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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问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样计算

按人数算,每各月是7元,共12个月,个人在职负担3元,退休的负担2元,其余公司负担

请问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怎样计算

2,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单位和个人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  本办法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是指采用焚烧、卫生填埋或者其他技术手段进行终端处理生活垃圾产生的费用,不包括收集和运输的费用。第四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部门)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日常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建设、民政、税务、审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缴入市级财政,支出由市财政部门通过预算统筹安排。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垃圾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第六条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  下列对象免收垃圾处理费:  (一)特困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免收对象。  具体免收办法由市环卫部门会同市民政等部门制定。第七条 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以户为单位缴纳,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单位统一缴纳,具体计征方式和征收标准,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环卫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八条 垃圾处理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征收:  (一)城镇居民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燃气、供水企业代收;  (二)经营性纳税主体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委托地税部门代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团体等单位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或者委托其他单位代收。第九条 市环卫部门委托其他单位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应当由市财政部门核定代收手续费,并从垃圾处理费支出预算中列支。  市环卫部门应当与受委托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第十条 受委托单位应当按照委托协议代收垃圾处理费,并加强对负责代收垃圾处理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由市环卫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单位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二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五百元的罚款。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工作中,存在擅自变更收费范围、标准,截留、挪用垃圾处理费以及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予以问责、处分。第十三条 县(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

3,城镇垃圾处理费上交了吗

上缴
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由卫生部门指定的回收单位专人专车回收,要交相应的医疗垃圾处理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上交了吗

4,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多少

各地不一,作为家庭,一般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和生活用水一起收费,家庭一年差不多48元,大城市会贵点。
我们这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年是给一千元。主要是农村无业者低保户干的。

5,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收的城镇垃圾费入什么科目

一般来说,支付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收的城镇垃圾费,必须取得正式合法的收费收据或正式 发 票,会计处理可以计入期间费用(营业费用或管理费用的其它二级科目)。
搜一下:环境卫生管理处所收的城镇垃圾费入什么科目

6,城镇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哪些与居民生活相

与企业有关的税环保税下月起征主要针对企业记者从哈市环保部门获悉,4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将迎来首个征期,征税主要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主要是针对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为主。排污费将被环保税取代据悉,今后税务机关开征环境保护税后,环保部门将停止收取排污费,企业缴纳排污费将成为历史。与居民有关的税城镇垃圾处理费主城区由中庆燃气代收据了解,2017年8月末,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更名为城镇垃圾处理费。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由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松北、呼兰区由黑龙江天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纳税单位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城管部门征收,纳税企业和单位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地税部门代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实行“按人计费、按户征收”。低保、低收入等家庭免征此费。污水处理费市区内单位和个人都要缴凡在哈市市区内(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2017年1月起,哈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8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40元。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在收取水费时按照用水数量一并收取,低保用户收费标准仍为每立方米0.25元不变。

7,求全国各城市垃圾费收费标准

桂林市:3.00元/吨收取建筑垃圾处置费
二、征收标准 (一)个人负担标准 1、城市居民:3元/人·月。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元/人·月。 3、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收。 4、城市暂住人口:3元/人·月。 (二)集体负担标准 1、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人·月收取。 2、企业(商业、服务业除外):按在职职工人数3元/人·月收取。 3、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按每床位每月3元缴纳;餐饮、健身娱乐、洗洁营业场所按照营业面积计算,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30元缴纳;营业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至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5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60元缴纳。 4、商店(场)、车站、停车场、电影院、歌舞厅等经营场所按照营业面积计算,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20元缴纳;营业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25元缴纳;营业面积100至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3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 5、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按每个摊位每月3元缴纳;农贸市场按每个摊位每月3元缴纳;有房间门头的,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 6、其他行业按照实际产生垃圾量每吨123元缴纳。 超出了就不合理了,乱收费了!你要向收费单位索要发票!那样他们就不会乱收了!

8,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究竟是什么费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如重庆市对此规定: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11〕315号  市市政委、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  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1】第2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性质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二、收费主体和收费对象  收费主体: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收费对象: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标准  1、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不高于主城区收费标准和不低于主城区收费标准的80%范围内制定,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级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单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时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或者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专用收(票)据。  五、本收费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应该是环保费用
城市管理部门对过去没有收回的垃圾处理费可以补征,而且必须补征。否则,大家都不交,都拖着,拖过一定时间就不用交了,恐怕垃圾处理费就不要想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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