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居住证参加上海高考与有户口的有何区别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19 01:13:20
1,居住证参加上海高考与有户口的有何区别
居住证只证明你在有效的居住期限内,有权留在上海学习或工作,作为暂时居住权利,便于人口的管理及安全管理。 户口是证明你是哪里人,居住地是哪里的问题。 现在在很多地方高考是受户籍所在地影响的。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办理转学手续、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三、五条。五,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有关局,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四,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经研究,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公司教育处、《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三,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一,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同意转学的。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四可以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2,上海高中可以转学或者借读吗
在上海就读高中可以专业,但要符合一定条件,因学校劝退等因素但是条件符合的,可以转学。根据《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1、学生为本市户籍;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扩展资料: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和结束前后各5个工作日办理。学期中途其他时间一般不予转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须同步在学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的电子学籍建立或转移。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须按要求核对申请转学学生的相关材料,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就读,也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五十四中——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3,请问有哪些上海私立学校可以招收外省市高中生并且可以办理学籍
其实没有上海户口也不要紧的,只要有居住证一样可以进入上海的高中就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上海高考报名条件是:
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在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经公安部门审核颁发的蓝印户口,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子女或本人),以及市教委批准的其他招生对象,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综合以上的政策,你要想在上海参加高考是有很大的难度的。
4,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我省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提高普通高中科学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 全省普通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 二、入学注册 第四条 普通高中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有序招收录取新生。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8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并及时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 开学后一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办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学生入学。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者;其他学校的在籍学生。 因病须休学治疗的新生,按休学规定办理。 第七条 学校应按照办学规模及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班级学生数。 三、学籍建立 第八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并逐步完善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第九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管理,其余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实行统一的电子化管理。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确认学生学籍。 第十条 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学籍号是学籍管理的唯一识别代码,由教育部统一制定下发。 第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管理与义务教育相衔接,学生的学籍档案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档案的基础上接续进行。 中学生的学籍号沿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号。 第十二条 学生升学后,学校应为其保留电子或纸质学籍档案备份。 学校被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被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5,外地学生2年后可以在上海读高中吗如果不行中专可以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
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请不要听楼上的瞎说,误人子弟!!就目前政策高中肯定是不行的,除非有非正常渠道。中专和职校现在外地考生有些有招生,具体要要看当年招生规划和学校招生计划。有些中专是定点性招生,不是全国性招生。
不行。即使你托关系在上海的高中就读两年,高三还是要回外地高考。
就目前而言没有其他政策。不可以 不是上海户口 就不能在上海高考 你的户口不在上海 你上海亲戚再多 也是白搭
6,外地小孩到上海上学需要什么证件
幼儿园没什么问题,因为并不属于正规划分.而是有很大的自主选择。而小学中学可能就比较困难需要寄读了.以下是一些资料,仅供参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我已经在上海呆了一年多了~可是从来没有办过暂住证~小孩要上一年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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