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书百官公卿表描述了什么

大统

汉书百官公卿表描述了什么

2,百官公卿表的简介

记录秦汉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职官的设置,及其职守与品秩。记载了从汉高祖元年到汉平帝末年西汉一朝各级官员变动等的情况。

百官公卿表的简介

3,史记记载秦朝县令长皆秦管

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以下解读正确的是 A.秦亡后,县令、长在汉初继续留任 B.秦朝每县掌治100个亭 C.汉朝县扩大辖区,掌治100个乡 D.汉代县制大体沿用秦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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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记载秦朝县令长皆秦管

4,汉书简介

继司马迁撰写《史记》之后,班固撰写了《汉书》。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人,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父亲班彪是一个史学家,曾作《后传》六十五篇来续补《史记》。《汉书》就是在《后传》的基础上完成的。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 《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常常移用《史记》。但由于作者思想境界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易。 《汉书》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地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和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郡国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和户口数字,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的记载更加引人注目。《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别派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食货志》是由《平准书》演变来的,但内容更加丰富了。它有上下两卷,上卷谈「食」,即农业经济状况;下卷论「货」,即商业和货币的情况,是当时的经济专篇。 《汉书》八表中有一篇《古今人表》,从太昊帝记到吴广,有「古」而无「今」,因此引起了后人的讥责。后人非常推崇《汉书》的《百官公卿表》,这篇表首先讲述了秦汉分官设职的情况,各种官职的权限和俸禄的数量,然后用分为十四级、三十四官格的简表,记录汉代公卿大臣的升降迁免。它篇幅不多,却把当时的官僚制度和官僚的变迁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从思想内容来看,《汉书》不如《史记》。班固曾批评司马迁「论是非颇谬于圣人「。这集中反映了两人的思想分歧。所谓「圣人」,就是孔子。司马迁不完全以孔子思想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正是值得肯定的。而班固的见识却不及司马迁。从司马迁到班固的这一变化,反映了东汉时期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思想,已在史学领域立稳了脚根。 《汉书》喜用古字古词,比较难读。

5,司马光一生有哪些成就

1、政治:司马光打着“以母改子”的旗号,反对新法。他把变法的责任都推给王安石,攻击“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误先帝任使”;接着全盘否定了新法,诬蔑新法“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2、文化: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资治通鉴》是中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赵匡胤(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在经学上,司马光弘扬儒术,力辟佛老,对儒家经义做了许多开创性的阐释,朱熹将其与同时的周敦颐、邵雍、二程(程颢、程颐)、张载合称为北宋“道学六先生”。司马光留存下来的书法作品不多,他的字瘦劲方正,一笔一画都写得十分规矩。司马光是以正书和隶书为主要书体的,且正多于隶。3、个人作品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扩展资料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实、公实,号迂夫,晚号迂叟。汉族。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生于光州光山,世称涑水先生、司马温公、司马文正。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登进士第,累进龙图阁直学士,担任过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司马光
司马光反对新法。他把责任推给王安石,再全盘否定新法。司马光最大的贡献,就是编写《资治通鉴》。《资治通鉴》是中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在经学上,司马光弘扬儒术,力辟佛老。司马光留存下来的书法作品不多,但是他的字瘦劲方正,一笔一画都写得十分规矩。司马光是以正书和隶书为主要书体的,而且正书还多于隶书。司马光写了很多书,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主要代表作《注古文学经》、《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司马文正公集》等。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类篇》、《司马文正公集》等。在历史上,司马光曾被奉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两人是孔子和孟子)。
司马光(1019-1086),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史学家,散文家。北宋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东北)人,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司马光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十一月,当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 "光"。司马光自幼嗜学,尤喜《左氏春秋[/url》。 司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

6,秦国爵位资料

古代的高官大员,除了官职的名称合品位的登记以外,光地还按照他们的功劳大小授爵,作为恩宠。古代典籍中经常出现的公、侯、伯、子、男等名称,就是爵位,还有食邑几百户等名称,这就是按爵位等级给予的特殊待遇。它们与官职没有关系。 早在西周的时候,实行了分封制,就规定了爵位有五级: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位是世袭的。当时,诸侯有封国,公爵称公国,侯爵有侯国,在封国内,世代掌握统治大权,只是定期向周天子朝贡述职,承担出军赋与兵役的义务。诸侯友分赐他所属的卿、大夫作为世禄的田邑(包括土地上的劳动者在内),大小也按爵位等级而定,这叫做“采邑”,或称“采地”。卿、大夫在采邑内享有统治地位,并对诸侯承担义务。《汉书刑法志》说:卿、大夫的采地大约有一百里范围,几万户人家,戎马有四百匹,兵车有一百辆,称为百乘之家。采邑原来是世袭的,卿、大夫世世代代以采邑内的收入作为食禄,所以采邑又称为“食邑”。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之间、卿大夫之间相互兼并,封国、采邑的范围发生变化,世袭制度也逐渐废弛。 战国时秦国商鞅变法,规定以军公授爵,公有二十级爵位:1公士;2.上造;3.僭枭;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 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庶长;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这二十个爵位中,1到4相当于士;5到9相当于大夫;10到18相当于卿;最后两级相当于诸侯。其中有的原来是官职名称,如“庶长”原来是春秋时秦国掌军政大权的官职;“大上造”原来是春秋战国初期秦国的最高官职,又叫“大良造”;但定为爵位名称后,就只有荣誉称号,不再是实际官职名称了。当时这些爵位是没有采邑的。 秦汉时代实行郡县制。只是汉代初期仍有部分封国,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就全部实行郡县制了。汉代的封爵只有王、候两级。皇帝的子、弟封王;异姓的功臣封候,统称列候。封了王、候,就有封地,但与周朝按封地的大小区分者不同,汉代受封爵者既没有在封地内统治的权利,食禄也该为以征收封地内居民的赋税拨充,按民户多少计算。例如汉高祖刘邦统一天下后,在汉高帝六年正月大封功臣,刘邦在宴会上说;张良虽无冲锋陷阵的战功,但是在帷帐中出谋划策,使千里之外的战争获得胜利,这就是张良的功劳。他让张良在最富饶的原齐国(今山东)境内选择三万户的地方作为封地。但张良谦让,只求得封给留县(今江苏沛县东南)就够了,因为张良在留县遇到刘邦,跟着起义的。于是汉高帝就封张良为留侯,侯是爵位,留是封地留县,但这只是把留县的人民交的赋税拨给张良享受,并不是张良到留县去统治。张良当时的官职是行太子少傅事,主领东宫的家属,又常替皇帝出谋划策,职位比留县的统治者——县令要高得多。所以司马迁写《史记》,把张良的传记提名为《留侯世家》。张良在受封以后曾经说过:“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一个老百姓能封为“万户侯”,那是封建社会最富贵显达的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先秦时代的封爵   夏商时期   案《通典·职官·封爵》记载,自尧帝、舜帝以及夏朝,置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商朝置爵三等:公、侯、伯,无子、男二等。究竟事实怎样,并无实物资料佐证。   周朝   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各诸侯国内,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国等置执圭、执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对封邑也可以行使统治权、唯受命于诸侯。   参考:   《孟子.万章篇》:“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於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废除了卿大夫的采邑制度而实行郡县制,出现了有别于之前卿大夫的封爵,如通侯、君等。这些新设的封爵有大小不等的食邑,但不能世袭。 秦朝   秦朝,继续使用自商鞅变法后定下的自公士至彻侯二十等爵,专门用以赏功。彻侯食县,其他诸爵得食俸禄如官吏。   公士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即最低一级。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仅身份略优于无爵之人   上造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服役。   簪袅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服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出土秦代竹简表明:在军中,每顿吃的饭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袅可以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服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大夫 1、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官大夫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大夫),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服役。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大夫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标准是7宅(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   公大夫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又名七大夫。高于大夫、官大夫。秦时,民爵公大夫以上者,见县令、丞揖而不拜。汉高祖令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大夫仍须服役。   公乘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大夫(七大夫)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大夫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五大夫的侍遇不过免役,公乘以下仍须服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   五大夫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大夫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大夫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 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商鞅曾任此职.    右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 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左更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中更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其爵处左右庶长和大少上造之间,在商鞅改革前是职爵同体,是九卿中第二,地位显耀。   右更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三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更卒之将为爵位名。   少上造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五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言皆主上造之士也。”    大上造 大上造即大良造 官名。战国初期为秦的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十六级。亦称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驷车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七级。取乘驷马之长而为众长之意,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制仿效中原变革,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职权力。   大庶长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据《史记·秦本纪》,宁公(前716-704年在位)时已有此官。 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体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 秦、汉二十等级之第十九级,位于彻(列)侯之次。有其号,无国邑。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多少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可世袭。南北朝时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品级。   列侯 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人口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预闻。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奉命“就国”(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贬逐。   王 最高的爵位,统一天下,也就是皇帝。 汉朝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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