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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没有划分责任的规定,只有“认定”的规定,请下载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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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存在委托用工法律关系 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工伤 然后提起工伤仲裁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算工伤。
是工伤的,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法邦网 http://www.fabao365.com/。
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是工伤,就此情况均符合工伤的特征。但,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就不属工伤了。无论何种关系,(雇佣关系)并不影响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你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一句话算!
这种情况是属于工伤,应当由工程的负责人负责这份医药费。 解决的方式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后要求其先支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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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问题是要保留好住院的病历,另外,要公司给予书面承诺,按工伤处理,给予赔偿,加盖公司的行政章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注意:最后一定写上由公司负责申报工伤。(可口头上承诺,申报与否由公司决定)
保留证据,譬如工伤鉴定书还有就是医院开出的诊断书和费用收据,还有就是他与工作单位的合同书等,若以后不承认,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你一定要公司些好字据,以免日后翻脸了你们也好拿出来作为证据用,一定要写的详细点,工伤是怎么回事,受伤住院治疗的一切单据由你们来保管,保证他们不会翻脸,如果翻脸他们位子不保,这样最多给你们赔钱。
1、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是否投保(估计没有投保) 2、可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险,或者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那么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 3、最好带个录音笔去谈判,要求签书面协议。保存证据,以免公司不能兑现。 4、等级要鉴定部门确认,建议拿着片子、病历去咨询当地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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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保险条例》33条第二款规定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认定复工单之后按病假工资计付违反法律规定无效。2、程序: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或者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是1年内。 工伤认定之后再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的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那么单位需要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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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六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伤残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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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意思。保姆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是工伤,不适用劳动法。法律明确规定的。保姆受伤是她自己的原因,原则上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你可以适当给与补偿,但她太嚣张的话,就不用理会她。相信我,没错的。
一、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四、你应该负责雇工在上班期间损害造成的损失。 五、牙齿脱落如果烤瓷镶复,根据缺牙一般需要磨削前后牙齿,所以缺一个至少要3个牙齿的价钱。一般脱落一个,修复时就要补三颗牙,如果是相邻的牙齿脱落二个,就要补四颗牙,不管大小医院,烤瓷镶复都是这样的,她说有价钱也是合理的,三百元左右一个,没有多要。 六、牙齿脱落镶复,不是你说镶或不镶,是要听取医生的意见,还要听取本人的意见。镶牙根据不同的缺牙方式选择的修复方法也不一样。总体而言,缺牙数量少的有几种修复方式,1。活动牙。 2。固定牙(包括常规意思的烤瓷牙)3。种植牙。活动牙适应范围最广,但是牙齿是活动的,总体不是很舒服,按照一副牙计算,相对最便宜,可一个年轻的姑娘镶那样的牙不是太合适吧? 烤瓷牙根据缺牙一般需要磨削前后牙齿,所以缺一个至少要3个牙齿的价钱。过于多就不合适烤瓷桥。种植牙比较好,但是价钱太贵,缺一个只要修复一个就可以了,不影响到其他牙齿。
保姆在做饭期间摔倒不属于工伤。
你好,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进行调整。对于其造成的损害,可以让他去法院起诉,分清责任,然后再承担责任。
不属于共伤,按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赔偿
不属于共伤,按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赔偿 专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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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搞清楚《工伤保险条例》的性质,他是强行法、社会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人身权利的一部法律,为了强制单位维护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律,不是当事人可以随意约定的法律。 而贵单位给员工的商业保险是属于私法、约定的债权,从性质上说,属于党委给员工的一种福利,一种为了留住员工的一种优厚待遇,因此单位不能以其已经于劳动者有商业保险为理由,主张自己免赔劳动法要求给付的赔偿,同时也不能以此为要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们现在的问题就是,按照国家的强制法,给予员工按照工伤待遇支付,同时还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因此建议你们,取消这样的福利待遇,与其如此,不如增加其他的待遇,这一对留住员工更有价值,也可以是单位避免以后类似浪费的事情的发生。当然也可以继续保留此规定,毕竟对潜在的留住员工可以产生积极地后续效应。
这18万元,是工伤者享有的补偿,而且你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每月支付相应的费用以维持其生活,这具有民事赔偿性质。买保险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措施,一来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不交保险,那除了不能解除合同要每月支付必要的生活费外,还要赔偿应当由保险赔偿的部分,也就是你说的的18万元(注:各省、直辖市、直辖市均不相同);二来也是为劳动者买份保障,如果企业没什么钱,或一赔就破产了,那劳动者受伤就白受伤了,拿不到任何赔偿了。再就是这样的规定,就需要用人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注意平时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1.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后者是国家强制保险。2.工伤处理是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与商业保险无多大关系,有商业保险,则工伤事故处理相对好些。
1、到当地社保部门查询是否投保(估计没有投保) 2、可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员工意外伤害的保险,或者公司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那么才具备兑现承诺的能力 3、最好带个录音笔去谈判,要求签书面协议。保存证据,以免公司不能兑现。 4、等级要鉴定部门确认,建议拿着片子、病历去咨询当地鉴定机构
这个当然的,商业保险和法律规定是没有牵扯的,两个不同的关系体,商业保险只是解除了你们需要赔偿的款项,但法律规定是你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不需要进行二次赔偿了。如果你觉得买保险没意义的话,那18万的赔款可就是你们公司出的咯。
怎么会没意义呢?如果没买保险的话除了工资之外还有很多项费用需要公司支付的。另外,仔细研究下商业保险覆盖的范围多大?其实依法交纳社会保险就足够防范大部分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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