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干部和表态的诫勉请求和说明,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者纪检机关保存,劝诫谈话本来是对思想工作、工作作风有问题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的一种形式,,并由党委、纪委、党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谈话及时处理,劝诫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工作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
1、如何做好诫勉 谈话劝诫谈话本来是对思想工作、工作作风有问题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的一种形式。既然批评教育这么狭隘,那么在给对象讲课的时候谈话,不仅要指出他的错误和不足,还要给他一些有价值的建议,做好思想动员,让他不至于思想包袱。最后,我们应该给他一些希望,希望他在未来继续进步,努力把工作做得真正好。
2、《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哪些问题应对其进行 谈话劝诫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工作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并由党委、纪委、党委组织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谈话及时处理。对领导干部和表态的诫勉请求和说明,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者纪检机关保存。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诫勉: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安排不力的;(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者在领导中造成无原则纠纷的;(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4)搞华而不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五)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误的;(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七)其他需要劝诫的情形谈话
3、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 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的诫勉程序(1)预警提醒。针对群众举报的、社会反映强烈的、违背基本道德要求的、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以质疑和警示为主要内容,及时给予警示和提醒,(2)训诫监督。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纠正偏差、保护工作积极性的原则,主要内容是引导和鼓励检查人员帮助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从行动上纠正不足,(3)训诫和纠正错误。对一些轻微违纪和一般错误,本着“引以为鉴、治病救人”的原则,主要内容是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给予训诫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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