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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新政策已出台那以前交费23年只拿1500元加了三年也只有

国家并未出台社保新政策,即使出台,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也没有关系,只是对没有退休的人员延迟退休,和退休人员无关。
缴费是已基本工资为基数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中心。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社保新政策已出台那以前交费23年只拿1500元加了三年也只有

2,现行我国的社保政策是什么样的

新的社保政策主要是指个人养老保险中的公司交纳部分,原政策中的公司交纳部分有3%是划拨到个人账户中的,现行政策中公司交纳部分全部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对于这类问题,建议你查看政策原文,不懂的词句向社保中心的咨询电话询问。
同问。。。

现行我国的社保政策是什么样的

3,社保新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买

社保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单位上班人员单位有义务给公民缴社保,但是个人自由工作者可以自己交的,但是只能叫养老和医疗
企业女职工在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的情况下,可以五十岁退休。不满15年的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者退保将个人账户缴费部分取出。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女性劳动者,只能是55退休。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居民,只能是60岁退休。

社保新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买

4,2022年社保开始缴费了吗

开始了2022年个人社保已经开始缴费了,各地区时间不一样,不过截止日期一般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每个月都会由所在单位缴纳,而每到年底时社保都会迎来一次新调整。2022年个人社保已经开始缴费了,各地区时间不一样,不过截止日期一般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2022年山东泰安县最新规定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湖南常德市最新规定社保个人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北京个人社保最新规定缴费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是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参保人参保后,次月办理缴费。

5,新社保制度

外方人员(不含德籍和韩籍)和港澳台人员 2。”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再就业的离休、退休,就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参保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承包本单位工程或运输业务等、《护照》、移民签证及入境档案、户口注销证明。 二、哪些人员不能参保社会保险 下列人员不在社会保险参保范围之内: 1:《出境卡》、出境定居人员还有社保吗 出境定居:在职职工出境定居并办理了户口注销手续的,其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储存额按规定退还本人。职工与原用人单位在领取(代领)个人帐户金时,应向社保机构出示下列材料、退职人员 3、参加劳动实习的大中专一、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如何规定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队人员; 5、招用的因原单位停产、放长假、下岗等原因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可根据本人申请。申请领取个人帐户时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户籍证明和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以后不在我区就业缴纳保险的保证书。 二、技工学校的学生 4,劳动力不由本单位直接组织安排,如农村搬运队,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处理,出境定居人员还有社保吗 一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保处理 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劳动保险处及时为其接续和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外地农村户口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6,社保新政策如何解读谢谢

1.办理转保,然后在老家缴保.2.不转保的话,可在深圳自己继续缴保.3.不转保也不续保,到退休年龄时只能领取个人帐户的本息.
新政策下,不是永远都不能退,而是不能在离职后申请退了,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法定退休年龄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了就说的情况看,一直不就业了,也不交了,那么等你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个人交费部分的钱,这些钱在这期间相当于存银行,有利息的
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农保办。
新年伊始,国家出台新政策,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保险跟着人走,终于把社保由“地方粮票”变成了“全国粮票”。 而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暂行办法出台之后,东莞参保人的各种疑问都涌了出来,如何转移?需要哪些资料?成了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昨日,市社保局公布了跨省转移的具体操作办法,解答了这些疑问。 市内 在本市换工作 不需办理转移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话,那么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只要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就可以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暂时未找到新工作,没有新的转移接收单位的话,参保人员则需要办理停保手续。 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个人不需要另外办理这一手续,参保单位会有相应的社保专员办理。 省内 转移政策还没确定 对于跨省转移以及本市停保等问题,社保部门都进行了相关的解答,但是省内如何转移仍然是众多参保人关心的问题。 不过昨日社保部门表示,省内转移政策需要什么资料,具体如何转移仍未确定。 另外工作人员解答,整个转移的过程将在45天内完成。在办理的流程中,在新就业地参保,本人只需要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这样就避免了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跨省转移三步走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答疑 1、我的身份证是第一代的能办理社保转移吗? 如果你的第一代身份证是真实有效的,而且与社保系统的参保资料一致,就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2、我在2009年9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社保还停在那里。现在不能退保了,那失业保险还可以领吗?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按原办法执行:即非本市户籍的失业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政策的调整,社保部门仍在对系统进行调试。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急需转移的参保人,可以先办理申领手续,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在社保部门的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即可转账给参保人。 3、达到退休年龄未满缴费年限怎么办?我是湖南籍的一名女工,工厂从2001年1月起为我办理的社会保险,我的出生时间是1961年,到2011年我就50岁了,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可是我的参保时间超过10年,不到15年。这样的情况下我退休后能不能领退休金?对于我这样的第一代外出务工者,有没有特别的规定?能不能补交未满年限的社保金呢? 1998年7月后参保或在2013年7月前未能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都必须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退休。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把社保关系转回家里,看家乡那边能否继续延缴直至退休。养老保险一般不能补缴。(记者 张欣仪)

7,社保新政策出台后是否能在非户口所在地以自由职业身份在当地银行交

肯定不支持的。是这样的,本地户口,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 一、适用范围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按本办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办法并备案施行。 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跨省异地定居的,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原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参保人员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除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外,不得提前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三、资金转移 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具体计算为,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同时按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转移养老保险资金。实际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资金。 解读人力资源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介绍,这一政策明确了资金转移结构和转移量。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移,基本维持了现行政策规定,以体现政策的连续性。 统筹基金的转移量,确定为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左右。确定这个时点,主要是因为1997年以后全国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缴费比例归于统一。 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这样规定,既使年龄偏大人员异地就业参保不再有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累计权益,也可适当减轻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四、关系接续 对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移接续手续。对其中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且就业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原则上应在流动就业之前的参保地继续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新就业地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后再流动就业或在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地。 解读对于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转移就业,由于按现行退休年龄规定,一般已不可能再在新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年并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因此规定对其在新就业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便于其继续参保缴费;待其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将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转移归集到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 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五、退休地的确定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实际缴费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下同)的,在该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养老保险待遇;实际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满10年以上原参保地的,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这一政策明确了退休办理地点确定原则,以厘清地方养老保险事权,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首先依据其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 六、缴费工资指数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以本人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和最后办理退休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七、转移接续关系的经办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应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
不能,只能在户籍地申请办理个人社保缴费。
不可以要以个人名义自己交,还是只能在户口地,还是只能是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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