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5-20 23:58:48
1,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二)以有毒有害动植物为原料的食品;(三)以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制作的食品;(四)市人民政府为防病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2,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三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四)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五)研究、协调、裁决有关部门监管职责问题; (六)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并负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监督。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及时、全面、准确地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八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的建设,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第九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市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方案要求,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第十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要求,负责组织本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的依据。
3,乙肝病毒携带者 可以办理从事食品安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健康证吗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将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这也意味着没有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办理《健康证》需要检查的五类疾病是:病毒性肝炎(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
只要你肝功能正常,现在是可以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乙肝的传播途径是:经血液传播、经性接触传播和母婴传播。经消化道几乎不可能传播乙肝。
我在杭州办到了,已经不禁止乙肝患者办理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了的。
健康证和正常人办理的一样(起初我也担心,但发证的那天我注意了下其他人的健康证,和我的一样一样的。当我带着这证上岗后,发现不会再有歧视了)
放十万个心去办吧,我一个北京的网友也在我的交流下去把自己的健康证给办了。
4,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以及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的生产、贮存和运输、市场销售,农业投入品的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属地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 (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 (五)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六)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问题; (七)市、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考评、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员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条例和市人民政府规定建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七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进行组织指导。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中监管职责存在争议、尚未明确的事项,先行承担监管职责。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本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本市食用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和检测方法的建议,负责生鲜乳收购的质量安全、畜禽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的监督管理;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规划、协调城乡食品商业网点布局、酒类流通和消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环境保护、教育、住房和建设、文广影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波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制度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九、废弃物处置制度一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一十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十二、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一十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6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八条15.四、食品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产品生产批次向食品生产者或供货商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
6,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办理
以下是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编写企业标准文本。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办事项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 二、办事依据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三、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生食水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辐照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市局受理范围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办理程序 (一) 申请 申请企业标准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5.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6.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属于委托生产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生产的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延续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企业标准文本。 (二) 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 审核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审核。 (四) 备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准予备案的,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 上午 9:00-11:30 2、各区县分局受理地点(另见单页)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十日内作出备案决定。 八、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文章TAG: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哪些
大家都在看
-
清远市跨境电商物流热线要多少钱,想做跨境电商
2022-07-14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费是多少,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2022-07-15
-
温州文成彩礼多少,农村彩礼多少钱
2022-07-15
-
珠海内衣加盟多少钱,加盟内衣品牌需要多少钱
2022-07-15
-
山东初中高级教师涨工资多少,山东的老师收入有多少
2022-07-15
-
广州工资2500怎么样,在广州工作怎么样
2022-07-16
-
广州内赫服装怎么样,广州十三行的衣服怎么样
2022-07-16
-
未来广州哪里有发展,未来有发展的空间吗
2022-07-17
-
山东济阳县事业单位工资是多少,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
2022-07-17
-
芷江到广州自驾过路费油多少,从广州自驾到西藏拉萨
2022-07-18
-
广东肠粉怎么,如何自制广东肠粉
2022-07-18
-
全省多少名可以上临沂大学,临沂大学怎么样
2022-07-19
-
山东齐河招工普工多少钱,东莞普工多少钱一个月
2022-07-19
-
韶关黄蜡石分布在哪里,湖南黄腊石主要分布在哪里
2022-07-20
-
惠州惠城区哪里最安静,大家说说哪里比较繁华
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