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补办一般需要多久

补办身份证需要时间有两种:1、普通办理,时间为收到申请的60天内,偏远地区为90天内;2、加急办理,时间一般为7-15天。在补办身份证时,可异地办理。需要准备原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然后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身份证丢失,要及时申请补领,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补办一般需要多久

2,身份证补办本人不去能补办吗

可以不用本人去。不能来办理新身份证,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具体情况下可以向公安部门咨询办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身份证申请补领,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并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民警将会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身份证补办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办证人手写的委托书。2、办证人的户口簿。3、办证人在外地的居住证明。4、当地公安机关指定部门拍照的身份证电子版。5、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综上所述,身份证申请补领,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补办身份证最好是本人亲自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补办本人不去能补办吗

3,身份证补办时间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补办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申请办理离婚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补办时间是多久

4,身份证补办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补办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申请办理离婚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补办身份证要多久

身份证补办时间需要六十日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身份证补办时间

【法律分析】:身份证补办可以在六十日之内拿到,最长可以在三个月之内拿到。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者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后,在六十日之内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证,如果是在较偏远的交通不便的地区最多可以延长三十日。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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