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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等级区分

六等残疾

残疾等级区分

2,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残疾证一二三级标准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针对不同残疾类型,残疾证的定级标准也不一样,一二级是重度残疾人,持证者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补贴,新农合国家代缴,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或补贴等,三四度是轻度残疾,人有生活能力,如果如果生活水平低于所属居住地,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3,残疾证的等级划分

残疾证的等级最低4级,最高1级。可以到当地残联申请等级复核。如果不要求复核,就给你默认的4级。

残疾证的等级划分

4,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我国残疾种类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每一个类型划分的标准都会不一样。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法律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5.1 分级原则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残疾等级分为几级

残疾等级分为十级,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交通,工伤,侵权的伤残都分十个等级,一级伤残人就完了,十级伤残应该没有问题,一级严重,十级最轻。采纳哦

6,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一、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1、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3)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第十七条办理残疾人证不收取工本费。指定机构评定残疾类别、等级的费用以及照片等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个人自理;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当地财政予以补贴,对特殊困难的申请人应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减免。二、残疾证有什么补贴残疾证的补贴如下:1、享受社会保险补贴;2、享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和优惠;3、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4、享受当地政府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7,残疾是怎样划分一级和二级的

残废等级 残废等级 残废等级是指对残废轻重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而确定的等级。企业职工的残废等级程序一般是指企业职工因工或非因工致残后,经有关部门鉴定的损伤致残等级,分为完全残废和部分残废两种。完全残废是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正常从事其他较轻便的工作,其中又分饮食起居需人扶助和饮食起居能自理两种。部分残废指部分丧失劳动力,可从事适当工作或轻便工作。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将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序分为10级,其中1、2、3、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8、9、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此作为残废评定的依据,残废分为全残(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残(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器官改变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5、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8,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1、视力残疾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5、肢体残疾6、精神残疾7、多重残疾【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 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和四级智力残疾(轻度)四个等级。5、肢体残疾:分一级(重度)肢体残疾、二级(中度)肢体残疾和三级(轻度)肢体残疾三个等级。6、精神残疾:分一级(重度)精神残疾、二级(中度)精神残疾和三级(轻度)精神残疾三个等级。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9,残疾证分为几个等级

四个在我国,残疾证等级一共有四个等级、六个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其中1~2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残疾证一般指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在我国,残疾证等级一共有四个等级、六个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其中1~2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毋庸置疑,国家对于残疾人士是有一定优惠政策的。比如说:一、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二、减免规费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10,残疾证等级划分标准

 一、 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一)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二)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       二级盲   <0.05~0.02;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0.1~0.05       二级低视力 <0.3~0.1  注:(一)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二)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三)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听力语言残疾标准  一、听力语言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  听力语言残疾包括:(一)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既聋又哑);(二)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三)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失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  二、听力语言残疾的分级  (一)聋  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二)重听  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于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听力损失程度  聋    一级聋  >91dB      二级聋  90~71dB  重 听  一级重听 70~56dB      二级重听 55~41dB  (三)单纯的语言残疾,不分等级。  注:(一)上述“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是指语言频率为500、1000、2000赫兹(Hz)的平均数。  (二)聋和重听均指双耳;若双耳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则以听力损失轻的一耳为准。  (三)若一耳系聋或重听,而另一耳的听力损失程度等于或小于40分贝,不属于听力残疾范围。智力残疾标准  一、 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活动能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颔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  (二)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  (三)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  (四)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的与人交往。  列表如下:  级别     分度  与平均水平差距 IQ值适应能力  一级智力残疾 极度重 ≥5.01 20或25  极重适应缺陷以下  二级智力残疾 重度   4.01~5 20~35 重度适应缺陷或25~40  三级智力残疾 中度  3.01~4 35~50 中度适应缺陷或40~55  四级智力残疾 轻度  2.01~3 50~70 轻度适应缺陷或55~75  注:(一)智力迟缓(MR),是根据美国智能迟缓协会1983年的诊断标准:1、智力明显低于平均水平,IQ值在人群均值的两个标准差以下,即70、75以下;2、适应行为(包括生活和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不足;3、年龄在18岁以下。  (二)智力商数(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所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即IQ=(智龄/实际年龄)×100。不同的智力测定方法,有不同的IQ值;但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一)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二)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三)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四)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的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肢体残疾:  1、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2、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3、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三级肢体残疾:  1、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3、双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四)四级肢体残疾:  1、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椎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5厘米。  5、单侧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一)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二)保留足跟而失去足的前半部者。  (三)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小于5厘米者。  (四)小于70度的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椎侧凸。附件:    肢体残疾者的整体功能评价  从一个残疾者的整体看,在未加康复措施的情况下,以实现日常生活行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简称ADL)的不同能力来评价。  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大小便、写字。能实现一项算一分;实现有困难的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四个等级,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肢体残疾 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行动  0~2  二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4  三级肢体残疾 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5~6  四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7~8精神病残疾标准  一、 精神病残疾的定义  精神病残疾,是指精神病人病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从而影响其社交能力和在家庭、社会应尽职能上出现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  精神病残疾包括:(一)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二)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三)精神分裂症;(四)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二、精神病残疾的分级  为便于与国际资料相比较,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十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三个或三个以上问题评为“2分”的。  (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2分”的。  (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问题被评为“1分”的。  注:(一)精神病人持续患病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二)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十个问题中,只有一个问题被评为“1分”或各题均被评为“0分”的,不属于精神病残疾的范围。

11,我应该怎样办理残疾证我的残疾级别是多少

按照新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评定标准!你现在能办理的残疾类别依然是视力残三级,因为新的视力残评定标准来看,最好的实力0.08正好在视力残叁级中,0.05-0.10的范围,这个是不变的!但是听力残疾就不行了,对于五官的残疾评定有明确规定,就是说,两只如果残疾程度不同,则按照较好的一只来作为标准,因此,你的听力是不属于残疾人的范畴!新的第二代残疾人跟以前比多了一种叫“多重残疾”的残疾类别!按照你的情况,目前只能办理视力残叁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可以到当地残联咨询相关的事宜 象您这种听力损失的话,最好是佩带助听器来补偿你的听力损失,解决平时的交流问题,达到您"听的到听不清"的问题
耳朵有一只是正常,有一只完全失聪的话 是评不上听力残疾的,视力和听力都是要看左右两只的·!

12,残疾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列表如下: 类别 级别 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盲 ≥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0.05-0.1 二级低视力 ≥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2.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3.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4.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列表如下: 级别 平均听力损失(dBspL) 言语识别率(%) 一级 >90(好耳) <15 二级 71-90(好耳) 15-30 三级 61-70(好耳) 31-60 四级 51-60(好耳) 61-70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列表如下: 级别 语音清晰度(%) 言语表达能力 一级 <10% 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二级 10-30% 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 31-50% 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 51-70% 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注》: 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 分级 IQ(智商)范围?* 适应行为水平 重度 一级 <20 极度缺陷 二级 20-34 重度缺陷 中度 三级 35-49 中度缺陷 轻度 四级 50-69 轻度缺陷 《注》: 1.*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0-4 二级(中度) 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4.5-6 三级(轻度) 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 6.5-7.5 《注》: 下列情况不属于肢体残疾范围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双下肢不等长,相差小于5cm。 4.小于70度驼背或小于45度的脊柱侧凸。 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 正常或有轻度异常 确有功能缺陷 严重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0分 1分 2分 对家人的关心与责任心 0分 1分 2分 职业劳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动能力 0分 1分 2分 《注》: 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摘自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1995〕残联组联字第61号《关于统一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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