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引进 七年,上海申请落户是居住证和社保都满七年还是某一项满七年即可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2-11-30 11:51:28
1,上海申请落户是居住证和社保都满七年还是某一项满七年即可
是指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7年。前提是当初在上海工作时已办理引进人才手续,也意味着当初办理的是引进人才类居住证。
2,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7年以后可以转为上海市户口具体条件不清
不是所有的都是7年就可以转的,7年后还有其他条件 不是谁都可以转的看公司、看你的资质。如果你在犹豫要不要申请居住证时,果断告诉你:申请!也许7年后你就是那个幸运儿如果你已经快到7年了,那么咨询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吧!能不能转或者能不能被批 办一次就全知道了
3,关于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满7年后迁入上海户籍的问题
孩子可以随迁,夫妻一方随迁规定比较严格。目前的政策高级职称人员或直接投资等落户人员才可以在落户的同时随迁伴侣。你可以让老公和女儿先落户,你们只要结婚满10年,你也可以申请落户,那时候属于夫妻分居政策落户,和职称无关了。你好!听说如果你老公考到高职,你也可以随迁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4,上海人才引进的年龄要求
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5,上海人才引进己办七年现在办积分会被要求调档吗
1、我也正在办居住证积分,现在已在填写调档涵了,首先你的个人档案必须确认在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可以打电话问一下,报一姓名就可以帮你查是否有你的档案了),其次档案是由上海人才服务中心发涵到老家去调的,和你的公司没有什么关系,不必担心你的公司是私企。 2、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电话需要你自已搞定了,我是问老家的同学才知道的,打电话需要问好人才服务的全称、地址、保管人的姓名、部门,填写调档涵需要的,这样上海人服就按你填的信息发涵直接到老家的人服调档了,可能要交一些管理费和邮费什么的,不用你公司管的,也和你的工龄没有关系啦!
6,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7,关于最新的上海人才引进政策办理上海户口
“上海落户地接收证明”是指接受你的户口落户的户主所出具的同意接受你落户的证明文件、派出所里也有表格可以拿的、主要是写户主是谁、同意谁落户到户主所在的户口簿里。
补充说明:
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人口综合调控精神,优先满足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被引进人员应是本市用人单位所紧缺急需的主要技术攻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本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应与用人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评审表或批复);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报告;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7、近期体检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一般应在6个月内);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及本市迁入地户籍证明(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明等);
1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证明等)、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已婚未育证明等)
13、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门在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书面材料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区(县)人事局申报;
2、经批准后,调动人员持《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迁落地所在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4、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以及《调令》复印件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6、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户落户确认单》、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上海市引进人才网上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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