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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休干部还有多少

很多,比如1948年20岁参加工作,到今年最小的才86岁,8、90岁老干部很多
中央还有多少离休老干部
级别一样,所属地不一样工资待遇也不一样,到所辖地市咨询,解放战争时期的离休干部工资待遇。有一个地区差别。

离休干部还有多少

2,上海黄浦区老干局里有多少个离休干部

现在,离休干部已所剩不多了,能活九十多岁并不是很普遍。大多数人只是退休干部。

上海黄浦区老干局里有多少个离休干部

3,医保卡转诊到期是怎么回事儿本人是北京户口在北京退休在北京

一、办理《离休干部医疗证》 1、申领 新申领《离休干部医疗证》的,由离休干部原工作单位携带申领人的《离休干部证》、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市医保局的补充医疗保险处办理申领手续。 2、补证 《离休干部医疗证》遗失的,可携带《离休干部证》、身份证及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3、换证 《离休干部医疗证》损坏或姓名、身份证号错误需更正的,可携带《离休干部证》、《离休干部医疗证》、身份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换证手续,同时收回损坏或错误的《离休干部医疗证》。 二、办理定点医院及转诊 1、定点医院 本市的离休干部可以自行选择本市医保定点范围内的一级医院(地段医院、乡卫生院)二级医院(区县级医院)、三级医院(市级)各一所作为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可以更改。更改时,离休干部应携带《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更改手续。 2、转诊 离休干部需要临时到非定点医院就诊的,可办理转诊手续。办理时,应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离休干部就医记录册》,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转诊手续,由受理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打印《上海市医疗保险离休干部转诊单》交本人,然后凭该转诊单在非定点医院就诊。 每次可转诊一家定点医院,有效期为三个月,到期后仍需转诊就医或在转诊期内又需另行转诊的,应当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三、其他 1、长期定居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可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登记手续,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居住地,并自行选择当地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各一所作为定点就诊医院,同时交回《离休干部医疗证》。 在定点就诊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向原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的市、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未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登记手续的,只可申请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急镒≡旱囊搅品延谩? 办理一次转诊的期限为六个月。 2、居住境外或长期居住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回沪后,可依照补证办法领取《离休干部医疗证》。 3、委托他人办理离休干部医疗事宜的,需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1、在外地不可以用。离开北京前,可通过就医和医保定点医院买药花完医保卡内的钱。 2、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就在什么地方缴纳社保,到外地工作需要重新开设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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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航天系统离退休人员有多少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有640人。上海航天系统的离退休人员,都是为上海的航天事业做出贡献的,截止2022年4月15日已有640人退休。

5,上海离休干部家属待遇现在是多少家属户口可以随迁吗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  受理条件  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  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  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  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  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关于老人投靠  (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或许可以。

6,上海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扩展资料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扩展资料: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报销比例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这样看来,医保住院的自己掏钱比例,不好说,自费部分全部自己掏钱,门槛费全部自己掏钱,乙类费用先自己掏钱10%,再同甲类费用一起,自己掏钱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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