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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按照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鉴定费用标准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门制定,因此广州市医学会并未向物价部门上报收费标准。目前广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向广东省物价局上报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为1.5万元

2,我在市人民医院看病医生给我开的药与我的病不对症怎么办是否可认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你好,我是名医学生。首先给你说一点,就是肥厚性心肌病不具遗传性,你别听别人乱说,它是心脏病的一种。这种病的病因目前还没有完全查清楚。这种病是很少,临床不常见。治疗没有什么特效药,并且需正规的长期的治疗,以延缓心衰,防止病情进展,可以说是不能治愈的,你们要耐心,不是说治个半月二十天的就好了……你带母亲去家正规些的医院就可以治疗,没有专制的医院。如果确实低血钙,可口服钙片之类。祝你母亲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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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事故怎么办

一、什么事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就是说医疗事故,是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过失行为。是给患者造成了的人身损害。   二、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患方如果发现或怀疑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首先患方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二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四是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五是对已死亡的患者,医患双方对死因有争议的,或死因不明的,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尸检处理。六是患方在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过程中,有权要求复印和复制病历资料;对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的封存和启封,患方应当在场。   对已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认定的医疗事故,患方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可以直接与当事医疗机构协商,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处理;或起诉由人民*调解或判决。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中给患方充分的权利,患方要充分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切不可在未弄清是否属医疗事故,就采取粗暴的手段闹医院打医生砸东西,扰乱了医院的经常工作伤了医务人员,但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如果触犯法律犯了罪,就算是医疗事故,自己也的服法责任,落个有理变无理的悲剧,所以要理智处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行政委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双方委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司法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第三十号令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已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由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受理后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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