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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DBJCT0692009

DBJ/CT 为正式审批通过的标准,可以直接向上海建委相关部门咨询 建议联系: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建设科技推广中心

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DBJCT0692009

2,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地方标准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主管部门职责)  市标准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地方标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地方标准,对地方标准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和实施工作;  (三)组织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复审和监督检查;  (四)组建、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区标准化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有关部门职责)  市有关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二)组织起草和实施地方标准;  (三)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复审和监督检查;  (四)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业务指导。  区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技术归口单位)  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专业领域内,组建由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该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该领域的市有关部门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技术机构,作为该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单位,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第六条 (推动区域协同)  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和国内其他中心城市相关部门的协作交流,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通过地方标准的联合制定、共同实施等方式,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第七条 (加强国际交流)  本市积极推动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引导地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提升“上海标准”的国际影响力。第二章 地方标准的制定第八条 (标准性质)  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授权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的,从其规定。第九条 (制定要求)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标准制定规则的要求;  (二)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本市其他地方标准相协调,并借鉴、参考科学先进的国际标准;  (三)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第十条 (项目征集)  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发布地方标准立项指南,每年第一季度公开征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要求,向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或者市有关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向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提出立项建议的,由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根据建议内容,及时转交市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第十一条 (立项申请)  市有关部门在汇总、研究立项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需求,向市标准化管理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立项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制定地方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和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三)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说明;  (四)技术归口单位等方面意见;  (五)地方标准草案。第十二条 (立项论证)  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当在官方网站公示立项申请,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的,应当开展立项论证;必要时,可以委托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论证。  经立项论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标准化管理部门不予立项:  (一)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  (二)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不充分的;  (三)项目的制定时机尚不成熟的;  (四)其他不适宜制定地方标准的情形。

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3,上海市统计登记申报表

你可以看看 http://218.242.217.103/wsbs/qtjj/sxgl/200403/P020080401560277650706.doc

上海市统计登记申报表

4,上海市建筑备案证明办理要什么材料

一、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企业的备案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商(生产企业)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应具备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中主要材料的生产基地,具有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年生产能力在50万平方米以上(含50万平方米); (三)应提供上海市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型式检验报告,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应另附有部品件组成名称、生产企业名称、规格种类等,所选用的部品件需经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材协会)登记(部品件登记办法由市建材协会另行制定); (四)具备符合建筑节能材料系统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企业实验室能力应经过评估认可; (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中级技术职称1名以上,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六)建筑节能材料系统未有国家、行业或者本市地方标准或图集的,企业应有上海市推荐性标准图集或应用技术规程。 二、建筑节能材料系统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办。申请单位凭备案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系统型式检验报告、自产部品件检验报告、外购部品件登记证明、生产能力说明、生产设备清单、试验室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技术人员名单、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申办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向市建材协会申请办理建筑节能材料系统备案,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 (二)申报核验。市建材协会将对备案申办材料进行核验,如发现申办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出具书面意见取消备案受理。申报核验应在申办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专家会审。由市建材协会组织专家,根据备案申办资料和核验意见对申办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人员配备、质量管理现状、年销售量等,进行会审,并提出企业备案的认定意见(认定细则由市建材协会另行制定)。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书面会审。 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由市建材协会报市安质监总站核定。 (四)总站审核。市建材协会汇总申办资料、申报核验意见和专家会审意见,报市安质监总站审核。 (五)备案证发放。审核通过后,由市建材协会发放《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商质量诚信手册》(建筑节能材料类产品企业);未通过审核的,出具书面理由,并在半年内不得申请备案。 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备案证换发要求另行通知。 三、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使用及检测要求 (一)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材料,按有关要求到工程所在区域的区(县)建设工程质监机构办理《上海市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督备案证明使用现场核验单》(以下简称备案验证单),并向使用单位提供备案验证单、系统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系统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对所供应的整个建筑节能材料系统及部品件质量全面负责。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质保书由市建材协会统一编制 (二)部品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具备标识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贮存有效期等。 (三)本市供应商每年应当提供一次由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现场抽样的建筑节能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供应商每年应当提供两次由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现场抽样的建筑节能材料检验合格证明。 供应商每两年应当有一次系统型式检验合格证明。 (四)供应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中的主要部品件无重大情况变化不宜随意更换。 四、暂停备案防伪验证单 市建材协会将会同市安质监总站等相关单位,对领取《备案证明》的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系统供应商,将暂停备案防伪验证单的打印。 (一)建筑节能材料系统采用了未登记部品件的; (二)未按建筑节能材料系统标准进行出厂检验的; (三)部品件标识未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贮存有效期等内容的; (四)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材料系统质量检测不合格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五)全市质量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处于整改期的; (六)未按要求使用出厂合格证,备案核验单,未按规定提供检测报告的; (七)不配合相关质监部门对其质量问题进行调查的。 五、撤销备案证明 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供应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报市安质监总站后市建材协会将撤消备案证。被撤消备案证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 (一)在建筑节能材料系统使用现场抽样检测中,一年内有两次不合格的; (二)企业内部实验室设备、人员不满足要求的; (三)一年内市、区(县)相关质监部门通报批评质量问题两次以上的; (四)施工现场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全市排名统计末位被通报的; (五)申办资料与生产企业现场情况严重不符的; (六)擅自涂改、伪造、倒卖、出借、出租备案证的; (七)伪造建筑节能材料检测报告的; (八)有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上参考一下,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愉快。●﹏●

5,挤塑板行业标准

我替你找来个,有地址,你可以去瞧瞧具体的内容!标准编号:沪J/T 206-2001标准名称: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通用图集 47 挤塑板保温屋面建筑构造实施日期:2001-2-10
哪家好不清楚,如下是成立时间比较久的;长安长兴路北段清凉山工业园内新型保温材料厂;029-85642790临潼区雨金滩张工业园骊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029-83981409

6,谁有最新版的木质室内门标准国家标准给发一份邮箱号

木质门好像只有地方和行业标准,木质门的相关标准有: 03J601-2 木门窗(部品集成式) 04J601-1 木门窗 JG/T 122-2000 建筑木门、木窗 沪J/T 602-1997 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通用图集 15 HL装饰木门 沪J/T 604-1999 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通用图集 27 CM模压木门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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