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城区婚姻登记资料在哪个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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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存档案的地方,都是在一般有关的单位,所以都是毕竟保密的部门,比如民政局街道办事处等等。

西城区婚姻登记资料在哪个档案馆

2,怎么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也属个人隐私,要查只能拿本人身份证明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查询。如果是单位工作需要要出具介绍信才可以查询。
您好!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查询到婚姻登记档案。谢谢阅读!

怎么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3,请问结婚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但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

请问看结婚登记档案

4,结婚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但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
去查档案的时候,带好你夫妻2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告诉工作人员你需要查结婚登记记录,因为结婚证丢失要补办,他们会要你填一个表格,然后他们会帮你查的,但一定要当事人自己去!补办结婚证的时候旧的身份证可以使用(只要是在有效期以内)采纳哦

5,结婚证丢了档案也找不到该怎么补办

可以,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有档案的。按规定结婚证丢失可以去户籍地民政局补办,所以可以。
实在补办不了就不补了,只要夫妻感情好,一张纸没什么用处。
上面说的都不对 你说的情况叫补领结婚证 补领和补办意义不同 补领是办过结婚登记 称之为补领 补办是没办过结婚登记 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 称之为补办 以下是2016年2月1日实行的最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的补领结婚登记要求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第六十五条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第六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补发条件的,填写《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填写。第六十七条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婚姻登记证发给当事人。第六十八条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或丧偶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过离婚登记的,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离婚证。第七十条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如果在户口本上面注明是夫妻关系的。只要一方持持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结婚登记处办理,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应该给以补办。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办理离婚,又没有更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民政部门是查不到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是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补领的。而且结婚证上需要两人大二寸合影,所以补领需要夫妻二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同时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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