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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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嘉园花都 房产该证由武汉市江夏区房管局办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书面答复的,视为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按要求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并颁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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