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未公告驳回-1/局的,应当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法律分析:我局将驳回申请与不公告商标、商标书面通知申请人。
1、 商标申请被 驳回怎么办法律分析:我局将驳回申请与不公告商标、商标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未公告驳回-1/局的,应当书面通知商标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有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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