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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晚婚晚育大龄女性产假多少天

由劳动法统一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国家规定2014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

晚婚晚育大龄女性产假多少天

2,2021年还有晚婚晚育假吗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针对这种新的生育行为的情况,国家也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2021年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规定和政策,女职工产假正常情况下为产后98天+产前15天。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增加产假: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女职工出现难产情况的,增加15天。3、女职工出现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增加15天。4、如果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如果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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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晚婚晚育产假晚育奖励假应该是4个月还是5个月

按楼主提供的资料: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至于5个月,也许是单位愿意多放人家几天假吧,单位的标准可以多于但不能少于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楼主的“晚婚晚育产假”和“晚育奖励假”是互相重复的,“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也就是“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公司规定不同吧。我们公司都没有晚育奖励假的,只有3个月~
……
各省可能不一样,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是1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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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晚婚晚育产假有多久

最新的政策是:一般产假是法定98天晚婚晚育另外加上去,各地不同,但一般是加30天所以总数应该是128天或更多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28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可享受90天产假日历天

深圳晚婚晚育的可以休多少天产假??,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夫妻双方都是晚婚晚育的,第一胎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江苏省晚婚晚育的产假是多少天?指女方,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陪产假 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 ,难产10天有些单位会根据女方休息的天数来判断事业单位晚婚晚育的产假是多少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90天产假(日历天)。难产晚婚晚育是4个月 剖腹产的再加半个月。上海晚婚晚育产假。工资就是发基本工资,也就是底薪,晚婚晚育法定陪产假有多少天,最长能休多少天的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寒假

6,教师的晚婚晚育的假期有多长时间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妻增加婚假和生育假: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加上基本婚假共13天,一方晚婚的,由一方享受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同时享受晚婚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到你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看看应该有这方面的信息,或者打12333咨询。
我是晚婚晚育,请问产假有多长时间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7,晚婚假期是不是硬性规定

不合理的,可要求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我国《婚姻 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本条例规定的晚婚是指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结婚的。本款中所称的某某周岁均含某某本数。如男方的晚婚年龄为25周岁以上即含25周岁O夫妻一方是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女方未达到24周岁生育或一方是生育过子女者,不享受晚育待遇O第三款是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公民所享有的奖励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实行晚婚后,除依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婚假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J 17号)、《重庆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J24号)规定给予5天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 个工作日;晚育的女职工,除享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的产假九十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外,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增加的婚 假、产假以工作日计算,是指以法定工作时间计算,不包括法定 节假日和正常的休息时间。"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 指对享有晚婚、晚育奖励假的职工应按出勤对待,享受同工种、 同班组在岗人员的待遇即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都应全额发给。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按《重庆市 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规定增发生育生活津贴。对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根据自身条 件,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第四款是单位对本单位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给 予休假奖励的规定。本款规定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 "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 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 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在延长产假期间工龄应连续计算。第五款是单位对本单位男职工给予护理假的规定。本款规 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 理假视为工作时间""o视为工作日才间"的含义与本条第三款所称的"工作时间"的含义相同O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有利于母婴和节 育手术受术者的健康。
只要是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就是硬性规定,公司就得依法执行。而晚婚假期,在地方性法规都有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晚婚假。
劳动法有规定

8,晚婚晚育男产假是多少天

13天婚假,比正常婚假多十天,产假是半个月。
男:晚婚15天婚假 你太太如果是初产晚育,那么你可以陪产假3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7天。 4.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7.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8.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护理假、产假期间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1、晚婚晚育的男方陪产假由各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2、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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