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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查询自己的个人社保信息

查询方法如下:1、柜台查询如不清楚社保编号,可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网上查询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扩展资料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社保政策规定,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如何查询自己的个人社保信息

2,怎么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1、去社保局查询:持卡人本人携带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去去社保局自助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2、支付宝查询:在支付宝的城市服务中,绑定社保卡即可查询当前参保信息。 3、微信查询:在微信的城市服务,绑定社保卡也可以查询到个人社保信息。 4、官网查询:登录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输入社保卡卡后以后,可以在官网上快捷查询社保信息。 提问 自己在手机可以查吗 回答 可以的,上述方法的2-4都可以手机操作。 以上是对您提出问题的相应解答,如果您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请给予赞。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感谢您的认可。 本页面可提供24小时的问答有效时间,结束后您也可再次向我提问,期待我们的再次相遇。 【职场达人米粒的咨询主页-问一问】https://mbd.baidu.com/ma/s/08ZCSCSV 更多5条 

怎么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

3,怎样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法律分析:进入闽政通APP输入相关个人账户信息点击下方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下方的首页进入,进入首页下滑找到省人社厅点击进入,进入省人社厅找到进驻服务点击下方的社保查询进入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怎样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4,怎么查询医保参保信息

查询医保参保信息方法具体如下:1、在支付宝上查询;2、到医保机构窗口查询;3、到定点药店查询;4、关注微信公众号,“所在市名称+医保 ”,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医保查询,进行医疗保险查询。个人医保办理材料需要:1、参保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二寸免冠近照一张; 3、未成年人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家庭成员的医保手册复印件; 5、低保对象另须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6、重度残疾人员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三无“人员另须提供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灵活就业人员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三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5,怎么查参保信息

查参保信息步骤如下: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微信查询,打开微信后关注电子社保卡微信公众号,然后将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进行绑定。绑定完成后,在电子社保卡会话框下方点击社保查询进入社保服务里面,点击个人社保信息进入到业务办理页面。在个人社保信息里边点击个人社保缴费信息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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