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公积金调整,现在如何调整公积金基数 我在上海
来源:整理 编辑:上海生活 2023-06-01 04:38:00
1,现在如何调整公积金基数 我在上海
不可能再银行拿不到流水单的,只要你提供工资卡,银行柜台上申请1年该账号的流水单,银行是必须给你服务的。工资单是指单位财务部门打印的,这个更加容易。其它还有就是税务部门的纳税单,一般一年一次。公积金基数一年调整一次,以上一年度的平均月收入为基数。每年7月。新员工则是在3个月后(试用期后),以核对的月工资作为基数。公积金的调整跟社保缴费的调整不同步,前者从7月1日起,后者从4月1日起。目前,公积金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基数调整政策仍未公布,一般在6月中旬发布。
2,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涨至1636元 缴存比例不变
6月18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7月1日起,上海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进行调整。其中,上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0年月平均工资,月缴存额上限增至1636元,下限增至156元。
昨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发布《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11年度(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事项。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
《通知》称,自2011年7月1日起,上海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0年月平均工资。2011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1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0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月缴存下限涨至156元
《通知》明确,201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636元,比2010年度的1498元增加了13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806元,比2010年度的2568元增加了238元。
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确定为156元,比2010年度的134元增加了2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单位核定后应告知职工
《通知》还明确,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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