠政策: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5、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从业人员可参加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年3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10万元;6、岗位补贴: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的就业特困人员,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7、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开业服务成果,鼓励开业服务社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免税申请、发票申领、代办保险以及各项推介服务等免费服务。适用对象:本市户籍的创业者。 非正规就业组织是门槛较低的一种创业形式,因其能够享受一系列的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特别适用于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缺少创业经验的创业者。当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比例吸收本市失业人员等。此外,上海相关部门还有针对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各个创业园区也有各自的优惠政策。创业者在开业时,可对照自身情况,寻找对自身有利的开业方式和开业地点。二、融资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可获专项担保 2000年8月,上海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政策。开业者在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时,因个人担保不足,在银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项目包括:开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设备贷款和购置生产经营用房贷款。适用对象:创业培训班学员、非正规劳动组织的业主或合伙人代表、新办小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合伙投资人(自工商注册登记起1年以内的小企业)。7万元以下创业贷款个人免担保 一般来说,贷款金额7万元及以下的创业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可免于担保;贷款金额7-10万元的贷款项目,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90%的担保;贷款金额高于10万元以上的,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最高可给予贷款额80%的担保。适用对象:同上。开业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 开业贷款要支付利息,但借款人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开业贷款利息的补贴。贴息的额度,按借款人所办经济组织净增就业岗位的数量计算,最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补贴。适用对象:同上。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基金资助 上海现已启动总规模为15亿元的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高校毕业生以其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创办的企业,兼顾创意类和科技类咨询企业。拥有科技成果的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可获得最高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金额。该基金同时对高校毕业生的科技成果孵化项目予以资助,基金对每个项目按30万元以内额度投资,投资资金将分阶段投入,投资期限一般为1~2年。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 融资政策优惠多多,但对创业者来说,并非资金越多越好,因为无论通过何种渠道融资,使用资金都有利息成本。因此,创业者要根据自己的创业计划和现有的资金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融资和需要融资的数额,之后,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贷款或者其他的融资方式。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借款人必须按期还贷付息,否则个人信用记录受损,对其将来买房、购车、借贷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三、 :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 失业、协保等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税收优惠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在2005年年底之前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到期满为止。适应对象:失业、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吸纳失业、协保、农余人员可免税 新办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相应期限的免税政策优惠;不足30%的,在相应年份内按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现有的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相应期限的免税政策优惠。 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吸纳当年新招用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职工总数60%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对象:吸纳失业、协保、农余人员的创业者。进入都市型园区企业有补贴 进入都市型工业园区的企业,2003年1月1日以后新增岗位或利用现有岗位招用失业、协保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根据当年度企业实际使用的人数,享受最高人均2000元的房租补贴或开业贷款贴息。适用对象:选址在都市型工业园区的创业者。 以上优惠政策主要是鼓励失业人员创业,以及鼓励创业者吸纳本市的失业人员。除了上述政策外,上海各个区县也有相应的配套鼓励政策,创业者通常可享受可市、区两级相关政策的双重优惠。四、创业培训优惠政策 创业培训可由政府买单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原则上可以享受全额补贴。开业3年内的小企业开业者或有开业意向的在职人员,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此外,在参加创业培训班期间,以上人员还可享受一次与开业项目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的费用补贴。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参加创业培训,并成功开业的,可凭借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劳动手册》等有关证明,一次性领取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开业资金。适用对象: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创业者。 创业培训主要是帮助创业者了解创业环境,熟悉创业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管理必备知识,提高创业综合素质,并跟踪解决创业中的难题。建议经验不足的创业者在开业前可通过参加创业培训来热身。此外,开业后,创业如在经营中碰到问题,还可向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寻求咨询。上述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上海市居民,是为了提供就业机会。普通公司可注册在上海郊区的开发区,享受高额的税收返还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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