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求购论劳务派遣 作者董保华

到旧书店可能有。

求购论劳务派遣 作者董保华

2,现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是谁

局 长: 励晓捷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保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童明康;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玉才 ;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新潮

现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是谁

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属公共管理学院拿的是法

拿的是法学硕士学位,但是是在松江新校区。这个专业的导师是董保华,参加过劳动法的立法,在上海乃至华东是劳动法的权威,全国劳动法学会的副会长。这个学院的研究生录取率都相对较高,接近二比一吧。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属公共管理学院拿的是法

4,孩子鼻炎吃什么药效果最好

00:00 / 01:05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5,华东政法法律系研究生民商法好考还是经济法好考啊

都差不多的,在华政都不是容易考的专业。不过从实力上讲,华政的民商法是很弱的,而经济法在全国都很有实力。民商法中几乎没有全国有名的学者,但经济法中有顾功耘、罗培新、董保华、郑少华等一大批学者,而且各有所长,所以经济法的实力还是很强的。

6,浙江杭州哪个专家看过敏性哮喘病好

儿童哮喘的发生更多的证明孩子属过敏性体质,关键处在于应该尽早“纠正孩子的过敏体质”,采取预防措施和脱敏治疗。杭州未来科技城医院作为与浙江大学五官研究中心合作的医院,柔性引进省内知名专家,其中包括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李勇教授等,院内有医学博士汪绪武教授,董保华主任等。就诊环境优越清雅,一流医院的专业医生,高端医院的服务体验。。满意我的回答的,请您采纳

7,有没有关于劳动法的书籍

王全兴、常凯、董保华,中国劳动法学界三驾马车。不过现在董保华的书更侧重如何规避劳动法。而王全兴的《劳动法学》是非常好的书,现在应该是第4版,做教材非常适合。常凯更侧重劳动关系的调整。有什么需求,就买谁的就行。
在书店可以买得到关于劳动法的书

8,孩子经常鼻塞是有鼻炎吗

因为引起鼻塞的原因有很多,下面我们来盘点一下鼻塞的常见病因。1鼻腔异物孩子们天生好奇,不仅想尝尝奇形怪状的东西,还喜欢探索未知的领域,比如往鼻子里或者耳朵里塞个东西。鼻腔异物特点:鼻腔异物多发于1~6岁孩子,年龄稍大可自诉有异物塞入史。鼻腔异物引起的鼻塞大多是单侧。统计发现,右侧异物常见,可能是因为儿童右利手的数量占绝大多数。除了鼻塞,还会出现鼻腔异味和/或流脓涕、血性分泌物等。2腺样体肥大腺样体是免疫器官,位于鼻腔后面,反复呼吸道感染易刺激腺样体,导致肥大,可将后鼻孔堵塞从而阻塞气道,出现鼻塞。典型特点是入睡后打鼾。另外,由于孩子呼吸受影响,被迫用口呼吸,时间一长,影响孩子的面部骨骼的发育,出现“增殖体/腺样体面容”。电子鼻咽镜可直接观察到患病儿童腺样体大小及评估腺样体阻塞后鼻孔比例,临床上常作为诊断腺样体肥大的“金标准”。3鼻息肉鼻息肉是赘生于鼻腔或鼻窦黏膜上突出于鼻腔黏膜表面的增生组织团。鼻息肉特点:鼻息肉双侧多发,单侧较少。常见的症状为持续性鼻塞,随息肉体积长大而加重。鼻腔分泌物增多时伴有喷嚏,如并发鼻窦感染,分泌物可为脓性。多有嗅觉障碍。鼻塞重者说话呈闭塞性鼻音,睡眠时打鼾。若息肉阻塞咽鼓管口,可引起耳鸣和听力减退。息肉阻塞鼻窦引流,可引起鼻窦炎,患者出现鼻背、额部及面颊部胀痛不适。鼻镜检查可确诊。

9,现任国家文物局副局长是谁

国家文物局现任有4个副局长,分别是:董保华、童明康、顾玉才、宋新潮局长兼党组书记是励小捷
向德春 童明康 董保华 等人
局 长: 励晓捷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董保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童明康; 党组成员、副局长:顾玉才 ;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新潮
董保华、童明康、顾玉才、宋新潮。

10,工厂员工遇到碰瓷怎么办

起诉维权。《劳动合同法》与“道德风险” [即便明知道涉嫌“碰瓷”,只要劳动者的证据完整合法,企业又拿不出有力证据加以推翻,基本会支持前者“诉请”,而“碰瓷者”的胜诉率有时会达到惊人的100%。距全国人大首次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已过去整整十年。十年间,成效与争议并存。 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在我国颁布实施,并引发了一系列争论。批评者们认为,该法的立意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某些设计失衡正引发一场“道德危机”。在他们看来,其“以一种不合理的方式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因此反对至今。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的连续“表态”,更被部分专家视为某种“修法”的信号。他直言,“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今春以来,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论再趋激烈。 法制宣传的“窍门” 每当工厂按上级要求面向员工进行《劳动合同法》“法制宣传”时,陈华(化名)会在厂里的宣传栏张贴该法的所有章节,但他很少向务工人员“主动解释”条款。 在陈华看来,这样做有两个好处,既在“形式上”普了法,又暗地里保护着工厂。 在广东东莞市,陈华负责当地一家服装制造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百来名员工在人事关系上的进出都由该部门主管,其中的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 他解释,这样做是因为工厂方面害怕员工“过度维权”,因此要避免员工“知道得太多”。 这位拥有多年从业经验的人力资源部门经理,曾供职于多家企业。其目前所任职的服装厂已将加工业务转移到了劳动力成本更加低廉的菲律宾、柬埔寨等地。 5月11日的夜晚,因为厂里来了订单,车间内灯火通明。陈华苦笑说,事实上这是在“违法”。 虽然招聘进来的工人人数不到鼎盛时的1/4,但陈华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他得提防两种情况:员工“积极”让企业主动或违法解除自身劳动合同,从而博取经济补偿金;还有“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等着一个月后索要双倍工资”。 广东话里将第一种状况称为“搏炒”。 “搏炒” 当地不乏类似的劳资争议案件。 凡是到了东莞市某劳动仲裁庭仲裁员张达(化名)的手上,多数情况下会支持员工的诉请,因为“于法有据”。 他也经常在审理中碰到,企业指责员工“消极怠工”而违反厂规,因此拒绝赔偿。 企业拿出了“厂规”,但最后还是要赔偿。张达解释,当地企业能拿得出符合法律情形的“厂规”并不多见,因为“规章制度”不但需要厂里民主程序论证,而且要“公开”。所谓“公开”也不是“拿出来就行”,还要“依法公证”。 《劳动合同法》设置了数道“解雇门槛”。 “很多工厂连个职代会都没开过,别说拿出来合规的规章制度。 作为基层劳动仲裁员,张达根据长期的审理经验称,东莞市登记注册了数万家企业,多数没有能力或不具相应意识以证明解聘对象“存有过错”。 陈华担心,“经济补偿”正在诱惑极少数劳动者“铤而走险”。 当地多家企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当地人用“搏炒”标识员工在职期间“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行为,工作态度上属于“消极怠工”,行为的目的在引发企业主动甚至违法解雇自己。 在企业眼中,“搏炒”与“炒鱿鱼”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反映了劳资双方地位的某种变化,即从“资强劳弱”发展到了“劳强资弱”。 然而,一种比“搏炒”更具威胁的情况开始出现:某些员工短时间内频繁更换工作地点,并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故意不签合同,伺机向用人单位寻求两倍工资。 业内称为“职业维权”,但也有人将其称为“劳动碰瓷”。 “碰瓷”胜诉率:几乎100% 如果坐在“原告席”上的劳动者是个“熟面孔”,朱家荣要开始掂量,这是不是一场涉嫌“职业维权”的案件。 作为安徽省当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朱家荣从事仲裁工作20余年,每年审理百余件相关案件。 “最多时碰到5次,也就是一个人连续状告了5家企业。”朱家荣仔细分析了“熟面孔”在各家被告公司的工作时间,基本在半年左右,绝不可能超过一年。最短的一次,只工作了3个月。 “熟面孔”往往诉称,“用人单位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东莞日报》曾报道,一弥姓男子“过度维权”,为追讨经济补偿而连续状告16家企业,涉案30余件。唐某某则在2007年至2011年状告28家曾入职过的企业,涉案168件。 张达记得一个“张姓”保安,在工作2~3个月后多次提起诉讼。 朱家荣称,即便明知道涉嫌“碰瓷”,只要劳动者的证据完整合法,企业又拿不出有力证据加以推翻,基本会支持前者“诉请”,而“碰瓷者”的胜诉率有时会达到惊人的100%。 “我们有时会作一些口头警告加以制止,”张达说,“但他们显然对法律非常精通。管理“漏洞” 与这种“精通”相对的,或许是企业管理上的“漏洞”。 从这个角度出发,有学者认为,“法律本身并没有出错”。知名劳动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就曾认为,该法在用人单位“解雇限制”上的严格,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规范企业用工”的作用。让他欣赏的是,该法采取了“两倍工资”的做法,因为“简单易行,有效地促进了劳动合同的订立”。 他说,“用人单位不好举证说明工人不胜任工作,工人的出勤、工作纪律、绩效等都无法举证,这恰恰是企业的管理能力出现了问题”。 在毛纺行业聚集的浙江嘉兴,当地的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国际性毛精纺纱线的龙头企业。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曾投巨资进行了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更新,但仍有2000多名员工分布在生产一线及各个管理岗位。 “防止劳资诉讼需要较大投入,”该经理表示,“目前尚未核算由此带来的成本比例,但降低用工风险和积极化解劳动纠纷一直是上市公司的内部要求,这笔人力资源精细化的账总体上也较为划算。事实上,当地大多数制造业难以实现这样的水准,这意味着会推高企业成本。 “比方让处于成长阶段的小微企业,在人员管理上达到上市公司的水准,这不太现实。”董保华说,因为现行法律对所有用人单位都提出了近乎一致的要求。作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董保华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并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他语速很快,精力旺盛,言出必指重点。他和常凯被视为我国劳动法法学界两个主要代表学者。由于两人在该法是否修改、施行8年来是否导致劳资关系失衡、有无导致企业成本快速上升和灵活用工等多个问题上存有分歧,而且相互批判对方的观点时,都不吝啬火力。 今年5月6日下午,董保华受邀在北京主讲《修改劳动合同法应有观念调整与制度更新》,而点评人则是常凯。两人均表示,“观点归观点,私下为好友”。 两人均认为,该法从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出发来立法属于共识,但董保华认为需“区分概念”,该法的保护对象应该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非“劳动者权益”。 他多次公开表示,该法将导致企业成本快速上涨,其中一项为劳资双方的“摩擦成本”。 摩擦成本 董保华称,“摩擦成本”是用人单位在经营成本以外所付出的额外成本,专门应对企业用工风险,如“搏炒”和“碰瓷”。 他最反对“双倍赔偿”制度。“劳动者无论是否受到损害,可以在8种情形获得双倍赔偿”,一旦惩罚性赔偿制度不以用人单位的主观过错和对劳动者损害为前提,这就成了引发劳动者获取“双倍利益”等“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 今年3月18日,一位基层劳动仲裁部门工作人员在上海作学术交流时将此类情形称为“人性中恶的苏醒”。在他看来,唤醒者则是“双倍工资”的高额利益诱惑和暂缺的制度漏洞,并由此触发了劳动者的“道德风险”。 这成了董保华不断呼吁的“修法”主张之一,即严格限制“双倍赔偿”,只有用人单位故意违法而且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才能有限度适用。 在董保华看来,该法在“一裁终局”程序设计上只允许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没有相应的起诉权。以及劳动仲裁“不收费”,诉讼阶段也仅收费10元,都在“事实上鼓励劳动者进行诉讼”,并由此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 他分析,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摩擦成本”,并应对劳动争议,需要聘请律师,而为了转移和规避“摩擦成本”,则采用了“劳务派遣”和“人事外包”。后者可以解释,为什么“劳务派遣”2008年以来繁荣至今。 董保华对于该法“保护企业不足、过度向劳动者倾斜”的指责,事实上并不受劳动者的欢迎。他“心知肚明”,“要是企业没了,工人利益必然受损”。 与之相反的观点是“工人没了,企业照样停工”。 常凯说,该法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一种是显性成本,即劳动合同终止补偿和不签劳动合同时的双倍工资,只要用人单位不违法即可以不产生;另一种是隐性成本,主要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而增加的投入。但这对于企业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完成自身规范有必要。 他认为,该法对于企业成本影响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所以东莞市统战部部长曾呼吁废除该“补偿金”。但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农民工报告称,2.77亿农民工中只有36.2%签订了劳动合同,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由于农民工占工资劳动者的70%以上,整个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多说也就50%,因此都不涉及“合同终止补偿”。 常凯强调,对该法引发“企业成本上涨”的批评学者、官员迄今没有一位拿出数据来证明,企业的用工成本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如果有这方面的评估,并拿出数据来完全可以废除该法。”他坚称。 潜在的风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在2014年前,上海相关方面要求各区县基层单位提供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打劳动争议官司的记录,但未有记录。 “印象中只有一例进行了劳动仲裁,并且调解成功。”该知情人士说,此类案件没有大规模爆发的唯一原因,在于没有劳动者状告。 但我国多地基层劳动仲裁机构最担心劳资争议可能会从个案扩展到群体。 我国某省某市在2008年因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引发的劳资群体性事件33宗,参与人数达万余人。而2013年,某直辖市某区发生的类似“碰瓷”案件则有7起。去年9月,湖北省十堰中级人民法院的4名法官遇刺受伤被媒体曝光与“双倍工资”相关。 今年2月19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6年年会举行过程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发言时表示,目前《劳动合同法》存在问题,不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最终损害了我国经济。他直言,“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包括当月的G20财长会议结构性改革研讨等场合,楼继伟先后4次公开表达了类似观点,并谈及“工资刚性”上涨过快的问题。 但常凯曾表示,该法不应为眼下经济下行“背黑锅”。但最近的一次两人相遇中,董保华提出,该法一旦修改会是件技术难度极高、社会影响很大的事情,任何国家没有必要为“找黑锅”而修法。 由于发生在“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牵动中国经济的大棋局,如何避免引发“道德危机”的指摘,令人关注。

11,劳动法专家董保华怎么看待劳动合同法

据公开报道,《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近日也表示,《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了少数缺乏竞争力的雇员,牺牲了大多数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关系凝固化——企业用工易进难出、多进少出,或者只进不出。更为严重的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提高了劳动力成本,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同时损害了企业和雇员双方的利益。 在对《劳动法合同法》的解读上,易才集团的法律专家并不认可董教授的看法,事实也表明,董保华高估了新法对企业的冲击。

12,猪场中要种什么树

实际上种树是很好的,在猪场养猪有一大半的时间在休息。种树我想有几种。1。路旁的行道树,建议是松树类,以后成才可以卖一大笔钱。也可是速生林,可以造纸。2。猪舍之间的树,作用是夏天庶阴,冬天要求能见到太阳。所以以落叶的阔叶林为主。3。猪舍之间的隔离作用的树。要求能杀菌。以我在22楼写的树种为好。4。树的高低,大小能一致为好。小小意思。
啊,,专家说话啊
种树有好处.但也存在一些弊端,树多了引来很多鸟类.也会带来一些疾病!我的猪场里经常有鸟飞到猪舍里来.拉屎
最好是种摇钱树。呵呵!不同地方肯定做不一样的了,绿化是很重要的。看看你在绿化以外还有什么目的?最好还种高大的树。
实际上种树是很好的,在猪场养猪有一大半的时间在休息。种树我想有几种。1。路旁的行道树,建议是松树类,以后成才可以卖一大笔钱。也可是速生林,可以造纸。2。猪舍之间的树,作用是夏天庶阴,冬天要求能见到太阳。所以以落叶的阔叶林为主。3。猪舍之间的隔离作用的树。要求能杀菌。以我在22楼写的树种为好。4。树的高低,大小能一致为好。小小意思。
種一些爬地力強的草

文章TAG:董保华董保华  求购  劳务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