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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管局备案价谁定的

开盘价是自己定的,销售价格备案的主要目的是房管局为防止开发商无原则性的调整价格
房管局备案的合同,撤销后多久生效答:撤销即生效。

房管局备案价谁定的

2,合同价款多少须报建设局备案

天津市是200万元以上,可以去当地建设委员会有关部门问一下。
你好!通用条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工程总进度计划按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相应条款约定的打字不易,采纳哦!

合同价款多少须报建设局备案

3,卖房怎么定房价 房地产开发商是如何定价的

决定商品房价格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费用和拆迁安置费用、房屋开发费用、市政公用设施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和开发商的利润。一般来说,建房成本中土地费用约占20%,拆迁安置费用约占10%~20%,房屋建筑安装费用约占20%~30%,市政设施费用占10%左右,各项税费约占20%。在此基础上,还要加上20%左右的开发商利润,从而构成商品房的售价。一些大城市市中心的高房价还来源于高昂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同时一些开发商的高额利润也是造成高房价原因之一。
房地产开发资质 必须要办理五大证 正如楼上所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有这几个证才能办理 房地产开发资质 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我是四川工商代理公司 资质 安许 房开 公司新办 资金 税务 代理记账 特殊设备资质 各类认证 等等一切企业难题 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免费咨询我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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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售楼许可证政府怎么收费

房屋预售许可证,应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住建局办理。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办理的程序: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可以通过售楼处公式的预售许可证编号到当地建委或者其官方网站查询核实。

5,怎样确定房屋预售合同已备案

(一)商品房预售人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三)主管行政部门审批  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售需要登记备案吗?商品房预售怎么登记备案?”相关问题的解答。2007年修订后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房地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方便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某些条款不易理解,特别是对于商品房预售是否需要登记备案这样的在法律性质界定上不是特别清楚,许多购房者可能会以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就成立并生效,而忽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在房屋预购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如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第三人在购房时可以通过房管部门的登记进行查询,不能依善意取得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保障在先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固然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面也是源于法律概念和体系本身的复杂,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因为解决一个纠纷而去专门研习一部法律既无必要也浪费时间,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纠纷出现后咨询或者委托律师是非常必要的。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误差处理方式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法院可予支持。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另,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2002年11月13日下发的《关于商品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但这是地方性规章,仅适用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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