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是北宋初期的最高财政机构,被称为“省规划”,三司的权限是掌管全国的朝贡和国家财政,明代承宣布署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是承宣布署的辖区,简称布署司、布政司、藩属司,元丰改制后,将三司归还给各部门的权力,按察使被判为按察使,简称“按察使”,是第三品,宋代的三司与明代的三司不同。
1、 三司使的职权三司的设立原本是为了划分宰相的财权,有利于君主专制的加强,但与中央集权无关。后来,三司是一个几乎无所不知的部门,其职权范围涉及原军户、工礼、吏部的事务,甚至监察司的职权也受到侵犯,还包办了地方郡县的一切财务。政府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权力过度集中,在一开始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必然导致机构过度臃肿,行政效率低下。这种垄断国民经济命脉的局面,不符合宋朝统治者分权制衡防止任何一种势力做大的理念。因此,有必要改变它。元丰改制后,将三司归还给各部门的权力。三司这个曾经凌驾于所有政府机构之上的庞然大物,终于死了。
宋代的2、宋朝的 三司使与明朝的 三司是否相同?
三司与明代的三司不同。三司是北宋初期的最高财政机构,被称为“省规划”,三司的权限是掌管全国的朝贡和国家财政。行政长官是三司 ambassador,其权力地位与执政无异,故称“算相”,明朝的“三司”是:承担公共事务部的宣传,提高司法部的刑罚,指挥公共事务部主要是为了加强皇权。统帅是明代的一般军事组织,明代承宣布署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是承宣布署的辖区,简称布署司、布政司、藩属司。按察使被判为按察使,简称“按察使”,是第三品,唐代首次出现了“按察使”。原本是监察的官职,接近建议,后来逐渐倾向于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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