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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链家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盖德佑的章有没有问题

没有
上海的吧?上海德祐与链家已经合并,其实就是一家公司

链家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盖德佑的章有没有问题

2,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应该是在看完房,交了意向金之后签订
当然需要支付中介费,由违约方承担。

上海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费协议如何签

3,我要买的二手房现在因为家里人意见不同意不想买了签过居间协议和

这种不是网上几句话能说的清楚,律师要看你们之间签的居间协议条款后,才能帮你确认,现在有很多和你一样类似的案件出现。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合同问题1. 签订合同,不退。2. 违约这样做的好处:合同法注意事项:法院投诉

我要买的二手房现在因为家里人意见不同意不想买了签过居间协议和

4,居间协议上写 526日之前过户但卖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过户预期

是的上海这边是每天万分之5的违约金,这个具体得你自己看协议 二手房应该以网签合同内容为准
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首先从你说明的情况上可以看出,你们签订的协议只是表明你有意向购买,并没有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而且,你们只是在过户时间上面产生了分歧,并不是你不购买,所以你不存在违约。还有,你可以看你们签订的协议上面写的是“订金”,还是“定金”这一点由于解释太多,你可以直接在百度搜索一下就知道了。大概意思就是“定金”是具有法律效率的,但是“订金”就不存在了。。。如果你真的想要这套房子,就借钱购买,如果经济真的达不到,就只好放弃了,既然你是通过中介购买的,还是需要去找中介,叫中介在中间协商解决。别听中介说什么不配合在10月下旬配合办理过户就算你违约并没收定金还要支付中介费的话,他那是在吓唬你。他只是想叫你们赶快成交房屋,他好收取中介费。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些不负责的中介。。在这里可以给你出个主意,叫中介找按揭公司帮你垫资,你出个手续费,资金的问题就能解决了。。

5,限购不能买房的人签订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从马先生的情况来看,应该已经就其交易的房屋与买受方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原来签订的居间协议是否继续约束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从来信推断,买卖双方签的居间协议中间,应该包含居间法律关系约定和买卖法律关系约定。不过,从马先生的问题来看,应该是针对买卖关系而言的,因此这里仅分析买卖关系。 如果卖方与买方在居间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卖合同签署后居间协议失效,或者居间协议约定的核心义务为买卖双方按照既定条件签署买卖合同(我们称之为买卖预约法律关系),则在买卖合同签署后,居间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再约束买卖双方,双方应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但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通常买卖合同的签署,仅表明买卖法律关系履行过程中有了一些补充或新的内容(买卖合同视为对居间协议的补充或者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原则上应该按照签署在后的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但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仍然可以依据居间协议约定确认。即居间协议仍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对买卖双方形成约束。
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但鉴于合同不能实际履行,你可以要求解除。

6,签订居间合同 六大注意事项帮你避免被坑

导读: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为您总结房产中介居间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一、【房产中介资质】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谨慎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实践中不乏中介公司人员卷款而逃的案例。二、【明确中介费用】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黑收费”。同时根据《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居住房屋买卖中介费不超过成交价的2%,也就是说对于买卖其中一方,最多只能收取1%的中介费,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费。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相关条款。另外现在上海地区的银行贷款都不在支付返利,有可能房产中介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办理贷款的服务费。律师理解,支付可以但也只能支付给银行,由银行出具服务费收据,房产中介费用只能是成交价的1%。三、【买卖双方资料】这个方面主要是出卖方,需要提供房产证、银行贷款情况、有无司法限制、有无租赁、有无抵押等相关资料(应要求房产中介出具该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房屋产权登记情况,俗称“产调”)对于买方也就是身份证明。四、【意向金转定金】一般买方付了意向金,在规定的日期内是不得退意向金的,如在此期间卖方签字确认,并收取了意向金,则转变为定金。那么此时如有变化,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所以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尾款等款项。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五、【房款支付事项】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都是要注意,一经确认,不按约履行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要量里而行,多给自己留有时间和空间;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六、【交房设备户口】交房要明确时间,逾期应约定迟延履行金;设备装修价款如另外作价,则应另签协议,避免多缴税费。户口最好是交易过户前迁出,同时也需要明确约定具体的法律责任,这个一定要千万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请专业房产律师陪购,避免发生不可预料的风险。(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
没看懂什么意思

7,居间协议签署后暂时没法签合同急求助在上海

首先,她儿子没签字肯定是不生效的.因为她和她儿子是共同共有,而她对共同共有物权的处分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这个同意,应当是办理过户的必须手续.如果她儿子将来打官司说没经得他同意,甚至这个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为侵害了共有人利益.你要考虑的不是你的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而是要面临的巨大合同风险损失.所以你应该慎重.居间协议约束的是居间人与被居间人的关系,而不是买卖双方的关系.是不是22日内签合同,只是居间行为完成与否的问题,这个合同和你们的买卖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你已经和卖主见面并且达成了初步合同意向,并且给付了定金,那居间合同是约束不了你们之间关系的.这个定金风险还是要由你们买卖双方承担.
没有国内公证处的公正,谁都没权力代签合同和办手续。她的做法已经违约了。可以退钱索赔违约款项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签订买卖合同; 2、丙方具有可靠的信誉。 为保证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履行,保障甲乙双方权益和经济安全,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流程 1、甲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2、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交给丙方; 3、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通知甲方给乙方供货; 4、甲方收到丙方供货通知后 日内向乙方供货; 5、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 日内通知丙方给甲方付款; 6、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将货款交给甲方。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根据丙方通知及时给乙方供货; 3、支付丙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 4、有权要求乙方给丙方发付款通知; 5、有权要求丙方根据乙方付款通知给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2、及时将买卖合同货款交付给丙方; 3、有权根据买卖合同验收甲方货物,如甲方货物不合格有权通知丙方不给甲方付款。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 2、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给付货款; 3、乙方收到货物后拒绝给丙方发付款通知的,在甲乙双方争议最终解决前,丙方不得向任何一方给付货款;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没有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约定处理; 2、甲方未及时支付丙方服务费的,甲方除应支付服务费外另支付丙方服务费数额20%的违约金; 3.因甲方未及时支付服务费致使丙方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丙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没有及时通知甲方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5、丙方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没有及时给付甲方货款的,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买卖合同货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丙方在支付货款之前收到乙方撤回付款通知的,丙方不对甲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第四条:免责条款 1、丙方仅仅根据乙方给付货款的情况向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并根据乙方的付款通知向甲方支付货款,丙方不对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实质进行审核; 2、丙方不对其他任何事项承担任何责任,丙方也不对买卖合同的真实性、甲乙双方的资质提供任何担保,与买卖合同有关的一切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条款 1、畅畅扳堆殖瞪帮缺爆画本协议一式三分,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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