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就是,他打你一下,你就打他十下,他打你一棍你砍他一刀。要拼命反抗。
反家庭暴力法现在已经出台并颁布实施。

反家庭暴力法

2,新反家暴法家暴到什么程度会判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你应提供家暴行为的证据,如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家暴行为的证言或书证材料;家暴报警记录;妇联或村(居)委会调解记录等。附婚姻家庭律师:http://tieba.baidu.com/p/4359947369、

新反家暴法家暴到什么程度会判离婚

3,新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规定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家庭暴力法法律规定并没有起到多大作用, 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今起施行。反家暴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也意味着,“暴打老婆和孩子”、“辱骂恐吓老人”这类在个别家庭里看似”天经地义”的行为,今后将违法。针对常见的未婚同居现象,反家暴法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祝您幸福美满生活愉快!

新的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规定

4,反家暴法13条

反家暴法本身毫无意义,带不来任何的改变,也不可能带来任何的改变。离婚是唯一有效的反家暴的方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出台反家暴法呢?大家不妨问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陌生人之间,男的打女的,或女的打男的,为什么可以很利索的通过相关法律解决,该赔偿的赔偿,该判刑的判刑,可为什么夫妻之间也采取这一套大家就会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是因为大家都是大男子主义者吗?是因为大家都歧视女性吗?是因为大家都是法盲吗?当然不是,原因极其简单,夫妻之间的关系是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普通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对这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适用的,强行套用只会适得其反。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想要彻底避免家暴,其实很简单,只要一方下定决心离婚就可以了(甚至不需要真的离婚,只要你下定决心即可),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你们间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家庭也不复存在,所以你们之间的关系在实质上已经恢复成陌生人之间的关系。丈夫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立刻报警,警察立刻拘留丈夫。。。合法合理。。。当然这段婚姻也就意味着结束了。99%的家暴的情况是,夫妻双方之间有了伤害行为,受害的一方却并不打算离婚,那么,这种伤害严格来说,就是两个人互相承认并同意的。虽说一个愿打,一个未必愿挨,但这种关系是两个人默认的,且互相维持的。为什么我说家暴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受伤害女性既不打算离婚,又想着用法律来约束丈夫的暴力。。。这不是胡扯淡吗?难不成真有女性天真的认为,用法律制裁了丈夫后,丈夫还会跟你和好如初的过夫妻生活?如果他对你采取了暴力,但你依然在情感上或者在经济上或其它方面离不开他,那么也就意味着你认为在失去他和忍受暴力两者之间你选择了后者,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他对你采取了暴力,你毫不犹豫的报警,让对方收到法律的制裁,然后离婚,也就意味着你认为宁可失去他也绝不忍受暴力,这同样是你自己的选择。so,家暴从本质上看,归根到底是你自己的选择,这跟有没有女权意识,男女是否平等没有丝毫的关系,正如我国有很多上门女婿,在女方家中同样忍受着各种形式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但他们觉的付出和忍受是值得的。你愿意忍受一些伤害来得到你想要的金钱,感情,或生活。就这么简单。女权主义者总是希望夫妻间的家暴能彻底消失,我的回答很简单,只要婚姻这种形式存在一天,夫妻间的家暴就绝对不可能消失,因为夫妻间的家暴是婚姻的一个必然的副产品,当你享受婚姻给你带来的正能量时,就必然要面对婚姻给你带来的副作用。夫妻间的家暴是婚姻的必然产物,正如父母和孩子间的家暴是生养关系的必然产物一样,只有当人类不需要婚姻了,这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消失了,那么这类家暴才会消失。同样道理,只有等到未来科技进化到孩子的生养和父母完全无关的时候,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家暴才会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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