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职能: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2,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郑州航空港区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职能:负责管理中国中原毕业生人才市场(河南人才市场)、河南经营管理者市场和省人才交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流动人员的人事政策咨询,接转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身份认定、代办入户、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资格考评、代办养老和医疗保险、出国(境)政审、出具考研证明等服务。

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哪

3,请问你知道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吗

电话:(0371)65956900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办理档案接收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扩展资料一、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以下六类档案:1.调动人员档案。原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经调动或流动手续转往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档案。2.辞职辞退人员的档案。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的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异地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档案须经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转接;垂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辞职的,参照“调动人员档案”办理。3.毕业生档案。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可凭学生本人《就业报到证》或个人申请将档案转入我中心。4.非公单位就业人员档案。在郑州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自由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5.单纯学籍档案。非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超过择业期仍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普招类毕业生学籍档案、归国留学人员档案,此类档案存档时,需审查其学历认证报告书和此前的履历证明、工作鉴定等,情况不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存档。这三类人员,如果此前有参加工作的手续,学籍档案应放回原单位归入本人档案中,不得单独将学籍档案存入我中心。6.人才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从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入的档案。二、所需材料:1.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2.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3.调动人员的档案,存档时须提供在郑州单位工作的《劳动合同》;4.档案转递通知单;5.以单位名义集中办理的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单位接收函,个人自行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6.毕业生存放档案要求提供就业协议书(经郑州工作单位和我中心盖章)原件或郑州工作单位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

请问你知道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吗


文章TAG: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  河南省  人才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