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申请科技专利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啊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巨鹿路915号巨鹿大厦61103788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上海市申请科技专利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啊

2,生产企标如何申请 上海

(一)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1.、企业产品标准首次备案前应先申请产品标准代号。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单位,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代号申请并领取企业产品标准代号申请表。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应直接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行业集团公司或其委托的部门申领代号。 2、办理单位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代号的发放。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发放代号,承办人应在申请表内说明理由。代号申请表签署后一份留存,一份交申请企业保存。(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1、企业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将标准送代号发放部门备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集团公司或其委托的部门受理备案后,还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标准报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备案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准备案工作。3、受理备案人员对符合规定的标准应予以备案;对不予受理的标准,应在书面说明理由后退回企业。受理备案部门留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各一份存档。希望可以帮到你。
生产企业须要有企业标准,而且要在质监局备案,北京同顺成专业起草编写企业标准,如有需要可先了解qq:235801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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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需要提供哪些附件

不知道您是在哪个地区申请认定呢?我就暂时以上海为例吧,根据沪经信技〔2015〕214号的文件「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方法」,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应当递交如下材料:(一)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二)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三)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主要有以下几个附件: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等)。2、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如:知识产权汇总表、知识产权证书、说明书及知识产权缴费凭证)。3、企业科研项目相关说明材料(如:近三年科研项目汇总表、科研项目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4、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说明材料(如: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5、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说明材料(如: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制度、企业产学研合作及证明材料、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简介及证明材料、企业科技人员培养制度、企业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及证明材料等)。6、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材料(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汇总表、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与自主知识产权关联说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包括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查新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照片、专利证书、销售凭证等材料)。7、企业职工总体情况与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8、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及审计机构资质证明(近三个年度企业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9、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10、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注意:文件格式一般为非加密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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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办理

  以下是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流程,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编写企业标准文本。  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办事项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  二、办事依据  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2、《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三、申请范围  1、市局受理范围:生食水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辐照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区县分局受理范围:市局受理范围之外的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四、办理程序  (一) 申请  申请企业标准备案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企业标准文本及电子版;  5.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6. 产品技术要求的检验报告;  7.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属于委托生产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生产的合同复印件。属于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延续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原企业标准文本。  (二) 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 审核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后,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审核。  (四) 备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或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准予备案的,在标准文本封面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作为企业标准备案凭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各区县分局、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受理地点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地址:上海市河南南路288号  电话:021-63356017  时间:周一至四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周五 上午 9:00-11:30  2、各区县分局受理地点(另见单页)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十日内作出备案决定。  八、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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