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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既然你们打算在上海生活了,能落就赶快叫你媳妇把户口落下来,你以后再说,这又啥好纠结的。在上海生活有上海户口当然好很多。以后的子女教育、福利享受啥的。 第二,现在变化这么快,你能娶个好媳妇谁说以后你就买不了房,说不定那天你就发达了。现在户口还是很严,省的以后麻烦。 第三,男人嘛,敞亮点。你们过日子的目标就是把自己的日子过好,长远看你媳妇办上海户口对你们是有好处的。

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2,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2022版不同人才申请条件

2022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不同人才申办条件#上海落户#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学历(具有相应学位),获得高级职称(具有相应职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人员(列入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者); 3. 本市(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负责人)。二、重点机构急需人才 1.硕士学位学历(具有相应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国家中等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才; 4. 重点组织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改造承办单位等);三、高技能人才 1.荣获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有个人证书); 2.获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证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持个人证书); 3.获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证)并获得省部级技能竞赛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四、营销创新创业人才 1.经营业绩显着的企业家; 2.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基数与上年持平本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高级管理、技术和技能人才累计达100万元)。五、专业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 航运专业人士、传统医学专业人士、体育(文化)专业人士; 2. 本市各地区自主审批的急需人才。 注:用人单位其他急需特殊人才引进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引进人才的业绩和贡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定期组织会议,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评估。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策2022版不同人才申请条件

3,上海新出台的引进11种人才 如何办理

由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个人和单位提供材料: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第八条(受理) 对于申办材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第九条(初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第十条(审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引进特殊人才的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serobject26ai23100.html
你好!具体的内容还没看见.自己到相关部门去打听一下.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上海新出台的引进11种人才 如何办理

4,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具体条件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人口: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三、申办流程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5,上海的人才引进需要什么条件

 二、申办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二)用人单位条件   1、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   2、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招聘的,以项目、办事处、代表处等各种形式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jobs.12333sh.gov.cn

6,关于最新的上海人才引进政策办理上海户口

“上海落户地接收证明”是指接受你的户口落户的户主所出具的同意接受你落户的证明文件、派出所里也有表格可以拿的、主要是写户主是谁、同意谁落户到户主所在的户口簿里。  补充说明:  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  根据市政府人口综合调控精神,优先满足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的人才。  三、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被引进人员应是本市用人单位所紧缺急需的主要技术攻关人员或业务骨干,本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应与用人单位的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副高级以上还须提供评审表或批复);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报告;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  7、近期体检表(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一般应在6个月内);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及本市迁入地户籍证明(户主同意落户证明、房产证明等);  12、婚姻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未婚证明等)、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已婚未育证明等)  13、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受理部门在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备齐书面材料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市、区(县)人事局申报;  2、经批准后,调动人员持《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本人身份证到本市迁落地所在区(县)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持《调令》到外省市原单位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4、调动人员到本市调入单位报到后,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人事档案需委托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应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5、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迁户落户确认单》、《存档凭证》以及《调令》复印件到原调沪手续承办部门换领《申报户口证明信》。  6、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申报户口证明信》、《迁户落户确认单》、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网上受理:上海市引进人才网上服务系统
上海公共人事服务网  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续办  人才引进  集体户口挂靠  人事档案委托管理  出具各类人事证明  出国政审  业绩档案管理  + 上 海 市 吸 引 国 内 优 秀 人 才 来 沪 工 作  一、受理依据  《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  二、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满三年);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以上符合第(1)(2)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1)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2)、(3)、(4)、(5)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三、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不包括办事处性质的派出机构)。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原件);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劳动合同;  11、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12、婚姻证明;  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以上(1)、(3)、(9)、(10)、(11)条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市建立引进人才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用人单位申请引进人才按就近,方便的原则,直接到所在区(县)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五、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并上网登录( www.21cnhr.com );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六、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2:30-17:00  七、受理机构  (1)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大木桥路123号)  (2)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上海市商城路660号;浦西:上海市中山西路620号)  (3) 上海市各区县人事局委托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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