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是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规定:“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 (五)企业备案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应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附件2)。上市公司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时,还应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缴税的是否

2,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百度

一、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二、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激励对象为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  本决定自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百度

3,新三板股权激励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一)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实施  直接通过定向发行方式,意即挂牌企业直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不超过35人或上述人员成立的合伙企业直接发行股份,在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后即算完成。  严格意义上说,采取定向发行方式实施股权激励仅是一个常规的定向发行过程,方案设计简单、完成时间较短,但在发行价格方面可能具有一定的折扣。  (二)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  参照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规制定具体方案,意即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并设置了相对完整的实施条款,以期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

新三板股权激励需要哪些法律程序

4,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3日发布,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公司上市前怎么做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多方共赢的优势,世人皆知;而股权激励两败俱伤的惨痛结果,亦是有目共睹。也就是说,股权激励是把双刃剑,恰当使用可以使管理层与股东利益一致且最大化,滥用、错用也会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一套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具体如何操作实施?涉及到哪些会计和法律问题?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这就需要专业的企业顾问师团队提供系统的规划方案和实战指导。 股权激励实施的成败关键在于把握以下两点:一是如何设股权激励方案?二是如何完善和实施既定股权激励方案?因此,“柏明顿管理咨询”团队根据丰富的股权激励项目咨询经验,总结出“股权激励的9d模型”,有效落实了“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和“如何完善和实施既定的股权方案”的问题。股权激励的9d模型是柏明顿顾问团队在总结大量股权激励咨询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特点和需求独创的股权激励设计和实施控制模型。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的股权专家在此给出以下回答:政审期间处于相对封闭期,要报材料,原则上这个时候的股东结构不能有很大的变化。这个时候引进新股东可不可以呢?其实也可以,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去做:第一种,在持股平台做激励在临上市期间,员工持股平台基本上处于封闭期,是不能动的,但是员工持股平台如果做了预留股份的话,可以先做出承诺,等报了材料,上市之后,过了封闭期,再做激励,价格是可以商定的,不用按照股票的价格,股东之间也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第二种,上市后常规激励方式如果员工持股平台预留的股份不足2%的话,就可以考虑上市之后再做股权激励了,但是上市后股票价格会比较高,每年股票的市场价格是锁定的,做股权激励股票溢价空间不大,这时候可以商定以不低于市场价格一半的股价给予激励对象,增加溢价空间。不管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方式,都有个特点:“公司请客,市场买单”就是利用股票,让股民去买单。第三种:增值权激励公司出钱,给激励对象一个股票增值权,假如现在的股价是一块钱,上市之后有可能增长到十块钱,价差是9块钱,如果2%是200万股的话,价差就是1800万,这个1800万不能变成股票,是由公司来支付的,转化成了公司的成本,直接承诺激励对象一个跟股票等价值的现金,因为一个小股东无非就是为了钱,但是这种方式需要考虑公司的经营利润。以上这三种方式都是可以用的,但是各有利弊,需要您针对自己企业情况综合来选择。以上就是经股网的股权专家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于A股上市公司施行股权激励涉及的行权价格做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时,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  “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这里涉及权益价格或数量调整的情况,可能包括配股、缩股、派息、增发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等。  近两年,随着科创板开板,越来越多的新经济公司来A股上市,监管部门对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也在逐步调整。  曾经A股主板不允许股权激励跨期执行。拟IPO公司必须确保“股权结构明晰”,这就要求企业在申报前加速行权或终止期权激励计划,最终使得股权激励难以达到理想的作用。  富途ESOP提醒,现在A股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均已接受股权激励的跨期执行。只是对于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一些较为严格限制。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的行权价格由股东自行商定确定,但原则上不应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  此外,“激励对象在发行人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应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7,股权激励政策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而W公司首期(2006--200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购入的并用于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10%。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并奖励给公司职工的,所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3.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4.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股权激励的实施程序作了规定,可分为七步走。(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4)、律师出具法律意见。(5)、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报告(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6)、报中国证监会备案。(7)、证监会核准无异议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6.对于股权激励的账务处理问题,财政部财企【2006】67号文(下称"67号文")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在转让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金;低于库存股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所需资金应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7.库存股不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应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反映。信托财产中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享有由购入股票所带来的一切衍生权益,其所获收益纳入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中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投票权和表决权。
股权激励对其股票是利空,还是利好 市场现在都把这个当做利好做了。其实和增发一样是中性消息。你可以想象一支现价50元的股票,股权激励给内部领导的股价是15元,而这个没有其他股东的任何事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益转移的嫌疑。从大多数人身上转移到少数人身上,当然也你也可以理解为上面朋友的解释可以刺激管理层管理好公司。对公司好。在实际的盘面上可能短期会是利好走势,你就当做是一个短线机会就行了。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8,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般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一)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中国式股权激励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第九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第十条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第十一条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二)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第十五条 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9,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怎么激励

1、长期激励   从员工薪酬结构看,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股东为了使公司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目标。   2、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   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人才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3、公司控制权激励   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参与关系到企业发展经营管理决策,使其拥有部分公司控制权后,不仅关注公司短期业绩,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真正对此负责。
写春秋企业管理咨询以提升客户组织能力和实施管理变革为己任,为客户提供科学实用的人力资源管理落地解决方案,包括绩效管理、薪酬管理、战略管理、组织变革、企业文化、流程管理、股权激励等。股权激励可以使被激励人员对企业产生强大的归属感,越来越多的公司试图以股权激励的方式加强企业管理,进而帮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实现企业绩效的快速增长,其中也不乏许多上市公司。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来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来源可通过存量转让和新增发行。来源于存量包括大股东让出一部分股票激励高层管理者,或者公司在二级市场中回购一部分本公司股票,通过股票所有权的转变激励受益人群。而来源于增量,则是指新发行的部分,发行新股、配股时预留一部分作为股票期权。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常见的问题1、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设计不严谨股权激励受到越来越多的公司的关注,很多上市公司想要享受股权激励机制带来的好处,但是真正成功的案例很少,一方面要想达到预期效果,企业必须要有很强的综合实力作为后盾,另外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各个指标的设计趋于相似,而根据企业自身所处行业及环境,考虑自身发展状况,通过理论联系实际进行个性化设计的企业非常少。企业应该结合宏观与微观各方面的综合影响实施方案以全面解决问题。2、股权激励约束力度不足为了得到想要的激励效果,很多上市公司对受激励人员的激励远远大于对其的约束限制,首先虽然激励金额很多,但是也只有少部分管理人员具有获得股票期权的机会,这就产生了一种不好的现象,几年内这些员工可能快速成为潜藏的富人,但是表面上他们并没有激动人心的奋斗故事。另外股票期权的退出壁垒相对较低,员工撤出激励计划时并没有实质上的利益损失,表面上看达到了企业的业绩目标,相应的分取利润,然而他们并没有在离职时有较大限制,这明显不符合股权激励长期性的指标特点。3、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监管不力公司股权激励实质上是支付员工的劳务报酬,所转让的股票即为支付成本,因此相应的应该确认为管理费用的增加。财务报表应该明确记录资产及资源的流入与流出,所以公司需要在确认股票或者期权发放的同时确认收到员工的实际劳务。由于上市公司是主导者,管理者可能为了寻求更大的利润,不按照规定进行会计信息披露,利用不完善信息滥行权利操纵公司股價。计算经营结果期间企业管理者可能会简化会计计量,只确认短期收益,随意变更会计报表以呈现出企业快速发展的假象。4、经营者的业绩评价体系不健全当前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指标,单一指标不能全面反映公司管理者的努力程度,明确表明其对企业的真正贡献体现在哪些方面。另外由于企业自身及行业发展将侧面影响经营者的业绩,如果公司管理者只局限于参考企业自身历史的业绩,而忽略行业与市场的发展动态影响力,不能合理平衡主观与客观业绩评价,不能将企业绩效目标与中长期战略相结合,系统指标设计与指标之间相关性。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问题解决对策1、制定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不同公司具有不同的业务特点,企业优势也表现在不同的方面,公司需要结合自身以及宏观环境设计管理层利益与股东利益平衡机制,推出慎重考虑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方案,在符合法律法规限定的同时迎合公司发展目标,另外要合理权衡约束与激励的关系,在保持公司业绩增长的同时考虑长期性的战略影响。2、同时强化股权激励内部与外部约束机制想要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必须同时加强股权激励的内在与外在约束机制。上市公司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可以适当增加一些约束条件以降低激励风险,具体说明什么情况下实施股权激励,比如指明被激励员工必须将销售指标比上个会计期间增长10%,或者组织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督小组,在激励效果偏离计划预估时,及时调整股权激励方案往合理方向发展。3、强化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监管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要明确发生交易的真实性,防止内部员工为了5d75d4cbcbdc61e2057779804d1d4387提升业绩,忽略某些信息披露,制造超额利润的假象。比如在新兴市场中股票的市场价格并不能完美地反映价值,而且会计上的账面价值只能反映入账价值,不能反映在管理层股权激励中由于盈余管理所产生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而不能仅从一个方面说明问题,应该综合市场、会计、制度等多种指标进行股东收益的衡量,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力度。要建立公平统一的市场经营环境,防止企业内部人员随意变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信息,还需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防止弄虚造假现象的发生,应该通过真实提高公司业绩扩大企业市场影响力。逐步完善对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监管,需要按照企业股权激励的不同阶段目标,对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发布相对应的专门指引,具体细化股权激励不同部分的披露要求,规范在年度报表中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格式。另外公司需要规范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会计处理中采用统一的确认与计量方式,增加企业之间业绩的可比性,降低信息披露难度。4、健全经营者的业绩评价体系为了避免经营者的短期行为,绩效评价指标需要在短期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建立能够为企业带来远期利益的中长期发展指标。比如企业在分析当期利润率的同时,结合累计收益率说明获利情况,或者如果公司侧重于针对某一新产品领域计划实施股权激励,则可以不将净利润增长率与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业绩评价指标,而重点考察此类新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另外,上市公司要合理优化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提高主观评价的参与度和可信度,结合客观评价指标数据完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

1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实行股权激励的,适用本办法;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证券中介机构和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上市公司依照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八)上市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九)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十)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十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二)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十三)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十四)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11,什么是股权激励上市前股权激励的方式有几种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从而使他们能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股权激励在国 外成熟资本市场已有近50年历史。1950年代美国的“高管持股计划”把全球带入股权激 励的浪潮中。 全球排名前500位的大型工业企业,几乎都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因此股权激励并不 只是公司高管一厢情愿,也代表了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 国际通信企业在薪酬决策中普遍采用了股权激励计划,而且参与该计划的员工数量 平均占到全体员工总数的47%以上。其中,诺基亚为60%,摩托罗拉为36%,爱立信为 45%。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操作要点 (一)新股定向增发 在上市公司规范股权激励计划中,新股的定向增发就被作为最常用的股份来源渠道。新三板市场同样具有完善的定向发行新股的机制。在对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发行报告书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挂牌公司在新股发行的过程中除了向老股东进行配售或引入外部投资者外,还会选择向部分公司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新股发行,而且由于没有业绩考核的强制要求、操作简单,向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已成为目前新三板公司采用频率最高的股权激励方式。而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实现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必须遵守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规定。 操作要点: 1、若采用员工直接持股的方式,定向增发对象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即在员工直接持股的激励计划中,激励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 2、不同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新三板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即作为增发对象的股东可随时转让增发股份。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仍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限售。 3、股东超过200人或发行后股东超过200人的公司定向发行新股需,增发前后公司股东超过200人的,本次新股发行还需履行证监会备案程序向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未超过200人的只需新三板自律管理。 4、为规避激励员工35人以下的数量限制以及股东超过200人对报批流程的影响,挂牌公司向员工定向发行新股,可以考虑采用设立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方式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条件下,持股平台需满足挂牌企业合格投资者要求,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规范类”股权激励 我们将上市公司实施的需要证监会审批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义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可采用工具中,仅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需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证监会历次备忘录要求。虽然新三板未出台关于挂牌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政策,但为了便于和其他激励工具相区分,我们把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的新三板激励计划暂且也定义为“新三板规范类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相较于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最大的优势是可以在股票价格的低点对股价进行锁定,对于成长性较好的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价的快速上涨可以使激励对象获得更大的收益。除此之外,价格经过折扣的限制性股票及无需激励对象即刻出资的股票期权减轻了激励对象现阶段的出资压力。 操作要点: 1、由于没有相关政策限制,新三板公司采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时,在定人、定量、定时、股份资金来源及业绩考核的设定上将更加灵活,但需考虑新三板公司定向增发的一般规定。 2、定价方面,做市商企业的权益定价完全可以依照做市商的报价进行;其他挂牌企业仍采取协议定价的方式确定权益工具的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定价也没有最低5折的限制。但在价格制定过程中,需综合考虑对各方利益的影响,特别是对做市定价及未来新股发行价格的影响。 3、新三板暂未出台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但从降低股权激励计划的未来法律风险的角度考虑,在项目实操过程中,建议挂牌公司在公告激励计划的同时采取一些风险控制措施,例如: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激励计划出具的意见;公司律师出具针对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等。 4、根据对新三板已实施规范股权激励案例的调研,挂牌公司公告规范股权激励计划前,建议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认定,并将结果报送新三板进行预沟通。 5、不同于a股上市公司的规定,新三板允许拟挂牌企业携带期权等未来或有权益挂牌,即新三板允许企业在挂牌之前就实施期权等规范股权激励计划。 (三)创新型激励 新三板公司同样属于非上市公司,故也可采取非上市公司的激励方式作为新三板公司激励工具的选择,例如实股类(增量奖股)或现金类激励工具(虚拟股份、奖励基金等)。特别是对于盈利能力暂时不强的新三板公司而言,业绩未来增长的空间更大,对于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也将更大。 操作要点: 1、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存量转让的,股权的转让须遵守新三板股权交易的一般规则,激励对象需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要求。 2、若增量奖股等实股类激励工具的股份来源为发行新股,则同样须履行新三板的定向增发流程。 3、现金类激励工具在使用之前应充分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四、结语 目前新三板市场正在飞速的发展,虽然新三板目前暂时短期流动性不足,但与中长期激励计划初期的权益锁定正好契合。待2-3年后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增强,正是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解锁退出进行套现的时期。所以,目前是挂牌企业推出中长期激励计划的最佳时期。新三板市场的各项制度正在逐步完善,最终将建设成为一个真正市场化运作的完善交易市场。所以荣正对新三板市场的评价是:大有可为!前途无量!

12,股权激励方案中常见激励方式有哪些

根据您的提问,华一中创在此给出以下回答:一、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居多。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审核较为简单,国有非常复杂。需要详细解答,请针对疑问点,另行发问。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一般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享有期权的员工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股票期权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激励对象买与不买享有完全的个人自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无偿“赠与的”,实际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其次,股票期权行权时的股票不是免费得到的,必须支付“行权价”(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该行权价是一个“现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变的。最后,股票期权是面向未来的,并且具有一种不可预测性和无限延展性。优势:(1)对激励对象来说,股票期权模式的资金沉淀成本较小,风险几乎为零。一旦行权时股价下,个人可以放弃行权,损失很小;而一旦上涨,因为行权价格是预先确定的,因此获利空间较大。(2)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由于期权是企业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选择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激励对象的收益全部来自于上市公司股价对于授予价格的溢价,同时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现金支出,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从而有利于降低激励成本。(3)股票期权将企业资产质量变成了经营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变量,从而使激励对象,即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与公司利益实现了高度一致性,将二者紧紧联系起来。劣势:(1)根据《会计准则-股权支付》的规定,对于作为股权激励为目的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的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将持续计入相应的费用从而持续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此外,如果对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不能可靠最佳的估计,那么将对计入的费用额度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年度利润。(影响利润)(2)对于激励对象来说,首先的问题是股票期权期限普遍长,未来的不确定性很多。目前根据规定,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到行权有效期结束有不低于5年的时间,之后管理层减持股份依然受深圳交易所的管理层持股限售规定,即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因此,当市场出现难以预期的波动使得激励对象难以对自己的股份收益作出准确的预期时,该方式就是去了期待中的激励效果。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票相对于股票期权来说,最大的特点是权利义务的对称性和在激励与惩罚方面存在一定的对称性。激励对象在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自由资金获得股票之后,股票价格的涨跌会直接增加或减少限制性股票的价值,进而影响激励对象的利益。另外,限制性股票通过设定解锁条件以及未能检索后的处置的规定,也可以对激励对象进行直接的激励或制约。优势:(1)限制性股票没有等待期,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即获得股权,因此激励对象时刻对于可获得激励价值有直观的了解和判断,具有较好的激励效果。(2)对于激励计划所处的企业而言,股权激励也是一种融资方式,激励对象虽然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公司的股权,但公司可使用的资金的确增加了。(3)股权随着此种激励计划发生了转移,因此激励对象一般都具有股权相应的表决权。劣势:(1)对于激励对象来说,一旦接受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就必须购买股权,因此一旦股权贬值,激励对象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在激励对象持有限制性股票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2)在获取限制性股票激励中,都需要激励对象在即期投入资金,因此对其来说具有一定的资金压力。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由于股票增资权与公司市值挂钩,既不适用于拟上市公司(不存在股票上涨下跌一说),同时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小,以下就不再做分析。二、国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根据对于创业板的统计,大多数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在上市前突击进行了股权激励。但是,也经常有准备上市的公司因为没有处理好股权激励事项而影响公司整体上市进程的案例。多数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只实行了一次。就目前而言已经上市国内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采用的方式仍然是以业绩挂钩现股的方式进行激励。1.大股东低价转让股份给管理层该方式主要是通过公司股东按照比较低的价格将原有股份转让给需要激励的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一般该方式实施的前提是以上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工作年限较长,业绩优异,控股股东(大股东)为体现股东对以上人员经营业绩的认可,对以往人员的一种追溯性奖励。缺陷是稀释了股东的控股权,并对企业未来经营的激励效果不是非常明显。2.管理层作为新进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该方式主要是通过公司股东同意,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分享上市之后的股权增值收益。一般增资扩股的价格与其他的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价格基本一致,应该都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一定的股权激励相应的考核体系,当经营业绩等考核指标合格之后,准许这部分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员成为公司的股东。3.曲线股权激励该方式与直接允许管理层直接增资扩股的方式不同的在于,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的增资扩股价格与财务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不同。因此以上部分的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不需要制定股权激励的制度(只要可能不需要直接披露),也不需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对相关方案的有效性、合法性、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但是该方式则需要履行上述手续。从以上方式可以看出,我国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般都是以现股为主,侧重于追溯激励企业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激励企业管理人员在上市之前保证公司的业绩增长,成功实现上市的目标,毕竟上市之后股权才能实现最大额度的增值。至于上市之后留住公司的人才,激励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业绩的股权激励计划则主要通过上市之后再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来实现。三、值得探索的三种股权激励方式(1)母公司以拟上市子公司的股权为标的(2)上市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上市前的业绩挂钩股票激励
在激励下属的过程中,需要使用不同的激励方式。激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恰当地运用可以使激励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人事激励的方式主要有:1. 目标激励设置适当的目标,激发人的动机,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称为目标激励。目标在心理学上通常称为“诱因”,即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外在物。一般地讲,个体对目标看得越重要,实现的概率越大。因此,设备的目标要合理、可行,与个体的切身利益要密切相关;要设置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总目标可使人感到工作有方向,但达到总目标是个复杂过程,有时使人感到遥远或渺茫,影响人的积极性。因此要采取“大目标,小步子”的方法,把总目标分成若干个阶段性目标,通过实现几个阶段性目标来实现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可使人感到工作的阶段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某输电线路架设队承担了一处山地架设线路任务。由于山高、路险、石多,整个工程对技术和工期的要求都很高,领导根据大多数职工的家属在农村的情况及工程要求,分别设置了两个与职工利益相近的目标:一个是多劳多得的经济目标,一个是“麦子黄了就是工期”的时间目标。尤其是后一个目标,对家住农村的职工的心理影响非常大。为此全队士气高涨,每天工作达15、16个小时,最后整个工期缩短了一半,工程质量全优。全队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架设任务,也理所当然受到了领导的奖励。2. 奖罚激励奖罚激励是奖励激励和惩罚激励的合称。奖励是对人的某种行为给予肯定或表扬,使人保持这种行为,奖励得当,能进一步调动人的积极性。惩罚是对人的某种行为予以否定或批评,使人消除这种行为。惩罚得当,不仅能消除人的不良行为,而且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奖惩都是一种强化手段,奖励是对人行为的肯定,是正强化,属直接激励。而惩罚是对人的行为的否定,是负强化,属间接激励。奖励的心理机制是人的荣誉感、进取心理,有物质和精神需要。惩罚的心理机制是人的羞怯、过失心理,不愿受到名誉或经济的损失。奖罚激励的心理过程是通过反馈实现的。奖励或惩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即奖罚分明,是正反馈,奖励或惩罚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不公平,是逆反馈。因此,在实施奖罚激励时要尽量做到与实际情况相符。某地中药厂规定:职工迟到了就罚款。第一次迟到罚款12元,第二次30元,第三次50元,并将迟到情况和罚款情况输入电脑。一次,一位女工骑车上班途中摔倒受伤,另一位女工因护送受伤者去医院而迟到了3分钟,罚不罚这位做好事的女工呢?大家对此争论不休。厂长对此的裁决是:其一,迟到一次罚12元,这是制度,不容更改,因而罚款分文不能少;其二,女工做了好事,精神可嘉,所以迟到情况不输入电脑;其三,设立精神文明奖,每次奖励15元。这样赏罚分明,功过清楚,既执行了纪律,又使大家心服,从而起到了很好的激励效果。3. 考评激励考评,是指各级组织对所属成员的工作及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通过考核和评比,及时指出员工的成绩、不足及下一阶段努力的方向,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了让“考评激励”发挥最大的作用,在考评过程中必须注意制定科学的考评标准,设置正确的考评方法,提高主考者的个体素质等。4. 竞赛与评比的激励竞赛在组织内是一种客观存在,在正确思想指导下,竞赛以及竞赛中的评比对调动人的积极性有重大意义。竞赛与评比的心理学意义是:(1)竞赛与评比对动机有激发作用,使动机处于活跃状态。(2)竞赛与评比能增强组织成员心理内聚力,明确组织与个人的目标,激发人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3)竞赛与评比能增强人的智力效应,促使人的感知觉敏锐准确、注意力集中、记忆状态良好、想象丰富、思维敏捷、操作能力提高。(4)竞赛能调动人的非智力因素,并能促进集体成员劳动积极性的提高。(5)团体间的竞赛评比,能缓和团体内的矛盾,增强集体荣誉感。美国某家大公司,为鼓励员工,想出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办法:给评比优异者发一块“好家伙”奖章,上面有公司总裁的亲笔签名。每得5块“好家伙”奖章,就可得一个更高的奖励——晋升。颁发“好家伙”奖章时,公司不刻意安排专门的场合。授奖仪式简短但很隆重:当某一经理走进门厅并把铃按响时,人们会立刻停下手头上的工作,从各自的办公室走出来,经理宣布公司决定:“本人谨此宣布,公司授权本人向×××颁发好家伙奖章一枚,以表彰他在×××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成绩。”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受奖人接过奖章,仪式就此结束。“好家伙”这个奖章名称本身显得颇亲切,甚至带有点幽默感,加上经理的表演风趣,整个颁奖过程妙趣横生,所以职工们不会很认真对待这个仪式,但却都非常在乎这枚奖章,因为这枚奖章意味着公司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事实上,这个公司不仅普通职工渴望获得“好家伙”,就是高级经理同样也热衷于“好家伙”。因此,每位员工都奋力工作以求得到该奖。一位新近荣升的公司副总裁在布置他的办公室时,郑重其事地把第5枚“好家伙”奖章钉在墙上,他望着他的下属,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看惯了好家伙,不挂就感到挺不自在。”5. 领导行为激励领导者行为通过榜样作用、暗示作用、模仿作用等心理机制激发下属的动机,以调动工作、学习积极性,称为领导行为激励。领导的良好行为、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就是一种无声的命令,能够有力地激发下属的积极性。“军井未汲,将不言渴”,“上有所好,不必甚焉”。如果领导者在每个工作日中仅有两个小时呆在办公室,其余六个小时都在麻将桌上度过,那他就不能要求下属全力以赴地工作,如果领导者兢兢业业,废寝忘食,那他的下属也必能效法而冲锋在前,勇于承担艰巨的任务6. 尊重和关怀激励领导对下属的尊重和关怀是一种有力的激励手段,从尊重人的劳动成果到尊重人的人格,从关怀下属的政治进步到帮助解决工作与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则能产生积极的心理效应。战国时,魏国大将吴起曾驻守西河。有一次他见一个士兵身上生疮化脓,就亲自跪在他身边用嘴为他吸脓,士兵的母亲听到这件事后大哭起来,别人问她为啥要哭,她说:“以前吴将军也曾为孩子的父亲吸过脓,结果他父亲打仗时拚命冲锋,死在战场上,现在将军又为我儿子吸脓,我害怕又失去亲人呀!”由此可见,企业领导对于下级的关怀,哪怕是微不足道,但却是出自真诚的关心,对于下级都是无穷的激励。因此,翔激励法被人们称之为“爱的经济学”,即无需投入资本,只要注意关心、爱护等情感因素,就能获得产出。总而言之,领导者在对下属实施激励的时候如果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就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达到预期的目的。华一世纪网提供
一、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可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居多。民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审核较为简单,国有非常复杂。需要详细解答,请针对疑问点,另行发问。1.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一般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享有期权的员工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这些股票,获得股票市价和行权价之间的差价,但在合同期内,期权不可转让,也不能得到股息。股票期权模式有如下几个特点:首先,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激励对象买与不买享有完全的个人自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无偿“赠与的”,实际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其次,股票期权行权时的股票不是免费得到的,必须支付“行权价”(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该行权价是一个“现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不变的。最后,股票期权是面向未来的,并且具有一种不可预测性和无限延展性。优势:(1)对激励对象来说,股票期权模式的资金沉淀成本较小,风险几乎为零。一旦行权时股价下,个人可以放弃行权,损失很小;而一旦上涨,因为行权价格是预先确定的,因此获利空间较大。(2)对于上市公司和股东来说,由于期权是企业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选择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激励对象的收益全部来自于上市公司股价对于授予价格的溢价,同时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现金支出,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从而有利于降低激励成本。(3)股票期权将企业资产质量变成了经营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变量,从而使激励对象,即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与公司利益实现了高度一致性,将二者紧紧联系起来。劣势:(1)根据《会计准则-股权支付》的规定,对于作为股权激励为目的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的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激励对象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将持续计入相应的费用从而持续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此外,如果对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不能可靠最佳的估计,那么将对计入的费用额度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年度利润。(影响利润)(2)对于激励对象来说,首先的问题是股票期权期限普遍长,未来的不确定性很多。目前根据规定,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到行权有效期结束有不低于5年的时间,之后管理层减持股份依然受深圳交易所的管理层持股限售规定,即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因此,当市场出现难以预期的波动使得激励对象难以对自己的股份收益作出准确的预期时,该方式就是去了期待中的激励效果。2.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限制性股票相对于股票期权来说,最大的特点是权利义务的对称性和在激励与惩罚方面存在一定的对称性。激励对象在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况下使用自由资金获得股票之后,股票价格的涨跌会直接增加或减少限制性股票的价值,进而影响激励对象的利益。另外,限制性股票通过设定解锁条件以及未能检索后的处置的规定,也可以对激励对象进行直接的激励或制约。优势:(1)限制性股票没有等待期,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即获得股权,因此激励对象时刻对于可获得激励价值有直观的了解和判断,具有较好的激励效果。(2)对于激励计划所处的企业而言,股权激励也是一种融资方式,激励对象虽然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公司的股权,但公司可使用的资金的确增加了。(3)股权随着此种激励计划发生了转移,因此激励对象一般都具有股权相应的表决权。劣势:(1)对于激励对象来说,一旦接受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就必须购买股权,因此一旦股权贬值,激励对象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在激励对象持有限制性股票时,实际上是承担了风险。(2)在获取限制性股票激励中,都需要激励对象在即期投入资金,因此对其来说具有一定的资金压力。3.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由于股票增资权与公司市值挂钩,既不适用于拟上市公司(不存在股票上涨下跌一说),同时在目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使用的频率越来越小,以下就不再做分析。二、国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根据对于创业板的统计,大多数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都在上市前突击进行了股权激励。但是,也经常有准备上市的公司因为没有处理好股权激励事项而影响公司整体上市进程的案例。多数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激励只实行了一次。就目前而言已经上市国内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采用的方式仍然是以业绩挂钩现股的方式进行激励。1.大股东低价转让股份给管理层该方式主要是通过公司股东按照比较低的价格将原有股份转让给需要激励的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一般该方式实施的前提是以上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工作年限较长,业绩优异,控股股东(大股东)为体现股东对以上人员经营业绩的认可,对以往人员的一种追溯性奖励。缺陷是稀释了股东的控股权,并对企业未来经营的激励效果不是非常明显。2.管理层作为新进股东对公司进行增资该方式主要是通过公司股东同意,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分享上市之后的股权增值收益。一般增资扩股的价格与其他的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的价格基本一致,应该都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一定的股权激励相应的考核体系,当经营业绩等考核指标合格之后,准许这部分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员成为公司的股东。3.曲线股权激励该方式与直接允许管理层直接增资扩股的方式不同的在于,管理层和核心技术骨干的增资扩股价格与财务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价格不同。因此以上部分的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不需要制定股权激励的制度(只要可能不需要直接披露),也不需要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对相关方案的有效性、合法性、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查,但是该方式则需要履行上述手续。从以上方式可以看出,我国A股上市公司上市前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般都是以现股为主,侧重于追溯激励企业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激励企业管理人员在上市之前保证公司的业绩增长,成功实现上市的目标,毕竟上市之后股权才能实现最大额度的增值。至于上市之后留住公司的人才,激励公司管理层关注公司业绩的股权激励计划则主要通过上市之后再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来实现。三、值得探索的三种股权激励方式(1)母公司以拟上市子公司的股权为标的(2)上市前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上市前的业绩挂钩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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