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市公积金首次提取额度是多少

不超过你一年还贷的钱,就可以提取你一年还1W的话,不超过1W,就可以提取。

成都市公积金首次提取额度是多少

2,请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没有规定每月发放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搜

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据我所知,一般情况下可贷款总房款的70%

请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有没有规定每月发放的最低限额是多少  搜

3,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4,住房公积金一次最多可以提取多少

您好!一次的话 最多能去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一般 第二次可以全部取出望采纳,谢谢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2.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5.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6.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7.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不一样,具体可以提取的额度不一样。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5,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上限是多少

全部的公积金余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累计提取金额在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提取限额为您的实际购房支出,即总购房款。 2、可以参考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部办法。shqianyy如果你是要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再附赠你一个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1、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首套自有住房(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2、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按照房屋本身价格计算按照此种方法计算贷款额度,应该按照房屋价格乘贷款成数的公式计算。1、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80%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2、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3、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6,成都公积金余额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4、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均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1、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三)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五)出境定居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出境定居手续、护照签证等证明。(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有继承权、受遗赠权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2、职工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证明),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职能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证明文件。 3、夫妻双方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职工夫妻双方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业登记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4、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其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重大疾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登记证明)、户口簿、医疗机构或其它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提供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和职工本人委托书。(十)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十一)委托提取还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住房贷款,需先与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委托还贷采取集中批扣的形式。 (十二)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在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与贷款余额大致相等时一次性办理,采取转帐方式,提供《借款合同》和即时还款余额清单。

7,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7)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3)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4)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12个月以内申请。  办理资料:(1)购预售商品房须在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2)购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须在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房屋产权证登记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计税基数金额为准)。(3)所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须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4)所购拆迁安置房须自支付房款后,12个月以内申请(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时间为准);提取金额截止至购房合同签订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5)提取次数:只能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6)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职工家庭中符合提取申请的职工应按规定,在提取申请当月到公积金中心或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含产权共有人)。当年已按规定审批办结的提取申请,审批内容不做更改。
不可以。
成都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综上,满足规定的条件即可提取成都市公积金,详情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到公积金中心,后子门拿办理表就好了,怎么办有标准,服务台会告诉你!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 租房自住的;4.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若贷款方式是纯商业贷款,可在取得备案登记一年以内以首付方式提取一次公积金,然后在还贷满12个月以后每年以还贷方式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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