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补计算,天津房屋补助是多少 已婚无孩子无正式工作正式住房
来源:整理 编辑:天津生活 2023-01-13 13: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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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房屋补助是多少 已婚无孩子无正式工作正式住房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E.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月补贴额如何计算? 答: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保障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即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保障标准应达到12平方米。 市内六区每月450元
2,麻烦我想问一下2010年房屋拆迁补偿是多少钱一平方
天津地区是根据地点的不同给补偿款的,市里下发的补偿款每一平米是两万四,层层扒皮,到了居民的手里变成一平米一万元,奖励一千元。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3,天津市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房补
最新的天津房补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1、与父母合住但有两户户籍,可推举一户先申请。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的。(1)独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认定。(2)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与父母或子女同一户籍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参与分摊面积人员(包括未参与分摊面积的该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处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或将参与分摊面积该人(包括同一户籍中该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从总人口中减除,他处住房不合并计算。(3)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既可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也可先按落有户籍数量均分,再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其中,按户籍分摊现住房面积的家庭,只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如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5)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6)户籍在市内六区以外无住房的申请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居住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父母住房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经会审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7)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2、住房被拆3年以上,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情况。(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若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原立户违章(落有户籍的独立违章建筑)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4,天津市租房补贴政策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160元(含)放宽到1260元(含),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含)放宽到2400元(含)。市内六区符合廉租房租房补贴条件家庭,每户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540元;符合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家庭,每户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285元。 符合条件的家庭,从下周起可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了解具体政策可登录天津住房保障网(www.tjfgnet.gov.cn)或拨打房管局住房保障热线进行咨询。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160元(含)放宽到1260元(含),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从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含)放宽到2400元(含)。市内六区符合廉租房租房补贴条件家庭,每户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540元;符合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家庭,每户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285元。 符合条件的家庭,从下周起可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权属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截至目前,全市享受租房补贴家庭累计达10.5万户,预计今年可新增“三种补贴”家庭1万户。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天津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天津非农业常住户籍;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400元(含);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形象申请廉租房补贴不需要将您的房屋上交申请廉租房住房可能要交房目前的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便宜,但销售对象为拆迁户,其他人是否可以申请不清楚要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需具备四个条件: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45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410元、两区三县每月340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市内六区每户每月最低补450元 为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能力,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30元、28元、23元。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 申请家庭每月租房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租房补贴标准调整后,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45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410元、两区三县每月340元。
5,天津房屋补贴的申请条件
1. 您婚内是否有住房,离婚时是否有房产分割或补偿2. 您的个人收入情况,有无车,营业执照等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6,天津房补政策
1,有市内的非农业户口2,没工作,拿低保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7.5平米这些都要满足才行,可能还有点别的要求。本市扩大住房保障“三种补贴”保障范围以来,最新的天津房补政策《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也随之出台,近日,许多密切关注的中低收入群众致电本报,对申请家庭无住房、涉及拆迁或离异家庭等情况咨询如何进行住房面积认定,对此,市国土房管部门进行了详解。 与父母合住但有两户户籍 可推举一户先申请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无住房,落户父母或子女住房处的。 (1)独自居住父母或子女住房的,按父母或子女住房面积认定。(2)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与父母或子女同一户籍的,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落有户籍总人口的比例计算。参与分摊面积人员(包括未参与分摊面积的该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他处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或将参与分摊面积该人(包括同一户籍中该人的配偶及未婚子女)从总人口中减除,他处住房不合并计算。(3)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申请家庭为独立户籍的,既可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也可先按落有户籍数量均分,再按申请家庭人口数分摊现住房面积。其中,按户籍分摊现住房面积的家庭,只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家庭与父母或子女合住,且该住房有两户以上独立户籍的,在户籍家庭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共同推举一户家庭先申请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再申请租房补贴时,将已享受租房补贴人口从总人口中减除,再分摊认定现住房面积。如户籍家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作为一个“大家庭”共同申请,各独立户籍家庭不得再申请租房补贴。(5)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6)户籍在市内六区以外无住房的申请家庭,共同居住父母住房且父母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的,申请家庭单独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人口占该住房居住总人口的比例计算。父母住房无法确定现住房面积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经会审研究确定现住房面积。(7)申请人为知青退休返津和支援外地建设返津人员,申请家庭在津无住房的,原工作地住房可不认定,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住房被拆3年以上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户籍地被征收(拆迁)住房原为申请家庭或父母或子女的,若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按分摊面积认定;若分摊后,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该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可不认定住房面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2)申请家庭户籍地之外的他处住房,被征收(拆迁)3年以内的,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被征收(拆迁)3年以上的,不认定被征收(拆迁)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原立户违章(落有户籍的独立违章建筑)拆除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符合情况可申最低月租房补贴 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家庭住房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被征收(拆迁)住房的面积认定时,申请家庭涉及出售或置换住房的情况。 (1)申请家庭将自有住房或承租的公有住房出售或置换且未购买住房的,认定所出售或置换的住房面积。(2)按所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进行分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按原住房面积认定;申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将原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3)申请家庭无住房,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户籍地住房出售或置换3年以上,父母或子女他处无住房的,不认定原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离异家庭共有房产未分割 按一半面积认定申请住房补贴 此外,离异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时,涉及住房的面积认定也受到关注。 (1)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中明确申请家庭住房的,按其明确的住房认定面积。(2)申请人离异有未分割共有房产且未主张的,按该房产面积的一半认定面积。(3)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无未分割共有房产的,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分摊其父母或子女现住房面积;离异后申请家庭户籍仍在原住房处且他处无住房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4)申请人(含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离异,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现住房面积按其离婚前原居住住房面积的一半认定。
7,天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在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里面没有找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只找到了城市的.贴个链接给你以供参考.http://www.tjfdc.gov.cn/index.asp 房管局的http://www.tjfdc.gov.cn/zcfg/showzcfg.asp?id=6360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1、农村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而安置方案是由拆迁人提供,并征求被拆迁意见后,如果被拆迁人无异议,则按该方案进行补偿;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则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进行平等协商,就补偿标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委托评估公司对将要拆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作价,进行合理解决。 2、拆迁不是将你的财产折旧后卖给拆迁方,而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安置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你原有的房屋以占用的土地将会被平改或用作他用。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土地补偿 被征地合作社土地在被征用时,依法取得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构(附)着物补偿、青苗费及集体资产。土地补偿费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其总额的80%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附)着物补偿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的1.6倍计算补偿面积,按15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青苗费按勘测定界面积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后计算补偿面积,按132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集体资金按20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合作社。 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 重置价格 房 屋类 别 价格(元/㎡) 主 要 条 件 框架 610 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 部框 架 550 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混 460 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 木 310 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 220 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 易结 构 70 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 注 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 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 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 编号 项 目 等 级 规格标准 单 价 备 注 1 地基 一等 已浇砼地梁 35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二等 已砌基础和回填 20元/平方米 指宅基地 2 水泥路 地面砼完好 30元/平方米 3 水泥道坦 一等 地面砼完好 15元/平方米 二等 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 12元/平方米 三等 8元/平方米 4 围墙 一等 砖砌 20元/平方米 二等 块石 15元/平方米 三等 乱石 10元/平方米 5 门台 400元/个 6 电话移机 200元/台 7 有线电视迁移 200元/台 8 临时棚 一等 瓦屋面 50元/平方米 二等 铁皮屋面 40元/平方米 三等 油毡屋面 30元/平方米 9 蔬菜、花圃 大棚 一等 钢制 6元/平方米 二等 竹制 2元/平方米 10 猪栏 50元/个 11 牛栏 80元/个 12 厕所 150元/个 13 坟墓 300元/穴 14 粪坑 一等 条石结构 70元/立方米 二等 块石结构 60元/立方米 三等 砖石结构 50元/立方米 15 水井 一等 大 500元/个 二等 中 300元/个 三等 小 200元/个 树木果竹补偿标准 种 类 单 位 生 长 情 况 每株补偿(元) 备 注 树 木 杂 木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2 株 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 4 株 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 8 杉 树 柏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 15 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20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30 松 树 株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 1 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 株 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 3 株 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 5 株 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 8 株 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 15 竹 林 毛 竹 50千克 20 水 竹 50千克 12 果 树 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 株 幼龄期 10 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 株 始果期 30 株 盛果期 50 株 衰老期 25 杨梅树 株 幼龄期 15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50 株 盛果期 100 株 衰老期 50 板栗树 株 幼龄期 20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株 始果期 75 株 盛果期 150 株 衰老期 50 柿树 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 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 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 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 (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搬迁户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为准。 (四)被拆迁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5元。 (五)拆迁非住宅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费计算公式为:3.5元/月x建筑面积x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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