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来还是比较荒唐的,该女子是因为小区里有人遛狗不拴绳,她不堪其扰,羞辱,愤然死去。我每周晨跑3到4天,都是早晨6点开始跑,跑半个多小时后就可以看到不少在小区遛狗的人,对于遛狗这件事,我永远保持一个观点,内心想法是,养狗真的不容易,还得起这么早遛狗。
1、武汉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千元,2次受罚将入“黑名单“,你们怎么看?
总算武汉走到前头了,希望其他城市也相应出台类似政策。养狗之患,患在人不在狗,如果不能治住养狗人,那关于狗的恶性事件只会越来越多。有了政策法规,很好,有了法规,执行是关键,中国人还不是很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有时候吃了亏通常会选择忍耐。那么主动执法就尤其重要,否则一旦出事,都是大事,这次为武汉点赞,毕竟开了好头。
2、如何看待武汉新规:小区遛狗不戴嘴套最高罚千元,物业不管罚3万?
谢邀!我曾经在答题中介绍过我们南昌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公告养犬登记办证、溜狗牵绳的规定,违者一经发现由公安派出所处罚(罚款二百),看来武汉新规比南昌严些。前些时城市养犬不规范,狗咬伤人事件常出,溜狗狗粪不及时清理污染环境卫生,我支持对养犬规范。对但武汉新规的可操作性存疑,若罚款千元高于狗自身价值,狗主怎会承认是自家的狗,你罚谁去?规定说物业不管罚3万,这也有问题。
3、据《湖北日报》报道,武汉遛狗不挂犬牌、不系束犬链、不戴嘴套最高罚1000,你怎么看?
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禁止养狗(非烈性的小型宠物狗)不现实的情况下,规范养狗就显得十分必要,几十年来,愈演愈烈的养狗之风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也说明规范人们的养狗行为不但是必要的,更是迫切的。谁来规范?事实证明,只靠养狗人显然是不够的,仅靠群众和群众组织自发约束之也效果有限,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文明规范养狗也要依法办事,立法立规是第一步,由有关政府部门出面牵头,带领相关组织加强管理,规范养狗的事才能真正行之有效。
目前,许多地方的城市人大和政府相继出台了规范养狗的法律法规(条例),这是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应广大群众要求,顺应民意,有所作为的表现(有人说早该如此),我们当然拍手叫好。
虽然也许还有部分内容不那么完善,但这完全可以在今后实际中继续修改完善,有了这些地方性的法规条例,就可以在规范养狗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处理不文明不规范养狗的事也有了管理的主体和责任单位,一些部门和组织对此不管不问、推三挡四的事就会基本消除。其实,国家和许多地方过去也有关于养狗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虽然有些粗略(不太具体明确),但不能说没有这方面的“规矩”,之所以在后来养狗成风的现实面前没有什么管理成效,一是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仅仅靠他们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不现实,二是面对大量不文明不规范养狗行为,有关执法和管理部门主体不具体明确,看上去可以管的部门不少,但谁主管?怎么管?却无太多具体规定,
所以实际中大家既有怕“麻烦”心理,也有“力不从心”的尴尬,总之,这方面的管理效果是令人不满意的。现在许多地方有了规范养狗的法律法规,如何执行落实,真正把这个事情办好,取得成效,“执行力”是关键,坚持不懈是法宝,虽说困难不少,办好这件事也不是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因为涉狗之事毕竟大多数只是些轻微违规之事,人多面广,又要考虑到部分养狗人群的“爱狗之心”,更涉及到这是一个促使大家逐步转变思想观念的过程,只能一步步慢慢来,但一定要坚持不懈,保持执行力。
一年不行,两年不行,三年行不行?四年五年总可以了吧!想当年,在城市公交车上“禁烟”,不也是经过多年坚持努力,现在真的实现了吗?还有在城镇中心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行人不走“斑马线”、不按信号灯乱过马路的不良习惯,经过这两年坚持宣传教育加适当处罚,不也是有了很大的改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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