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里声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但公司因此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是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可以,但一样要给经济补偿的。
这样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绩效考核部分,这样写一般不予支持,劳动合同法中公司可单方解约而无需作补偿/赔偿的规定很少。绩效考核不合格,也就是不能胜任工作,应参加培训或调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里声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没到期 但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 提出辞职 需要赔偿什么吗 搜

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提出辞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否则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需要
提前一个月采取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辞职,一个月后即可离开,无需对方同意,也无需赔偿。
不用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有两种情形,即随时解除和附条件解除:第一种: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有如下情形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二种:附条件的解除,即提前通知义务,其中,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非适用期内的,劳动者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据此,合同虽没到期,但你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则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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