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质押合同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股权质押合同

2,股权质押需要办什么手续

代办股权质押流程:1、需要融zi的企业咨询融zi相关事项,准备融zi所需资料;2、联系融zi机构;3、双方商议融zi的金额、预期年化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4、签订股权质押融zi合同;5、到证quan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6、出借方发放资金。代办股权质押需要的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例如,如下情形中的股权因不具有可转让性因此不可作为质押的标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piao在证quan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piao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第72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担bao法》第78条第1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piao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以上就是代办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今天智硕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关于代办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的,欢迎您随时联系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需要办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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